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题挺让人揪心的,周蓓蓓对于活跃气氛最拿手了,适时岔开话题,给文菁讲一些趣事和笑话,很快,这面馆的角落里又飘起了欢声笑语。
文菁被逗乐了,暂时不去想那些烦恼,既然出来会朋友,那就轻松一点。只不过,周蓓蓓虽然充当着开心果的角色,可文菁总是会感觉周蓓蓓有时笑得并不像表面那么愉快。这种感觉不是现在才有,以前在精神病院的时候她就发觉了,只不过她没有问过而已。
三女一边吃着风味儿地道的手工拉面,一边有说有笑,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过了中午的休息时间,于晓冉要回去工作,周蓓蓓也要跟着回去了。
文菁心里压了很久的一些话,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蓓蓓这么好的人,怎么会甘心装疯待在精神病院呢?能让文菁牵挂的人,少之又少,既然蓓蓓算是其中一个,她就会很真诚地对待这份友谊。
“蓓蓓,你是因为什么事情进的精神病院?有没有想过出来啊?”文菁眼里充满了关切,紧盯着蓓蓓那张白里透红的脸蛋,见她的笑容明显地一滞,随即满不在乎地耸耸肩:“我习惯在里面了,暂时不出去。我父母都在坐牢,他们进去之前,把我托付给亲戚,可是我的那些亲戚……”蓓蓓的眼神暗了几分,嘴角的笑意噙着苦涩。
“他们个个都不待见我,因为我爷爷临终前分财产的事,我爸爸分到的更多,他们一直为这事儿耿耿于怀,怎么会对我好呢,见我父母落难了,他们幸灾乐祸,把我当皮球一样推来推去,其实都不愿意我住在他们家里。有一次我姑妈不在家,我那个禽兽姑父想对我……对我……那个……”蓓蓓眼底浮现出一抹恐惧之色,看样子是某件事情让她直到现在都心有余悸。
文菁鼻子一酸,握住蓓蓓的手:“蓓蓓……”
宝文这菁。蓓蓓吸吸鼻子,深呼吸一口气,将自己的眼泪压下去:“我没事,这几年我憋在心里很难受,今天说出来也好。”
于晓冉朝蓓蓓投去一个鼓励的目光,她也是第一次听蓓蓓说这些,想不到这个表面上乐观开朗的女孩子,却有着如此不堪的遭遇。
“那个禽兽没有得逞,我当时奋力反抗他,可是我抵不过他力气大,差一点就被他……幸好他家佣人回来了,他放开了我,但我那时就像是发疯一样地拿起棍子打他,他跑到楼下,我就一直追……拿着棍子追了几条街……后来,我姑妈回家知道这件事,一怒之下干脆就把我送进了精神病院。我打算等我父母出狱之后我才会离开精神病院。”蓓蓓说完,长长的吁了口气,压在心里这么久,要不是感觉文菁和于晓冉是可以推心置腹的朋友,她也不会说这些。她的姑父时常来精神病院看她,贼心不死,她不想让他知道她是装疯的。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每个人心底都有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真应了那句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蓓蓓见文菁和于晓冉的情绪比较低落,心里一暖,继续保持她的一贯风格:“哈哈,你们不要为我难过,我现在过得挺不错啊,精神病院虽然不是个好地方,可对我来说总比在我姑妈家要强。你们要好好混,以后等我出去了还指望你们呢,到时候呢,我看看哪里有好吃好住,我就去谁家!”
“……”
“好,等我努力赚钱啊……嘻嘻……”
“嗯……想法不错,不过现在我们还是快走吧,还有二十分钟就到上班时间了。改天我再去看望干儿子。”于晓冉还惦记着自己当干妈的事。
“干儿子?那不一定,可能是干女儿呢。不对不对,我才是宝宝的干妈。”蓓蓓生怕自己被落下了。
四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文菁的肚子。
文菁那双黑白分明的睡眸子滴溜溜一转:“好了,这样吧,你们都是孩子的干妈,嘿嘿,多一个人跟我一起爱宝宝,那才好呢。”
都是干妈?于晓冉和周蓓蓓对望了一眼,很显然,有人因为年龄更小,所以要屈居第二了。
“我都二十五了,我是孩子的大干妈!”
