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药王传人在都市- 第46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只是克拉克身为亲王的威望就算是再高,管天管地也不能管人拉屎放屁,更何况还是各种心思呢。
  这些高阶贵族当中除了少数那么小猫三两只之外,大部分都是从那场大变故当中活下来的,几乎是一夜之间,血族当中能拍板做决定的更高阶血族全部被封,到现在也只弄出来亚伦和克拉克这么两个,一个是公爵一个亲王,为此,血族也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如今的人类早就不是黑暗世纪时被他们奴役驱使的奴仆了,而是真真正正有实力来威胁到他们生存的强大种族。
  或许那些贪于享受的贵族只愿做一个埋头的鸵鸟,不理世事甘做米虫,但是安德烈和莫里斯都是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连艾薇儿这个没有贵族头衔在身的流浪者也是如此,人类主流政治家之所以会允许一位亲王被唤醒,只怕也存在着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
  可是现在克拉克又从东方弄来这个神秘的石棺,这石棺里是什么,他们心里头隐隐地已经能猜出一些来了,特别是布鲁斯送来的那些s液,虽说是用来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可是在血族内部,这个东西有着另外一个极其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用来快速恢复身体创伤,甚至可以起到再生肢体的作用,或许基因上的轻微不对,使得这种药品在两种看似一样的生物体上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
  正是因为这种药物的药性,才让安德烈和莫里斯感到有些吃惊,再看其它的那些候爵或是伯爵,要么就是一脸的无所谓,似乎一切与他们无关一样,说来也是,血族的爵位可不是胡乱封的,也只有亚伦这个二货在无人可用的情况下才会胡乱地许爵,而这种许下的爵位是不被大多数贵族所承认的,只是一个虚名罢了。
  所以无论出现什么样的情况,他们贵族的身份都不会有任何变化,照样该吃喝该喝喝,该开露天趴踢就开,甚至开全裸的都没有问题。
  这种无所谓的表情占据了多数,只有极少数的一部分才会面现狂热之色,而这部分都是平时过得不怎么如意的,或者说被排斥的没什么权了,都是那种没本事的继承爵位者,显然他们希望能够出现一个奇迹,然后出现一个神逆转。
  至于脸现忧色的也有,离安德烈不远的,一个皮肤刻意被晒成了小麦色,胡子也修剪得极为整齐的中年人眉头就微微地颤动了几下,显然是强忍着才没有皱眉头。
  这个人安德烈认识,也只是有过几面之缘,是在南非那边任职的伯爵贾斯汀,是一名性格十分温和的绅士,同时他还是一名哲学家,关于生命与世界之间存在的关系在哲学界确实引起过不小的关注,在如今这个时代,能在哲学界有所成就,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显然更加理性的贾斯汀也想到了一些什么,与安德烈对视的时候微微地点了一下头,然后一双蓝色的眼睛中尽是忧郁的神色,忧郁得让人心伤。
  突然,玻璃槽里的那个人形青铜棺突然狠狠地一震,药液的表面上顿时跳起如同针尖麦芒般的水丝来,水丝细密得跳起半米高再落下去,竟然没有任何水波涌动,看起来充满了怪异。
  每隔十分钟,都会这么跳上一下,一直跳了一个多小时,那具青铜棺微微地颤动着,似乎裂开了一条细缝,极细极细的小细缝肉眼不可见,只有感官灵敏的克拉克发现了异常。
  可是接下来就没了动静,克拉克一挥手,剩下的s液尽数倒了进去,可还是没有动静,不死心的克拉克等了足足两天的时间,他在这里等着没走,别人也只能干陪着,特别是那些抱着无所谓态度的血族贵族们,若不是慑于克拉克亲王的身份,只怕早就哈欠连天撂挑子走人了,如果主持的是莫里斯等候爵的话,只怕早就不欢而散了,哪里还会等到现在。
