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是朵两生花完结+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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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是朵两生花完结+番外-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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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文不是报告文学,就一个YY的都市童话,所以请勿效仿,年少的单身妈妈其实没几个有好下场的,颜宋运气好,主要是因为她是都市YY童话的女主。

  三生的书7号上书会,一月中旬就正式上架了哈,谢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传说镇外的这条河曾经结果了不少条人命。

  最近的是一个儿子死在我们镇上的老寡妇。老寡妇是山里人,他儿子年轻的时候向往山外的繁华,于是到我们镇上来打工背煤渣,背了没两年,因为蓄意谋杀被抓,判了死刑,被枪毙的时候刚满二十五岁。

  十三年后,镇上派出所一个英明神武的警察抓了个抢劫犯,因为抢劫犯竟然抢到了这个警察正在追求的姑娘身上,让神武的警察格外不能容忍。案子办得又干净又利落,不仅落实了抢劫犯的抢劫罪名,还顺便查出来他十三年前犯过一条人命。至此,在花样年华被枪毙的老寡妇的儿子终于沉冤得雪。

  老寡妇听闻这个激动人心的喜讯,连夜从外地赶过来,去他儿子的坟上放了挂鞭炮上了柱香。市里还专门来记者采访了老寡妇,并给老寡妇买了面锦旗,让她给破案的警察送去,第二天,以《党的好儿子张xx勇擒劫匪七旬老太敬献锦旗》为题在日报上发了个头条。

  看着多年来一直默默无闻的小镇的名字出现在市里的日报上,镇民们都很高兴。而正当大家端着这份报纸读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当天下午,七旬老太跳河了。尽管亲眼目睹的群众立刻跟着跳下去抢救,老太依然自杀成功。

  我在河边烧纸钱的这个下午,透过污浊的河水,仿佛看见了水中的老太。

  而那时抬头天空正蓝,低头死水微澜,方圆十里不见人烟,正好很有跳河自杀的氛围。我想早走也是走晚走也是走,跳进这条河还有前辈们跟我做个伴,运气好的话漂流到远方,也帮家里省了一副棺材钱,于是有点跃跃欲试。正当我准备一闭眼跳下去的时候,似乎听到有个声音说:“姑娘,你肚子饿不饿,肚子饿着就别来跳水了,不然死了也一直饿,一直饿着太难受了,太难受了。”

  我一惊,觉得肚子确实有点饿。

  很多年后,我想,如果那时候没那个声音劝阻我,我就一定跳下去了。

  即使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了自己,并且考研的时候政治考了91的高分,至今我仍坚信那个声音属于当年跳河的老寡妇。老寡妇之所以要救我,是因为我妈自己掏腰包帮她买了副棺材下葬,没让她千里迢迢曝尸荒野。可见,人在做天在看。

  但我下定了决心要自杀,并且认为只有自杀才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回家吃了一顿饱饭做好准备工作之后,在外婆持续不间断的咳嗽声中,我拿出了中午买的明晃晃的刀片。

  我找了半天腕动脉,刚刚成功找到,刀片才滑下去一点,三岁的颜朗就跌跌撞撞跑了进来。他一看到我手中的凶器和已经开始滴血的手腕,立刻哇哇大哭。外婆在里间好不容易止住咳嗽,问:“朗朗哭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他尿裤子了。”

  外婆没再说话,又是一阵急促的咳嗽。

  我抱着颜朗亲了一口说:“乖儿子,你先出去玩一会儿。”

  颜朗没有动。

  我高中三年因为学习和早恋忙得不可开交,和颜朗在一起的时间太短,没有察觉他已成长得如此聪慧。

  他带着哭腔悄悄问:“妈妈,你是不是快要死了?”

  我说:“没有,我就是这两天上火,放点血。”

  他说:“骗人。电视里有演这个,你快要死了。”

  我觉得心里堵得厉害,说:“如果妈妈真的要死了呢?”

  他立刻说:“你不要朗朗了么?”

