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扔的。
我自己无所谓了,可是云菲菲陪着我来的,看到她也跟着给人辱骂,一不小心没忍住。
从来没瞧见过网吧的桌子上会放个烟缸这么重的东东,估计该网吧以前没有经历过血的洗礼。我可早瞄上了,这样的武器在学校那会可算个稀罕物,跟原子弹差不多――当然不是说威力,而是指它的稀少。宿舍里这种昂贵无用的易碎品没什么市场,抄起家伙来主要还是趁手的那几种武器,比如凳子啤酒瓶之类。
离开学校一年多我就再没跟人动过手,这几天憋屈得慌,加上真还没试过烟缸这玩艺的手感,所以没等那奋青把痞话进行到底,我就两眼放光迫不及待地放出了暗器。至于后果会怎样,还没来得及想,权当是个抛砖引玉吧,都这样了再多挨几下也没什么大不了。
云菲菲本来就不是个怕事的主,而且反应很快--估计在我之前就已经想动手了,马上她桌上的暗器也飞掷到奋青脸上。她手可比我黑,这一下抡圆过去,啪地一声,眼看那捂着左脸的奋青右脸上再次迸出血花――基督说过:人要打你左脸,你把右脸也伸给他。我们帮助奋青理解了一下教义,尽管他自己可能有点不乐意。
我一瞧出血了,赶紧拖过意犹未尽还在找家伙的云菲菲,撒腿就跑,门前收银的小姐看着我们目瞪口呆。扑出门口时,一只烟缸呼啸而至,当的一声大响,击中身后的玻璃门。
还好有车。
一帮子人跟在后边大叫大嚷。追杀声中,我们落荒而逃、遁离现场。所幸网吧里那烟灰缸体积较大携带不便,否则估计我们就得直接上4S店换玻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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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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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女子防身术
“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就这么混下去?”在江边大堤上,我们闷声不响地坐了半天,云菲菲开口打破沉默。
“我上诉了。”我说。
云菲菲吃了一惊,从栏杆上跳下来。“你真有病啊沈宜修?”
“我是给人害的。我当然要上诉。”
“谁害你啊谁害你啊?我怎么就觉得是你自个害的?”云菲菲急了,“说过别去告你不听,你不告这状,人家怎么能害你?她为什么不来害我?”
“……………”我沉默。
“告诉你沈宜修,我今天就是想来看下,你还是原来那个人不?”云菲菲望着我,似乎很陌生,眼神就跟我在庭审时看到那一样。“本来挺好一个人,现在怎么成这样了啊?你说人家害你法庭上你怎么不敢说啦?人家那么多人证明,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行了行了!”提到那一幕我头就生疼。
几天来,我一直在回想刚打完的这场官司,案子里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这个猥亵情节。我摸了林曼琴的这是事实,在场的证人证词完全可以认定我耍了流氓,而我为什么摸她究竟怎么摸的只有天知地知我知她知,只要林曼琴不松口,这事就证死了没得治。而正因为存在这个证据,法官――不,不仅仅是法官,任何人都会认为我跟林曼琴有过节,存在诬告动机。否则无凭无据的,我怎么会去起诉她?
在考虑案情时,这点我一直绕不开,事实上我是给人陷害的,可是这事解释不了,也没人能够帮我洗刷冤屈。
我感到头很大,想不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你现在这个德行,也不知道琳子看到了会怎么想。”云菲菲无可奈何地说。
是啊,伊琳,这几天我都没时间想她。不管怎么说,她是很难原谅我的了。她亲眼看到过我的流氓行为,可以说也算个林曼琴受辱的现场目击证人吧。
我叹了口气。
然后——
“等等!琳子!”我大叫一声,突然感觉脑子里灵光一闪——真的,真就象有道光闪过!我看见了那线光明!我想到了!我有救了!
“琳子怎么啦?”云菲菲看着我,我的叫声让她有点疑惑。
“我想到了!想到了!”我跳起身来一把抓住云菲菲的手,意识里好象是想感谢她提醒了我。云菲菲吓一跳,不过她的手只是微微抖了一抖,并没有抽回去。
我捉着她又用力摇晃几下,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放下她的手。我有点尴尬地说,“对不起对不起,谢谢。”
我是很想说谢谢的,真心话。
如果你是一位女生,在四下无人的江岸边,而且是深夜,被一个经由庭审认证的法定色狼加流氓突然捉住手,你会怎么办?我想即使不立刻来招女子防身术,至少也会抽身逃跑吧?
