《倾国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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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依旧-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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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就出了门回了对面。
  等叶屹晕晕乎乎的按着林暮一的话收拾完了一个箱子提到客厅,发现林暮一已经在客厅等着了,而脚边也同样放了一个行李箱。
  “我们走吧。”两个行李箱都不大,林暮一很轻松的一手一个提着就出了门,示意叶屹跟上。
  叶屹还来不及问什么,林暮一就已经雷厉风行的带着她到了停车场,坐上了车。
  “阿暮……”叶屹坐在副驾驶,瞧着外面天色已经黑了下来,车内的时钟也已经显示八点多,又转头看到林暮一正满面春风,不知道在乐什么。
  林暮一眨眨眼,表示让她安心,“宝贝,我带你去看海。”
  听林暮一叫自己宝贝叫多了,也就产生了抗体,再也不会向以前那样脸红不已,“可是这么晚了。”
  林暮一看了看天色,却是笑了笑,“你不觉得我们这样很像私奔吗?”这可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这么冲动啊。本就想带着叶屹去看看大海,机票就定的明早的,但当叶屹问及时,却改了口说现在,当时只想着说走就走吧,带着自己最心爱的人,去到一个最美的地方。
  叶屹捂脸,是啊很像私奔,但双方父母又没有阻止这段恋情,又哪里称得上私奔呢。
  像是感受到了林暮一的好心情,叶屹也不再纠结,安心的靠着座椅,虽不知目的地是哪里,但有着林暮一在身旁,还害怕什么呢?
  飞机是飞往新西兰的,幸好晚上的航班不那么抢手,打电话让陈安改签的时候也还有头等舱,毕竟十几个小时的航程,还是头等舱舒服一些。
  叶屹看着手里飞往新西兰的机票,又看了看身边噙着笑意林暮一,有些不可思议,自己这就要离开A市飞往新西兰了?去到一个自己从未去过的城市,去到另一片大陆,并且是和林暮一,一起?
  叶屹坐飞机喜欢睡觉这个习惯没变,饶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叶屹还是用睡觉打发了一大半的时间,而余下的时间除了吃饭就是用来盯着林暮一的帅脸看了。
  秀色可餐真的不是假话,叶屹就觉得林暮一真的越来越帅了,奔三的年纪没有让他变老,倒是愈来愈成熟,在心里有个想法如春笋般冒出,知道他帅,但不知道他竟然这么帅,好像已经隐隐超过了喜欢八年的偶像霍琛?
  林暮一现在睡着了,要是知道叶屹此刻心里所想,怕是会高兴地不顾航空公司的规定想要打个电话给霍琛以及程煦阳炫耀一下了。
  飞机到了新西兰,林暮一又带着叶屹转了机,而这次的目的地是:大溪地。
  叶屹听过这个名字,是因为在网上看到过一个叫大溪地的地方被称为最接近天堂的地方,而大溪地就是南太平洋中部法属玻里尼西亚社会群岛中向风群岛的最大岛屿,四季如春,风景如画。
  知道了目的地,叶屹更为期待。
  几经波折,两人才真正到了这个美得令人分不清天堂还是人间的大溪地。
  跟着酒店人员到了林暮一提前预定好的水上屋,叶屹这才缓过神来,尽管在飞机上已经睡得很充足了,但还是被林暮一拉着一起躺在床上补了个觉。