“……”
蓓蓓扁着嘴,愣是不肯说自己“二”……
这次约见,在大家略为不舍的情绪里散场,文菁得到了不少启发,小脑袋瓜子里开始琢磨着自己怎样才能在短时间里赚到足够的钱呢?
人生就是这样,有时候看起来杂乱无章,但实际上没有什么人和事是绝对出现的,只要在你生活里有所交集,便会产生或多或少的联系,默默地影响着你。当你在眼前的境地徘徊迷茫的时候,总会有下一个境地等着你……
文菁告别两个好友之后,并没有马上回家,她要去超市买奶粉和一些其他东西。以前翁岳天为她买的奶粉和其他补品,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奶粉是孕妇所必须的营养来源之一,文菁刚开始害喜的时候吃牛奶会吐,后来好些了,现在更是吃成了习惯。
超市在商场的三楼,文菁买好了东西就打算回家。
这么一个小小的身影,清新水嫩的小姑娘独自一人提着一大包东西,有点惹眼,特别是落进某个绝色帅哥的视线……
电梯由上而下,文菁目不斜视,但总是感觉身侧隐约有两道太过灼热的目光投射过来,开始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后来实在忍不住,侧头一看……
咦……帅哥,而且是认识的帅哥。正嬉皮笑脸地朝她挥挥手:“嗨,小妹妹,我们又见面了。”风骚又煽情的神态语气,着装鲜艳醒目,活像是哪里飞来一只花蝴蝶一样,这男人,正是本市“美男榜”第二名的顾卿。
顾卿满怀期待,心想上次在文菁上班的那家店里,翁岳天已经说过他是百丽金唱片公司的总裁了,这下子,文菁该会对他另眼相看吧。
文菁确实经过那次事件之后,知道顾卿的身份了,但那对于她来说,并没有什么不同。不是她放在心里的人,管你是普通人还是大总裁,她都一视同仁。
淡淡地扫了顾卿一眼,文菁神色如常,这可把顾卿给呛住了,她还是这么不给面子。
顾卿身边的女人见他的目光一直盯着文菁看,有点不高兴了,却又不好意思发作,今天顾卿答应带她去首饰店,她可不想在这个时候惹恼他。
眼见着文菁下了电梯,往商场外走去了,顾卿脸色有点难看。
“你自己去买,记在我帐上。我还有事情要办。”顾卿匆匆说完就赶紧追了出去,好不容易给他碰到文菁,他可不会白白丢掉这个机会。
文菁被突然窜上来的身影吓了一跳,一看是顾卿,不由得纳闷了。
“小妹妹,我帮你提东西,你家在哪儿,我送你。”顾卿硬是像抢一样的从文菁手里夺过几个口袋,心里那个憋屈啊,自己堂堂一大总裁,居然沦落到为女人拎包,而且还是一个不爱搭理他女人。
文菁停下脚步,亮晶晶的眸子瞪着顾卿:“你到底想做什么啊,为什么跟着我?”
