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尽管如此,但我觉得还是可行的!”
“这一点也不严谨!”
“我叫你来这里不是为了和你吵架!”
“我也是!可是……”
“喂喂!……”
眼看着教授们的神情越来越激动,个个面红耳赤就差撩膀子展开全武行,两个面无人色的大学生尝试着开口:“我,我们……”
“闭嘴!”一个教授回头吼了一句,转过去继续和同僚激烈地争吵起来。
“我们的毕业设计……”两人欲哭无泪。
“那还用说吗!”
果然是天要亡我么。两人对视一眼,都从互相的脸上看到了绝望,他们最后看了一眼吵成一团的教授们,心如死灰地互相搀扶着,走出了实验室,并顺手为一直以来尊敬着的教授们带上了门,这也使两人没能听见,一个教授在他们关上门后发出的喟叹:
“但毫无疑问,这是个里程碑式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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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子昕在图书馆列出一个大致的零部件列表后,天色已经黑了,他抬头看了看钟,决定在回家之前先去一趟旧电器回收站。
这次去,显然抱着鲜明的目的。子昕既然打定主意制造一台“亚电脑”,首先需要攻克的难关就是整台计算机的核心——中央处理器CPU。这是全机的心脏,没有它,其他所有设想都只是泡影。
为此,他首先想到的是用单片机代替。单片机又称单片微型计算机,它是把中央处理器、存储器、定时/计数器、各种输入输出接口等都集成在一块集成电路芯片上的微型计算机,是微型计算机的一种变体,一般使用的都是嵌入式操作系统,极其简单而又有效。
与应用在个人电脑中的通用型微处理器相比,单片机更强调自供应,说白了,就是体积小、操作简单、存储量少、功能单一、成本低。
让罗子昕大为看好的是,单片机一般很容易配合外部支持芯片制成工作计算机,这样就可以把单片机系统植入装置内部来控制装置了,更有意思的是,单片机上不但具有输入输出设备,竟然还有其他串行通讯接口,也就是说,通过特殊的指令、外接设备和一定的改造,罗子昕甚至可以把它制作成一台能够联通网络的电脑!
那么,问题来了,这个单片机从哪儿来?答案令人大跌眼镜——家用电器。不过也并非所有家电中都装有这么一块简约版的微型计算机,必须要是那种全自动的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冰箱之类的高级产品。
九十年代初的小镇中,有实力使用这些电器的家庭着实不多,所以罗子昕的打算是,尽早向回收站的工作人员打好招呼,让他们为自己留意着,子昕已经做好等候一段日子的准备了,只要有这类电器被送到回收站,就在第一时间通知他,至于里面的单片机有没有损坏——罗子昕相信,只要不是坏得太离谱,对其了解颇深的自己还是能够修好它的。
事不宜迟,打定主意他就合上书本,前往位于镇西南的旧电器回收站。
他是做电器维修这一行的,自然和回收站的工作人员经常打交道,那儿的几位老伯也颇为喜欢这个乖巧礼貌的男孩,罗子昕经常能在那里以比较低廉的价格淘到不少有用的东西。
三辆灰白色的卡车停在回收站门口,往下装卸着一台台老旧的电器,罗子昕熟门熟路地走上前,其中一个正在搬运的工人认出了他,招呼道:“小罗,这么晚你怎么来啦?这次想要些什么?”
罗子昕喊了声“刘伯伯”,快步走上前,帮着那工人合力把一台电视机搬进回收站,这才向对方说明了来意。
“……带单片机的电器?”被称为刘伯伯的工人摸着下巴:“我们这儿最近没有收到呐……要知道,全镇现在能有的也只有这么几户人家,不然就是政|府和企业单位,大多数都是近两年才置办的,很难碰到报废的机器。”
毕竟年纪还小,男孩脸上的表情明明白白地写着他有多失望:“这样啊……那要是收到了,请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我愿意出一百元。”
他刚想转身离开,却又被刘伯叫住了:“对了,小罗等一下。”工人抓抓后脑勺:“我这儿有样东西,不知道有什么用,小罗你懂得多,帮我看看这是什么?”