  说起来,这好像是两人第一次睡在同一张床上,还是以这种亲密的姿态。
  怎么看,都好像是把蜜月提前了。
  等叶屹再醒来时,已经是当地时间下午四点多了,发现林暮一已经不在屋内,而是站到阳台上去了。因为订的是水上屋,四周都被水环绕着,跟着楼梯就能下水,抬头就能看到碧蓝的天空,叶屹觉得人间仙境也不过如此。
  被林暮一催促着简单收拾了一下,两人又去吃了个饭。
  因为是法数领地,当地人大多还是用法语交流,极少人会几句英文,更别说中文了。本还以为无法交流,令叶屹没想到的是,林暮一竟然会说法语,貌似还特别流畅。
  林暮一揉了揉叶屹的小脑袋,“别那样看着我,之前有段时间正巧去法国学习了半年,就顺便学了点法语。”
  大神……你的语言天赋也太好了吧。再想想自己,学了十几年英语,也就凑合的过了个四级。
  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不过,对比的人是林暮一,那就另当别论了。
  吃了饭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还是亮着的,林暮一便带着叶屹去看海。
  这里的海倒不是书里说的那么波澜壮阔,汹涌澎湃。只是偶尔一丝风吹起一些涟漪,海水温柔的打在沙滩上,别有一番滋味。
  这样的美景,让叶屹不禁想起了海的女儿开篇那句:在海的远处,水是那么蓝,像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花瓣,同时又是那么清,像最明亮的玻璃。
  倒是真的很贴切啊,又清又蓝,孕育着无数的生灵,包含了世间所有的美好。
  “阿暮,怎么想到来这个地方啊。”叶屹坐在沙滩上,被林暮一一手环着,靠在肩膀上,透过衣服传来的温度让她感觉有些不真实。
  林暮一看着面前这一片海,海水偶尔还会到自己脚边,像是被小鱼亲吻着脚丫,透着些清凉又无比舒服。“听说这里很美,我以前就想着,以后一定要带着最爱的人来一趟,本以为最终会是我一个人来,幸好遇到了你。”
  “这海真美。”对话牛头不对马嘴,叶屹在心底默默添了一句,遇到你真的很幸运。
  林暮一大概是提前做好攻略的,行程都被安排好了。
  大溪地真的是特别适合潜水的,与魔鬼鱼共舞更是标配。
  林暮一带着叶屹开启了海底漫步,看各种鱼类游来游去,给热带鱼喂食,这是叶屹第一次有这种体验,新奇又独特。
  林暮一的正式求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进行的。
  晚上叶屹窝在林暮一的怀里盯着手指上的戒指回想,当时那番美景已经让自己沉溺,却没想林暮一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个戒指,来了个浪漫的海底求婚。
  他说:你值得世界上最好的。
  意有所指,上次求婚太过仓促,也没有戒指,根本算不得。而大溪地,是世界十大求婚圣地之一。
  你喜欢的世界,我会捧到你面前。
  叶屹想,林暮一式的温柔真的太容易让人沉醉了,就像一只巨大的网,将自己包裹其中,而自己,还无比的心甘情愿。

  Chapter38

  此趟行程最重要的事情已于第二天完成,剩下的几天两人就真正开始享受这难得的美景。
  看了大海,进行海底潜水,划了独木舟,乘了飞机看了全景,品尝了特色美食,跟着当地人一起载歌载舞,还购买了不少特色的黑珍珠……
  玩了十天左右,两人这才离开了这个美得不可思议的人间圣地。
  这趟旅程,可真的是满足了林暮一私奔到天堂的愿望。
  回了A市,飞机落地那刻,叶屹才有种从梦中醒来的感觉,还傻乎乎的问林暮一,自己真的不是做了个梦吗?