顾卿自从文菁辞职后就没见过她,今日一见,发现自己好想很开心,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别这样行吗?那次在酒店,是我不对,我不该想要用钱来买你,这事儿我都已经跟你道过谦了,你怎么还是这么讨厌我?”顾卿脸上褪去了那份轻浮和嘻笑,蹙起的双眉间隐约流露出一股淡淡的烦忧,急切。他眼里那种认真,让文菁不禁一呆。
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过分了?确实他道过谦,也没有再表现出不良企图,那不是不是就……
“那好吧,我不讨厌你,以前的事就算了,可是我现在真的要回家,你把东西给我,我自己能拿。”文菁伸手出去,他却死拽着口袋不放,就这么让她走了的话,他又会失去她的消息了。
“等等,你别急,听我说……我真是诚心诚意地想要跟你签约,为你出唱片,这事你就不能考虑考虑?条件随你开,我会尽量满足你。”顾卿总算是摸着点文菁的脾气了,要么跟她谈正事儿,或许她还会搭理他,她不爱听不熟悉的人东拉西扯……尽管他是是大帅哥。
“我不想出名,不想当明星,不想进娱乐圈,你明白吗?我喜欢简单低调的生活。”文菁这次很正式地面对顾卿的问题。她感觉到了顾卿的认真,觉得自己有必要跟他说清楚,否则他还会缠着她签约。
顾卿彻底惊了,纵是他从小开始玩音乐,二十一岁开始涉足唱片业,到现在为止,见过最让他感到震惊的就是文菁了。果然是奇葩,果然不愧是他顾卿看上的好苗子。不仅歌声惊人,就连思维也是极度强悍。试问有多少人能抵挡得住这天大的诱惑?顾卿亲口说要签下某人,那就等于你已经成功了一半,功成名就大红大紫指日可待,但偏偏文菁一口就回绝了。
顾卿拽着文菁的胳膊,俊脸又凝重了几分:“你的意思我明白了,今天我们先不谈这件事,我送你回家。”
文菁怔愣,他洒脱得出乎意料,还以为他要继续纠缠,想不到这么快就放弃了。也好,她乐得清静。
顾卿看着她皱起秀眉,预感到她要说什么。
“我不会打你主意,我保证,把你送到你家楼下就走。你一个人提这么重的东西很不方便,我有车,可以载你一程。”顾卿很像一只狐狸,文菁毕竟还嫩得很,哪里想得到他那么多花花肠子。
“那说好了只能到楼下。”文菁紧紧盯着顾卿的眼睛,她虽然有时不聪明,但也不会随便让人进家门,她会自然地戒备和抗拒。住的地方就是属于她的“领地”,介意不熟悉的人侵入。
“行,我说话算话。”顾卿很干脆,他心里自有盘算。知道了她住哪里,什么都好办了,就算不能签下她,他也要“追”她。谁让她勾起他的兴趣了呢,在知道她跟翁岳天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后,他更热衷于“追”她了。刺激,有趣。
文菁上了顾卿的车,他的车和他的人一样的拉风,抢眼深紫色法拉利,崭新,亮堂,狂野而不失尊贵,到是很适合顾卿的气质。
文菁安静地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清秀的小脸蛋望向车窗外,柔美的侧脸线条,长长的睫毛忽颤忽颤,粉嘟嘟的双唇像果冻一样吸引着某个偷瞄她的男人。
顾卿心里暗叹,文菁比起上次见到的时候又有一点不一样了。皮肤越发显得白皙细嫩,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会有这样的变化。他如果知道文菁的过去,他才会明白,文菁自从营养跟上之后才开始又发育了。她以前在发育期的时候是住在养母那里,连肉都少有吃过……现在加上怀孕,文菁在悄悄发生着变化,再也不是以前的丑小鸭了。
顾卿没有食言,只是送文菁到了公寓楼下就走了,只不过心里更是比来的时候更堵得慌……这公寓恐怕不是属于文菁自己吧,如果她真的有钱,怎么会去成人用品店里上班?顾卿略一思索就明白了,这公寓很可能是翁岳天的,这么说来,难道文菁是被翁岳天藏起来当情妇?