但是云菲菲没有。
我对她的这个行为有三点看法:第一、云菲菲胆子够大;第二、她的自由搏击段位很高,如果我有更进一步的行动,她就会踢我;第三、看着我面临灭顶之灾,她希望让我在水淹头顶前还能够看到一点星光,不是所有的人都抛弃了我。
我认为第三点是最重要的。所以我要谢她。
“你想说什么哪?什么对不起谢谢你的?逗我玩啊?”云菲菲语气非常轻松,好象对这个事毫不在意。“你刚才说想到什么来着?”停了一会她又问。
“哦,这个――”我又恢复了兴奋,“我想到怎么打这个官司了。”
“你还在想这个?老大,拜托你正常点好不好!”她的声音又郁闷起来。
“官司当然还要打,我已经上诉了。”
“你还闹个什么劲?!还要去告谁啊?你有完没完?!”云菲菲烦了,她凑过来逼视我,眼神中充满杀气,好象我的回答不能合她心意,她就会立马掐死我。
“书是我写的。”虽然有点害怕,但是回答还是很干脆。我已经蒙受耻辱,如果不上诉,我将永远蒙受耻辱。
云菲菲怒了。她跳起身来,用手里的包拼命抽打面前这个神经病妄想狂,一边痛骂,“你这头猪——白痴――你怎么这么混蛋啊!”
我一动不动,任由云菲菲劈头盖脸地乱打。我知道自己说什么也没用,她不会相信我。当然,云菲菲相不相信并不重要,我需要的是法律能够相信我能够拯救我。
打了几十下,她停下手,气乎乎地瞪着我。
我说,“好了菲菲,你让我冷静下,我一个人好好想想。”
是的,必须冷静地把事情全部经过从头到尾理出一个头绪。
云菲菲大概也觉得我有冷静考虑一下的必要,她不再说什么,把我送回同兴里。
还是没有点蜡烛。我觉得黑暗能够更好地激发我的灵感。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仔细追溯事物本源,我已经看见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贯穿其间的那条脉络。
这是一个圈套――林曼琴为我精心准备的。我在浑浑噩噩间把脖子伸进她的粉色套子里。
首先是去年的求职,林曼琴可能对我有点印象,但是这个其实与本案无关,最多算个搭头。然后,就是我去送小说稿那次了。在看到稿件很有潜力,并且得知我毫无名气没有经验,我的写作状态也无他人知晓的情况下,林曼琴产生了剽窃的想法。但是,这个事情对她来说太大或者说太复杂,她没有把握搞定,于是找来自己的姘头陈社长商量。
姘头――请原谅我使用这个未经证实的称呼,但是我坚信林曼琴跟陈社长之间就是这关系。当然,该词条有点粗俗,或许可以换上一个高雅时尚的,比如情人性伙伴之类。
于是,我在办公室外等候的那段时间里,阴谋就在两人同心合力下新鲜出炉――当然,也有可能是由林曼琴的情人同志陈社长坐镇后台荣誉出品,妖娆美女副主编赤膊上阵亲自操刀的结果。
第33章 完美阴谋
应该说,在计划这场阴谋时,林曼琴他们充分考虑过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那个时候起他们就已经准备跟我打一场法庭上的恶战,所以,他们开始着手准备证据。
因为我的到来这个事实是他们不能抹煞的,那天我在出版社呆过不短的一段时间,有不少人看到,所以即使抽走门岗出入记录,我也能够找到证人提供自己去过他们单位的证词(事实上我并没有去取过这个证,我对法律无知无畏的程度远超他们的想象,他们实在太高估我了,如此复杂的阴谋用来对付我简直是种浪费,牛刀杀鸡大材小用就是这意思。故而也就不难理解法庭上我为什么会如此不堪一击,一败涂地、输个精光了)所以,林曼琴给我那张求职申请表,我填写的内容签名加上她的考察意见,足以很好地证明我此行目的是出于求职应聘,而不是我所说的送稿审核。
而那次的谈话也说明他们对问题考虑得相当周全,甚至我的家庭背景经济状况都在他们的了解范围之内。
然而我在10月11号那天的出现,应该出于计划之外,因为林曼琴不可能知道我会来,这是她没办法控制的。所以当我提到书稿出版情况时,她只有灵机一动――-
不对,不会是灵机一动,应该也是事先设定――他们需要在我随之而来的起诉里给我安排一个诬告的动机。即使我没有主动送货上门,他们也会选择一个时间一种方式通知我去进行流氓活动。林曼琴本来就在等待我的再次出现,只是我的出现时间比计划稍微提前了一点点,而我出现以后的所有情节和过程,都是计划内的。
林曼琴的动作,甚至可以追溯到我送稿件那天,她当时有意在我面前**,其实也是在为以后的情节做铺垫――她必须在自然流畅的气氛下把我顺利改造成一个见色起意的流氓。
因此也就明白了为什么袭胸事件之后,林曼琴反对将我扭送派出所的原因――事实上,就那些法庭证人的证词来看,我当时的流氓行径即便不能构成犯罪,给拘留个十几天绝对不成问题――但是让我受惩罚不是她的目的,她的目的是成功偷到我的东西,并把我蒙在鼓里。
我终于出现了,并按照计划摸到林曼琴的,成功转型为色狼。但是这个行为如果遭到执法机关讯问,势必会将我此行询问书稿出版的真实原因暴露出来――而当时林曼琴的剽窃正在操作过程中,我提前转化色狼形态,会使这个完美计划意外受阻。因此,她放过了我。那一天他们取得这个计划的所需结果:我以一个流氓、一个色狼的身份蒙受耻辱含冤而去,而林曼琴顺利拿到我诬告她的动机证据。