  克拉克的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在他的身后,无论平时多么显赫的贵族这会都装聋做哑,脚底下悄悄地蹭动着,尽可能地离克拉克亲王更远一些,虽然在传说当中克拉克亲王是一个温和派,可越是温和,暴怒起来就越是狂躁,谁知道最后会发生什么事情。
  果然都是成了精的家伙,克拉克果然如他们如料的那样,突然就愤怒了起来,离他最近的一个,准备投机一把的倒霉蛋一把就被克拉克掐着脖子拎了过去,面孔几乎贴到了一起,倒霉蛋几乎可以清楚地看到克拉克那双变得如同红宝石一般的双眸,只是这从前平和得让人见之便生好感的双眸,如今却充满了暴戾的气息。
  “为什么不行,告诉我,为什么不行!”克拉克顶着对方的脑门狂吼着。
  倒霉蛋在心中怒吼着,老子哪里知道为什么不行,老子就是来凑热闹的。
  可惜这话他永远都没有机会再吼出口了,脖子处发出嘎崩的一声脆响,然后皮肉崩得紧紧的,跟着筋腱根根断裂,一颗大好头颅被硬生生地从脖子上摘了下来,哪怕血族的生命力再强大,被摘了脑袋也一样要送命。
  所有人都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齐刷刷地向后退去,莫里斯那张古板的老脸上闪过一抹不忿之色,脚下一蹭就要逆流而上仗义直言,可是袖口一紧,被安德烈紧紧地拉住了,他们并不仅仅是上下属的关系,还是多年的老朋友,稍稍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的意思。
  安德烈微微地摇着头,然后十分强硬地拽着莫里斯,甚至将他的衣袖都拽得嘎吱做响,莫里斯扭头用愤怒的目光看着安德烈,那张古板而又干瘪的老脸上尽是愤怒的神色。
  但是安德烈却不为所用,眼神紧紧地盯着莫里斯,莫里斯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他所要表达的意思,他们是朋友,多年的老朋友,他不忍心看着莫里斯去送死,这个时候的克拉克根本就没有道理好讲。
  安德烈又略显强硬地拽了他几下,莫里斯才有些不甘心地跟着一块退了下去,就连地位和爵位仅次于克拉克的亚伦大公都悄悄地后退了,可并不是每个人都退下去,这个世界上,无论哪个种族,都不缺野心家和冒险家,赌赢了一飞冲天,赌输了一无所有,甚至还要赔上自己的性命,弗兰肯既然抱上了克拉克的大腿,就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抱紧,抱紧了就不能松手。
  弗兰肯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招人妒忌,一旦大腿抱不住的话,以他这种后进者,甚至连最低的子爵爵位都被瞅不起的状态,只怕到时候会有无数的大脚丫子踩在他的身上让他永世都不得翻身。
  当克拉克亲王那双暴戾的红目盯在他身上的时候,弗兰肯的全身发冷,像是一只被毒蛇盯住的小白鼠一样,直到那只如同利爪一般的大手扣向他脖子的时候,弗兰肯才抗着那股子阴冷高声叫道:“亲王大人,也许我有办法!”
  冰冷的指尖触在他的脖子上停了下来,弗兰肯的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脖子上更是起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身体更是僵得像是扔到了北极冰川里头冻了几十年似的,连动动手指头都做不到。
  “说!”克拉克沉声喝道,此时的他全然没有了从前那种温雅般的姿态,狂暴而又不耐烦。
  弗兰肯的喉头上下动着,张了几次嘴,这嗓子都干得像是粘在了一起似的,根本就说不出话来,克拉克那双晶红的眼睛似乎都要喷出火来,在他失去耐性的最后一秒,弗兰肯终于抻着脖子,从嗓子里头挤出两个十分标准的汉字来。
  “孙易!”