罗子昕应了一声好,便跟着工人走进了回收站后面的仓库。
仓库里隐隐弥漫着一股灰尘的味道,刘伯伯拉亮灯,里面的情景便一览无余,男人走上前去,在一堆电器里头翻找了会儿,最终拿出一块灰不溜秋的板状物,大概有一尺长,半尺宽,罗子昕接过的时候,双手顿时便被沾上了满满的灰尘。
他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板状物,小心翼翼地拂开上面的灰尘,原本白色的板身以及当中镶嵌着的黑色键盘便显露出来,还有上面的一串大大的红色字母——LASER 310。
“怎么样?你认得它吗?”刘伯伯凑近了问。
子昕惊醒过来,长长地吐出一口气:“这,这是一台微型计算机!……您是从哪里搞到的?”
“微型计算机?”刘伯伯一脸迷茫:“哦,这是附近一所高中批给我的……它是什么,能煮饭吗?”
“……除了煮饭,什么都能。”罗子昕咽了一口口水:“刘伯伯,这台机器你用吗,能不能开个价,卖给我?”
“啊,我不知道这是啥玩意,放在这里也没用,这样吧,你要的话,二十块钱给你吧!”
“……多多多,多少?”
“二十块,太多了吗,那就十五吧。”
……
罗子昕直到走出回收站的后门,还是一脸的不在状态。别人可能不知道他手里这块方方正正的机器板是什么,但男孩却清楚地明白其背后的价值——
华国引入的第一代个人电脑!
本来只想买个鸡蛋,结果却淘到一只老母鸡。LASER虽然相比于结构已经趋于成熟的米国货苹果机来说,只能算是“娃娃机”,但这台由台湾引进的微型电脑,比起单片机这种被大力简化过的集成芯片,却已经好了不是一点半点。
某人实在太过兴高采烈,走出回收站时,没有注意路边的动静,正巧撞到一条疯狗的枪口上,所以当他抱着LASER上气不接下气地被那条畜生追着跑的时候,终于深刻地明白了“乐极生悲”这个词的含义,不分青红皂白就被直直追了大半条街,对方还不带喘气的。
这让体育废吃足了苦头,他抱着电脑手脚并用地跑进一座工地,爬到了堆在一起的粗钢管上,刚想喘口气,却发现大狗往后倒退几步,一个助跑就蹬着腿往上跳过来。
他忍住爆粗的冲动,肝胆欲裂地往上爬,身后的大狗踩在钢管上,厚实的体重把堆成三角形的管子踩得滚动起来,罗子昕脚下一滑,顿时一阵剧痛从脚踝上传来。
扭到了!子昕眼看着大狗就要扑上来,赶紧牟足了劲往前一翻,从钢管堆的另一边滚了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他浑身都散架了一样疼,那油光发亮的老东西前爪踩在钢管堆的最高处,龇牙咧嘴地向下俯视,充满肌肉的后腿渐渐弯下,眼看就要扑下来。
可怜的男孩如今所能做的,只有惊恐地把身体缩成一团,大喊:“救命啊!”
“嗷呜!——”正当他害怕得忍不住闭上眼的时候,大狗却突然发出一声惨叫,从钢管堆上摔了下来。
子昕吃惊地睁开眼抬头望去,高高的钢管堆上,一只穿着休闲鞋的脚踩在最上面,一个人影手中举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正站在那里向下俯视自己,背景是一颗毛月亮。
☆、第十三章
只见来者手脚并用地从高高的钢管上滑下来,罗子昕这才看清对方的样子,年纪不大,约莫十五六岁少年人的模样,穿着斯文,像是个富家少爷,手中还捏着半截板砖。
那人的表情却很是古怪,似乎又想哭又想笑的样子,一开口,就直接叫出了他的名字:“罗子昕,你竟然也有这样的过去……”
“呜……!”正在这时,摔在地上的大狗龇着牙爬了起来,狗头上似乎被开了一个口子,正往外流着血,当时的罗子昕不知道什么叫丧尸片,但如今的情形也足够让他晚上做噩梦。
那人也是脸色一变,一把将罗子昕拉起来:“快跑!”