事实就是这样。到庭审前为止,一切一切尽在对手掌握之中,他们可谓算无遗策。唯一的一点意外,可能就是我在这个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白痴状态,我甚至怀疑自己的表现会让对手产生一种胜之不武明珠投暗的感觉。
如果这是一场战役的话,他们真正做到了发精于微,知己知彼,哀兵低调出战,兼有天时地利人和,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而我呢?料敌不明,更不自知,仓促应战,且挥骄军之师,佐以纸上谈兵。就双方实力态势而言,可以说未战已知胜负。
其实这些情节,已经陆陆续续地想到。庭审结束,我就申请上诉,这几天我一直都在考虑上诉官司怎么打。而且,我也看过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在为自己庭审表现感到羞愧的同时,我清楚地认识到证据在一个案子里的重要性。是的,只有合法有效的证据,才能左右官司成败――不妙的是,我现在就缺乏这个,可以说,我在这场官司中表现如何其实并不重要,输的关键原因在于证据的严重不足。
对方手里的证据主要有两点――求职申请表和证明我侮辱过林曼琴的证人证言。前者证明我去长川市出版社的目的,后者证明我诬告林曼琴的动机。而这两点证据确属合法有效,这就是我在考虑案情时不能直面的。
虽然并不知道官司下一步应该怎么打,但我还是上诉了,因为我真是被人陷害的,但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
几天来我跟这些证据反复纠缠,希望能够寻求反证,支持我的上诉。然而我发现自己的想法很徒劳――亲手填制的表格,证人亲眼所见的流氓行为,这些证据不可能被推翻,铁证如山,我根本找不到任何可以反证的证据。―――――
直到今天,云菲菲提到伊琳,我才突然发现,前面彻底想错了,我犯了方向性的错误。
是的,伊琳不能提供反证,她甚至可以成为对方那两点证据中的证人。但我根本无需去找什么反证,只要能够证明―-书是我写的就行了。只要证明这一点,什么都将迎刃而解。书是我写的,就不存在诬告,那些动机啊目的什么的就都是扯淡,是狗P――求职也好,摸也罢,都不重要。
甚至反过来推,书既然是我写的,林曼琴就是剽窃无疑,为达到这个目的,她就存在陷害我的动机――足以证明她的那些所谓证据都是用来布局的。
是的,只要证明我才是这本书真正的作者,真相才会大白于天下,整个世界才能清静下来。
而伊琳可以证明这一点――因为她是秋叶,她是书中的女主角,我的书是为她而写,所有内容都是我们之间的点滴过往,甚至小说结尾的一段文字,就是我在那个晚上最后说给她的话。
可我这个笨蛋,居然忽视了这个最重要的证人――琳子,我亲爱的秋叶,现在只有她才是我的救星,只有她才能还我清白,我要去找她,让她说话,让她为我洗刷冤屈。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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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法律也有空白
“我不会帮你找她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电话里,云菲菲大大咧咧地指责我说,“告诉你沈宜修,自己有毛病藏着掖着也就行了,还想祸害人家琳子,做梦吧你!”
“…………”挂上电话,我很沮丧。
过几天就要开庭,可是我跟伊琳连话都没说上。她一直拒听我的电话,跟以前一样,这头只要是我的声音,她马上挂线,累试不爽。
无奈之下,我只能找云菲菲,让她帮我联系伊琳,可是云菲菲的态度直白生硬,完全拒绝跟我合作。
我正寻求上诉的这场官司,对我而言,确实是个沉重的包袱,知道这件事的人持两种态度,给面子对我好点的认为我有病――就算不是永久长期,至少也是个间歇性的神经病;更多更普遍的观点则直接认定我就是一流氓无赖恶棍色狼外加心理阴暗的变态。
伊琳难道也这样看我?那我可真就活不下去了。
但是她知道书是我写的,而且还让云菲菲提醒我,让我发现剽窃的《爱在指尖跳舞》那本书,从这一点上看,伊琳应该一直也在关注我,可都到了这地步,为什么她不肯伸出手来拉我一把?
我想起那次她看到的情景,她在门外为我等候,而我却把手放在别的女人胸前,放在林曼琴的衣服里。
可这是人家设的一个局啊!我是被陷害的!老天作证,林曼琴大叫非礼的时候我是想挣脱来着,但是羊毛衫太紧,我的手又被按住,进得出不得——这也正是林曼琴期望达到的效果。
伊琳却不知道这是圈套,她宁可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只知道爱可以让一个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