这个想法,让顾卿没来由地烦躁,他跟翁岳天还真是渊源不浅啊,就连对异性的品味都惊人的相似……五年前,两人同时喜欢上了魏婕,当时的魏婕选择了翁岳天。而现在,他发现了文菁这盘清粥小菜,想换换以前的口味吧,结果她又跟翁岳天之间有不寻常的关系。
顾卿心头那个烦闷啊……当天回到家,在录音室里憋了一整晚都没出来,只能隔着玻璃看见他在里面弹琴,唱歌,一会儿又闷闷地抽烟,眉头紧锁走来走去,坐立不安,像是在思索着什么重要的事情,久久难以下决定。
顾卿的“惜才”是在业内出了名的,他签下的歌手很少,但每一个都成为了炙手可热的红人。他爱音乐,他更致力于推动更纯粹,更高品质的音乐,太过商业化的东西,他不做。也就是说,他不会做虚有其表而没有内涵和灵魂的音乐。
顾卿对于音乐的热爱,不像一般的人只是爱听听歌哼哼几句那样简单。他才华横溢,天赋异禀,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堪称全才。不但可以一个人包揽词曲唱弹,他还在这几年经营唱片公司的时间里学会了如何制作唱片。但是他自持身份,只当这些是爱好,虽然精通,但不会真正为他旗下歌手亲自制作。
可是文菁的出现,让顾卿动心了,他想亲自操刀唱片的制作过程。不为她做一张唱片的话,他觉得自己这辈子肯定会死不瞑目。鉴于她不想踏足娱乐圈这一点,顾卿脑子里渐渐有一个大胆的计划在成型……
第四十五章
优美感人的旋律在任何时候都是心灵的养份和甘露,如一只温柔的大手在轻轻地抚摸……文菁半躺在书房,音响里流淌出的这些曲子都是她爱听的,也都是翁岳天以前放在这电脑里的。她在这方面和翁岳天品味相似,所喜欢的音乐比较多元化。古典,现代的,西方的,国内的,流行的,小众化的……即使有些外国歌曲听不懂歌词,但歌曲的意境和感染力也能让她为之感动。
一曲经典中的经典斯卡布罗集市。是文静很喜欢的歌曲之一,可谓是百听不厌。她不仅自己爱听,还希望肚子里的宝宝也能听见,听说“胎教”对宝宝很重要,文菁觉得没有什么比音乐更能适合进行“胎教”的了。
一想起宝宝,文菁自然就想到攒钱的事,脑子里不禁又浮现出今天遇到顾卿的情景。她说不想进娱乐圈,不想当明星,这些话都是她的真实想法。一个十七岁的人如何能做到连生活经历丰富的人都做不到的淡泊名利?这除了跟自己的本性有关,还有就是跟她小时候的生长环境有关系。
有些想要刻意去遗忘的事情,深深地被压抑在脑海的角落里,尘封的记忆,是她不敢触碰之伤……小时候,父亲说,当他得到想要的一切,名利双收的时候,是他最烦恼,最不开心的日子。父亲还说,他能给她最大的疼爱就是,不让外人知道她的存在……
后来被养父收留,文菁被养父灌输得最多的思想就是低调做人,享受平凡生活。并告诫她必须要谨记,万万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她的亲生父母是谁,除非到了真正的时机。否则,一旦让某人知道了她的存在,她就会有危险……
文菁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生父为了保护她,对她的存在遮遮掩掩,不想被外人知道。养父为了保护她,连身份证都不敢为她办,读书那会儿都是抱着钱去学校求人收下她的……
所以文菁在顾卿提出要签下她的时候,一口就回绝了。她才不想自己将来出名之后,生活巨细都曝露在无数人的眼睛下。有时看这一些网上或者杂质的报道,某某明星跟谁谁谁在秘密约会,某星脸上长了几颗痘痘,某星与谁谁吃饭疑似第三者插足……等等这些,让文菁觉得做为一个公众人物所付出的代价也许就是会失去普通人的那种自在洒脱。随时随地都要放着被曝光。她宁愿当个普通人,也不要出什么唱片。
文菁每天去上班的时候,包包里装着她的口粮,她对自己的胃口也很无奈,太能吃了,消化很快……像她这么吃下来,一天一天长的肉更多,已经开始慢慢变得不仅仅是“营养跟上了”,她明显胖了很多,用梁宇琛的话来说就是,翁岳天养了一只小猪在办公室……
梁宇琛在翁岳天的办公室里见过文菁两次,今天是第三次了,无一例外,每次都是看见她在吃东西,而翁岳天则若无其事地坐在椅子上办公。梁宇琛感叹不已,这太纵容得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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