“我……嘶……”罗子昕一个踉跄,脸色发白。
“受伤了?能跑吗?”
“可,可能不行。”
“啧,”那人把他放下来,转身就往另一个方向跑去:“呆在这里别动,我去引开它!”
说着,他把手中剩下的半块板砖扔向大狗,成功地把后者的仇恨拉到自己身上,暴怒的大狗毫不犹豫地流着口水和血水向少年追去。
罗子昕坐在那里,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系列变故,身体还在心有余悸地微微发着抖。他拿手碰碰左脚,顿时传来一阵锥心般的剧痛。
随着时间的推移,夜晚的气温迅速地降下来,四月底的天气依然寒风瑟瑟,罗子昕先是让疯狗一路追赶,后来又担惊受怕冷汗津津,这会儿被风一吹,直接冻成了一条冰棍儿。
男孩吸吸鼻子,抱着电脑可怜兮兮地缩在空无一人的工地里,也不知道那个半路上救他的人现如今怎么样了,时间应该过去了很久,他有没有摆脱那条狗?他……还记得有个人被留在这里吗?
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罗子昕循着声音望去,惊喜地发现正是那人去而复返。
对方从工地外跑来,看到罗子昕,脸上的表情这才一松,双手撑着膝盖喘匀了气,询问道:“罗子昕,你没事吧,哪里受伤了?”
罗子昕赶紧挣扎着站起来:“谢,谢谢你!我的脚可能扭到了……”顿了顿,他又尝试着问出心底的疑惑:“你怎么知道我是罗子昕?”
对方却只是站在他面前,定定地看着他一言不发,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眼神当中似乎蕴含了很多复杂的情绪,有吃惊,有感叹,有怀念,甚至还有些啼笑皆非。
静默了一会儿,那人这才像是回过神来一样,脸上的情绪停在了无奈上,摇摇头背对着罗子昕蹲下身,说道:“上来吧,我背你。”
“我……”
“赶紧的,你难道还能自己走?”
子昕犹豫了下,还是乖乖坐到了对方背上,手上拿着电脑环过对方的脖子,他颇有些不好意思地再次道谢:“辛苦你了。你是谁?……是不是认识我?”
那人背着他直起身,才缓缓开口,却是避开了后面的问题:“戚行初。”停顿几秒,他又强调了一遍,听起来简直有些神经质:“我是戚行初。”
然后他用只有自己听得到的声音嘀咕:“对还是小孩的他,心平气和地做自我介绍么……”
“什么?”罗子昕没有听清楚。
“……没什么。”背着他的人声音有些闷闷:“我家就在附近,先带你去那里吧。”
两人走在安静的夜路上,路旁只有零星几盏昏暗的灯,背上人肉少不重,尖尖的下巴不时磕到戚行初的肩膀,虽然不难受,但却让他心绪纷乱。手上微一用力,把男孩柔韧的大腿往上托了托,看清对方手中一直牢牢抓着的电脑时,行初瞳孔微微一缩,不着痕迹地问:“这么晚了,怎么会让狗追着跑?”
罗子昕讪讪,把自己从电器回收站出来遇到狗的事情简单复述了一遍。
戚行初点点头,又问:“会用它了吗?”