  仅仅是这两个字,就让克拉克为之一惊,最先闪现在他眼前的就是孙易那双通红如血的瞳孔,与血族的红眸不同的是,那双通红的瞳孔更具有的人性化,也更加疯狂,透着森森的杀意,毫无畏惧,哪怕是天也敢捅个窟窿出来。
  哪怕克拉克处于狂暴当中,也有些头疼,对于这么一个软硬不吃,水火不进硬得像石头一样的家伙一点办法都没有,上次是拿他的孩子威胁,若不是因为事情重大,克拉克绝不会干出这么没品的事情来,这种事情在血族内部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甚至严重地影响到了血族的声誉,无论是狼人还残存的女巫等黑暗种族,都在有意无意地打听着血族内部事务,是不是有什么极其严重的改变,这让克拉克极其被动,身为亲王的威信几乎被打击一空,剩下的也只是这个爵位所带来的威慑力了,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必定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不过做为上位者,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动动嘴,然后让下头跑断了腿,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弗兰肯是一个很出色的助手,这一点就算是克拉克这个老古董都必须要同意,随着克拉克眼中的血色退去,然后用温暖的大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带着温和的笑意道:“这件事情,就交给你去办了,我相信你可以办好了!”



第801章 有些头疼

  就在弗兰肯一提起孙易的时候,克拉克立刻就想到了他手上神奇的药丹,据说这个孙易是药王的传人,那药丹他也搞过两粒甚至还尝过,似乎与真正的药王丹相差甚远,当然,真正的药王丹他是没有尝过的,只是见过,看起来不太一样,再加上亚伦这个命大的家伙描述一下,更是让克拉克可以确定,孙易确实是传人,似乎传承的并不完全。
  克拉克把这个任务派了下来,倒是让弗兰肯有些头疼了,如非必要,他也不想跟孙易打交道,那家伙就是一头拿着锤子的蛮牛,逮着啥都会砸得粉碎根本就不给你说话的机会,特别是自己跟他的关系似乎谈不上融洽,至于求助于安德烈之类的他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些老家伙能把自己坑到死。
  不过他隐隐听亚伦提起过,在华夏的南方某个小村子里头,似乎有真正的药王丹存在,若是自己能够弄到的话,岂不是不用去看孙易的脸色了,那家伙狮子张起口来,能把天都吞下去。
  想到这里,弗兰肯一下子就变得兴奋起来,区区一个小村再加上百八十个村民,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干掉并且抢到一样东西,似乎并不难吧。
  至于小村的位置从来都不是难题,在这个时代,只要有心,总能通过一些电子设备找到自己所要找的地方,而当初亚伦跟着孙易一路去小村的时候,身上可是带着卫星电话的,定位痕迹要找出来并不难,不过就是花上一些小钱,动用一些从前懒得动用的小关系而已,那些电话公司的小人物,以弗兰肯的身份和地位都懒得多做理会,只是向手下交待几声,对于一些低阶的血族来说,弗兰肯也是那种动动嘴,手下跑断腿的大人物。
  北方终于到了大雪封山,大河封冻的季节了,山里的动物们只要是在冬季活动的,都换上了厚厚的皮毛,而且多以白黄两色为主色调,比如雪兔就由秋季的黄色换成了纯白色的皮毛,而狍子等动物的皮毛虽然仍然是以黄色为主,但是颜色却开始变淡,在自然界当中,每个生命都能为自己找到最合适的出路。
  一点白已经叼回来好几只兔子了,季节也到了,孙易将那把军弩找了出来重新收拾一下,梦岚她们开始准备帐蓬和厚重的冬衣之类的东西,而冷玉竟然也伸手帮了几把忙,似乎不打算回去拼命工作了,孙易几次想问,想想她的白眼还是算了吧,钱是赚不完了,趁着这个机会好好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可是孙易却有些头疼了,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快赶上搬家了,带这么多的东西可怎么进山啊,就算是自己的力气大也不是这么玩的。