  惹得林暮一笑得好不开怀,只得承诺以后还会有很多这样的旅程。
  而现在,当务之急是,结婚。
  正式求了婚,结婚这事自然提上了议程。
  既然决定结婚,林暮一带着叶屹又去见了疗养院的母亲。
  多日未见,林母的状态看起来好了不少。也许是上次林暮一与她交谈起了点效果,心态放松了,人自然就精神了。
  “妈,我和阿叶准备结婚了。”林暮一小心的将枕头立起垫在母亲身后。
  林母看着自己一表人才的儿子,又看了看温婉的坐在旁边削水果的叶屹,笑了笑点点头,“你们决定就好,上次你外公还说想要见见小屹,找时间去一趟程家吧。”
  得到母亲首肯,林暮一显然很高兴。
  林暮一突然想起第一次带叶屹来见自己母亲的时候。那时候自己和叶屹还只是普通朋友,而现在已经是未婚夫妻了。
  想来,时间真的是很快呀。
  在病房里闲聊了一会儿,两人才离开。
  应了母亲的话,林暮一一刻没停的直接带着叶屹去了程家,母亲的娘家。
  程家虽是大户人家,但也算开明,不是那么看重门第,更何况有了林母的前车之鉴,更是让程老觉得,孩子幸福最重要。
  对于林暮一这个外孙,程老并没有少费心思,甚至教给他的东西比程煦阳还要多。
  没有人反对这桩婚姻,相反的这些长辈还都挺喜欢叶屹的,知书达理温婉可人,瞧着就很令人疼爱。
  发布婚讯很简单,林暮一直接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图片,两本结婚证,这是自己上一刻拉着叶屹去民政局领的证,照片上的叶屹笑的动人,配上一旁林暮一的帅气,这简直可以挂在民政局当模范照片了。
  也许是照片看起来太相配,网络上也是一片祝福,偶尔哀嚎的也只是在感叹偶像结婚了,自己失恋了。
  当晚,林暮一就直接赖在了叶屹的房里不走了。
  开玩笑,自己现在都是有证的人了,简称:有证在手,天下我有。即使住在一起也都是合法的,开点车开点船什么的也都是有证驾驶了。
  但是令叶屹有些担心又有些期待的时刻没有到来,林暮一还是很规矩的搂着她入睡了。
  婚礼定在了一周后,A市。婚纱是很久以前林暮一就定做好了的,一切早就准备好,就只等着迎娶娇人。
  “真的是太美了,我都想拉着你私奔了。”余桐桐作为伴娘,自然是时刻陪在叶屹身边,在造型师的努力下,着一袭婚纱的叶屹真的是美得不可思议。
  “姐,你可不能抛弃姐夫啊。”叶祈作为娘家人,自然也在,听着伴娘不着调的话,有些打趣道。
  这一来一去的对话,倒是把一旁在收拾东西的造型师逗笑了。
  余桐桐倒是没有再说了,只是看着叶祈眉清目秀的,恨不得自己也有一个这么养眼的弟弟,要不然自己只能辣手摧花了,略带些幽怨的眼神扫向了叶屹。
  “新郎要来了。”开门进来的人是叶屹的书迷。偌大新娘房里人也不算多,除了伴娘和叶祈以及叶家那边的一些年轻亲戚,还特地从叶屹的书迷里挑选了几位来作为娘家人,见证幸福。
  门已经被锁上了,屋里的人都开始严阵以待,想着要怎样为难被拒在门外的新郎。
  叶屹瞧着这一群兴奋不已的人,哭笑不得。
  敲门声响起,屋内屋外都开始闹哄哄的了。
  “咳咳!!!回答问题回答问题,回答对了才让进来。”余桐桐第一个上阵,不得不说,为难男神林暮一是一件特别爽的事,反正门是关着的,也看不见那张人神共愤的脸,也不用担心自己犯花痴误了大事。
  “好好好,什么问题快说吧,不要误了吉时。”屋外陈安作为伴郎,定然是要为林暮一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的。
  “第一个问题:第一次见我家叶子是什么时候?在哪?”
  林暮一皱皱眉,什么叫你家叶子,叶屹是我家的!“去年六月七日,在青榭。”又示意身后的人从门底塞了一堆红包进去。
  梳妆台前叶屹点点头,表示答案是正确的。其实时间她自己也记不清了,去过青榭那么多次,又哪能记得清楚,而林暮一说出的这个时间即使自己不知道,但答案也一定是对的,而不是胡诌。
  “第二个问题:请说出至少五个对新娘的爱称。”
  “阿叶、宝贝、夫人、管家婆、媳妇儿。”当真五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林暮一还留了一个在心底,心肝。
  “第三个问题:简单点,就唱首两只老虎吧!”这问题可不简单,让一当红偶像唱两只老虎,虽然唱儿歌没什么,但这唱的人可是林暮一啊。
  时间刻不容缓,周围的人又在起哄,毕竟能现场听林暮一唱两只老虎那真是不容易啊。林暮一笑了笑,一点不含蓄的就开唱了,在他看来,唱儿歌真的没什么,毕竟以后自己也会唱给孩子听的不是吗?