子昕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对方指什么,提到电脑,他的语调就变得轻快起来:“应该可以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它是一种简易的280系列微型机,它……”
罗子昕一顿,突然说不下去了,不是他不知道如何回答,而是透过自己手臂间的缝隙看到了戚行初的侧脸,对方的脸色并不好看,甚至微微皱着眉,对于罗子昕来说,别人对这类话题露出兴致缺缺的反应,在他十几年的岁月中实在是太常见了,他的神情顿时萎靡下来,向来不善跟人打交道,这时候只以为戚行初和其他人一样不感兴趣,甚至可能根本听不懂,便讷讷地闭了嘴。
两人一副狼狈的样子来到戚家,开门的是一名中年美妇,行初是米籍华裔,他的家庭在很久以前就迁居米国,现如今恰逢清明,而环江镇据说是他的三外公过世的地方,戚妈妈这才回国扫墓,往年行初都是随父亲留在米国的,这次却硬是跟了过来,和母亲暂住在一个舅舅家。
这么做具体为何,恐怕也只有戚行初心里最清楚。他向自家母亲说明了子昕的情况,妇人听得连连惊呼,不住地在两人身上反复询问有没有受伤,这让罗子昕有些不好意思。
他原本是打算自己回去的,但是戚行初却强硬地把人扣下来,直接说第二天送他上学。罗子昕性格温软,辩不过他,便向戚妈妈借了电话,往家里说明情况。
罗辉在电话那头很是为男孩的脚伤着急,毕竟他自己就是因为受了外伤而耽搁掉的,父子俩一个样,都不是那种厚得下脸皮给别人添麻烦的人,执意借车把子昕接回家,但是戚行初如今好不容易找到了人,还没搞清楚现在罗子昕的具体状况,又怎么可能轻易把人放走,见双方僵持不下,索性夺过电话直接挂掉:“照我说的做就行了,难道还怕我把你吃了不成?”
这下罗子昕更愧疚了,只能老老实实地听由对方指挥,叫他洗澡就洗澡,叫他睡觉就睡觉。
因为是寄住在亲戚家,已经没有更多的房间,所以两人凑活着挤在一起过夜。罗子昕稀里糊涂地把自己洗干净,换上戚行初的睡衣,手长脚长的,他只能把袖子卷起来,行初倒了一杯热牛奶给他,然后翻出药酒,让男孩坐在床上,自己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把对方的左脚托在手里观察,伸出两根手指捏了捏伤处,脚的主人顿时往后缩去,被他牢牢捉着。
“还好,没骨折。”戚行初往掌心倒了点药,在男孩的倒抽冷气声中,慢吞吞地揉起来,而他的思绪却已经飘远了。
他还清晰地记得,上一世,武装直升机的轰鸣声盘旋在城市的天空之上,向一栋老旧的居民大楼快速地集结,那是一个城市的冬季,刚刚下完大雪,满地银白,直升机降落时带起的气旋扬起人们各色的头发,地面上是全副武装的装步战车,真枪实弹的士兵穿越街巷,包围了整栋大楼,里面所有不明真相的居民都在顷刻间被控制住。
当军队闯入那个男人藏身的房间里时,几十支黑洞洞的枪口所指向的,是一个已经完全失去行走能力的人。他静静地坐在一张木质椅子上,左脚踝因严重的关节炎几近溃烂,面前是荧荧闪烁的电脑显示屏,人已经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瘦得脱了形。
当时这个人的面上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饱含了神经质、决绝、疯狂和令世人恐惧的鬼才,他在所有人惊惧的目光下,放在键盘上的手敲了一个键,窗外盘旋的直升机就当场失控,没头苍蝇般互相攻击,或者直接相撞在一起,在空中爆出激烈的巨响和火光。
他还记得军官扭曲着脸大喊“快控制他”,那些虎狼一样的军人们把毫无反抗之力的恶魔从椅子上拖下来,反铐住双手,男人木着脸,眼神却像洪荒凶兽,在被套上头罩前,他透过人群看向自己,干裂的嘴唇动了动,那几个口型让戚行初连续做了两年光怪陆离的梦魇。
他说——
戚行初,干得不错啊。
“戚行初,怎么了?”男孩软软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他惊醒过来,下意识地抬起头,同样的一张脸,却比那时候稚嫩得多,懵懂、纯良、无害,黑色的双眼一眼就能望到底,就连提出微不足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