  主要东西就多在两个孩子的身上,各种衣服尿不湿之类的东西,甚至还有一个专门的棉绒制成的御寒小屋,而且还外带两块充满电的电池,可以给小屋进行加热,保证里头温暖如春。
  两头黑瞎子在村子里头混得早就乐不思蜀了,甚至足迹还出现在镇上,镇上的人都了解了也知道这两头吃货对吃的情有独衷,还会帮着干活,所以每次都能混个肚圆,连冬天都不敢冬眠了,有这种好日子哪里还会再去钻寒冷而又缺少食物的林子,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说的可并不仅仅是人。
  而且这两头吃货也太能吃了,要让它们两个帮着背东西的话,还要额外再背上很多负重的食物,还不一定够吃。
  “要不,装在爬犁上让小白和小小白拽着?”梦岚出了个主意,至于减负是肯定不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有用的,万一冻着孩子可不成。
  孙易挠了挠脑袋,大几百斤的东西放在爬犁上,小白父子两个倒是能拽得住,可是山里那路况根本就不适合任何交通工具,哪怕爬犁也不成,所以只能另选方法了。
  正当几个人头疼的时候,隐隐听到了几声清脆的轻喝声,然后是轻轻的哒响声,跟着一点白望向了大门口,尾巴尖微微地动了动,孙易立刻就知道是谁来了,而两头黑瞎子更是赶紧跑去开门,溜须拍马的本上愈发熟练起来,全然不像是山中猛兽。
  只见两名少女骑着高头大马一直闯进了孙易家的院子里头,利落地跳下马,向他嬉嬉一笑,然后叫道:“要去打猎呀,带我们一起去,赞助蒙古马两匹,这是好不容易才从草原上运回来的!”
  “你们怎么想起搞到这两匹马了?”孙易看了看这两匹马,一匹马是枣红色,额头处还带有一个菱形的白斑,而另一匹则通体雪白,看起来神骏异常,就算孙易不懂相马术也看得出来,这两匹马任拿出一匹来,在懂行人那里都能开出天价来。
  柳双双笑而不语,倒是白云十分得意地道:“还能是哪来的,菲菲公主那个冤大头呗,打赌输给我们的!”
  孙易的眉头微微一皱,他所认识的女人当中,他对菲菲和赵恒格外有戒心,只是接触,但是绝不深入接触,这两个女人都不是什么好鸟,控制欲极强,要是早生上几百上千年,不是女皇也是慈禧或是吕后那种强势女人。
  所以对这种女人,孙易只是保持着一定的友好互助,绝不会过多地与她们接触,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把自己卖掉,以自己的智商,说不准还会帮她们数钱呢,所以敬而远之是最好的,就算是赵恒对他使美人计他都没有上当。
  现在两个丫头毛毛躁躁的就从人家的手上弄来两匹马,还不是一般的马,一般农村用的马顶多也就万把块,可是这两匹明显就是那种竞赛级别的马匹,每匹没有几百上千万都下不来,这种大礼可不是说收就收的,至于打赌赢的这种事情,孙易可不太信,菲菲那种人是不会轻易输的,除非她是故意要输的。
  不过柳双双和白云却是一脸的自信,问一下具体情况还不肯说,一副有小秘密的样子,孙易见她们不肯说也就不再多问了,毕竟她们现在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小高中生了,在京城闯荡了这么久,在见识上丝毫不逊于孙易,因为她们接触的圈子的原因,在某些方面的见识甚至还在孙易之上呢,所以孙易也就不再多问了。
  至于两匹宝马,在孙易看来就两头大牲口,还没有自家的动物听话呢,身高体壮的正好用来驮东西。
  现在耕种基本上都用拖拉机了,畜力已经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就算是养也多是养牛和羊,经济价值更高,而马这种四蹄动物基本上从农村消失了。
  不过农村人都有一个习惯,就是破家值万贯,不管是什么样的破烂,总要找个地方塞起来,所以孙易在村子里头还能翻出马鞍子这种古董货来。
  马鞍的肚带是用厚帆布带制成的,经久耐用,哪怕有快十年没动用过了,仍然十分好结实好用,就是灰尘大了一些,稍稍一收拾就架到了马背上,肚带一紧,把东西分装好向马背上一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