  ……
  ……
  ……
  “最后一个:什么时候喜欢上我姐的?”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营养,大概是为了有个好的结尾,但这是叶祈问的。
  林暮一莞尔,却是给出了一个根本算不上答案的答案,“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久到我记不得自己喜欢你多久了,久到我不知何时就把你放在心上。也许是我听到你的名字那一刻,也许是在网络上搜寻你的消息时,也许是你耐心给我解答问题时,也许是你打电话来安慰我的那一瞬间,也许是第一次吻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饶是答案模糊,屋内的人也都放行了。毕竟这堵门本就是为了热闹一下拿点红包,哪有真的不让新郎进门的道理。
  林暮一噙着笑,款款走向叶屹,伸出一只手,“夫人,为夫接你回家。”
  有些温润的语气,有些缠绵的昵称,让叶屹报之一笑,缓缓将手递给面前的人,这一交付,便是一生。
  婚礼很顺利,宾客尽欢。
  婚礼司仪是当红主持人,很容易就能带动气氛。而证婚人,林暮一很是用心的请来了霍琛。
  能让霍琛作为婚礼的证婚人,叶屹一定很高兴,这也是给叶屹准备的一份惊喜。
  而霍琛的到来也是让众人大为吃惊,毕竟霍琛可是娱乐圈里比林暮一还要高岭之花的高岭之花,不可攀之,想来林暮一也定是费了一番功夫。
  “请问新郎,您是否愿意娶你身边的新娘叶屹女士为妻,无论今后疾病健康、贫穷富贵,一生一世直到永远吗?”
  林暮一含笑,“我愿意。”
  “请问新娘,你愿意嫁给你身边的这位英俊的男士林暮一先生为夫,无论今后疾病健康、贫穷富贵,一生一世直到永远吗?”
  叶屹看向林暮一,郑重的点点头,“我愿意。”
  交换戒指亲吻对方的那一刻,叶屹仿佛听见了远处传来的幸福的声音。
  你看,我们的爱情并不是千山万水长途跋涉,也没有经历过分崩离析悲欢离合,不似那些刻骨铭心再到破镜重圆,我们有的是两心相悦情真意切,想要的也只是举案齐眉白头相守。
  在遇见你的伊始,我就遇见了爱情最好的模样。
  这世上,纵万千繁华,我也只慕你一人。

  番外之情敌

  写小说的一般脑洞都挺大,甚至有些还有点神经质,叶屹也不例外,而且脑洞还大到不可思议。
  这一点,在婚后更是变本加厉。
  比如这天。
  林暮一在书房处理公务,叶屹在客厅沙发上抱着电脑码字。
  本来是相安无事,各司其职,而且难得两人都很正经。叶屹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电脑屏幕上文档的字数也不断增加。也不知道突然想到什么,将怀里的电脑往沙发上一扔就跑向书房,拖鞋都来不及穿。
  林暮一听见声响,这才抬头。见着叶屹已经开了门站到办公桌前了,还用一种描述不出的眼神看着自己。像怜悯?不可置信?怀疑?
  林暮一被这种眼神看的头皮发麻,害怕自己又哪点做的不足够好惹得老婆大人生气,赶紧放下手里的笔起身绕到办公桌前。
  林暮一眼神一凝,眉头轻蹙,“怎么又不穿鞋?!”
  听着有些严厉带着训斥又有些无奈宠溺的语气,叶屹收回了那令林暮一不自在的目光,对着林暮一讨好的笑了笑,“家里有地暖,不冷。”
  林暮一却是不放心,将叶屹打横抱起,走出了书房,坐到了沙发上去,将地上的拖鞋牢牢的穿在叶屹脚上这才作罢。
  “虽然地板是暖的,但直接踩着对身体也不好。”对于叶屹的坏习惯,林暮一真的没办法了。舍不得打骂,更是舍不得真的训斥她生她的气,也只好自己辛苦一点多看着她点,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真是养了个女儿,打骂不得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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