  我说:“你看,外婆坐牢了,老外婆又得了这么重的病,妈妈上不了大学,也没有别的本事,要不起你了。”

  他说:“我每天吃饭就只吃一点点。”

  我说:“你只吃一点点也没用啊,老外婆要吃饭,妈妈也要吃饭,总有一天会把饭全部吃完的。”

  他说:“那我就一点点都不吃,全给老外婆吃,全给妈妈吃。”

  我说:“傻儿子,不吃饭你会饿死的。”

  他被我劝服,想不出更有力的说法来反驳,只好转移话题,泪水包在眼眶里,着急地说:“可妈妈死了朗朗怎么办啊?”

  而我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我说:“妈妈觉得难受,撑不住了。妈妈死了以后,就会有阿姨来把你领到一个有很多小朋友的地方,天天都有饭吃,还有好玩的玩具可以玩。”

  他撞进我怀里说:“妈妈,那你把朗朗也带走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地方是孤儿院,外婆以前就常说,朗朗不听话就把朗朗送到孤儿院。孤儿院的小朋友最会欺负人,妈妈不在的话,朗朗一定会被欺负死的。”说完,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对于那个夜晚的最后记忆,是外婆艰难地靠在门框上,深深凹陷的双眼中蓄满了泪水,我和颜朗紧紧抱着,哭得不可开交,窗外飘进桂花香,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而十八岁那个夏日气息浓郁的暑假,我总是能在空气中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血腥味,即使此后我再也没有尝试过自杀。

  生活就像是一趟长跑,只要能□地跑过那个最痛苦的临界点,不需要下载任何数据包,人的体能就可以自动升级。自杀之后,我的体能虽然没有升级,不能像李x志那样成为不死之身,但命运确实升了点级,不再像之前那样倒霉了。

  这具体表现在八月底,我居然收到了来自F大的录取通知书。

  F大是一所扎根在祖国边疆的三流大学,因为太过偏僻,已经快要倒闭。只适合考不上大学的有钱人入读。我本来已打算放弃,但第二天就有一位农民企业家找上门来,希望资助我读完大学,前提是我必须协助他们拍摄一个以我和他们工厂为主角的专题片,并在这个专题片中千方百计从侧面烘托他们工厂是一个多么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本来我想让他们把资助我读书这钱拿来资助我外婆治病的,但企业家认为资助我外婆治病看不出他们企业对中国教育界的关心,就看不出他们企业的责任心,况且关怀孤寡老人已经不流行很久了,现在流行资助贫困大学生。

  我和他讨价还价了一下午,他一拍脑门:“你这小姑娘真是不好说话,算了算了,当我做善事,顺便帮你外婆把病也治了,但你要成为我们企业的长期代言人,每年都要拍一个专题片哈。哎,你也是运气,要不是前段时间我去出差了,让周围的贫困大学生全被我竞争对手资助了,你能占我这么大个便宜么?”

  我说:“是是,我运气好,我运气好。”

  我是真的觉得自己运气很好。

  进大学之前;我对自己十八年来的人生做了个小结,觉得人生太莫名,酸甜苦辣一个都不能少,而唯一让我遗憾的是,在幸福的时候没有过足幸福的瘾,等到不幸的时候再来回忆这段往事,才觉得吃了大亏。

  幸福这东西不像女人的经期,一个月准时来一次,这次没做好准备工作下次还可以继续调整。而是一张船票,过期了就没法再用了。于是我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今后的人生,再也不能干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的傻事,哪怕幸福只露出一个小尾巴,也要竭尽全力牢牢将其抓住。并且,不愉快的事情就让它随风飘散,从今以后我要重新做人。

  从那时起,我开始试着忘记,忘记高三和它的暑假。

  但主动遗忘的难度系数太大,必须得找个帮手,于是我加入了学校的心理协会,以便于每个星期都能免费接受一次心理辅导老师的心理辅导。而在他孜孜不倦的辅导之下,这段记忆简直茁壮成长,每一个细节都栩栩如生,使我的心灵长期笼罩在严冬之中,急需一碗鸡汤来温柔呵护。可就连科学也不能成为我的心灵鸡汤,这简直令人绝望。

  后来,我读鲁迅的杂文,重温《为了忘却的记念》,第一段话是这么写的:“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记念几个青年的作家。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这话深深震撼了我,让我刹那间得到灵感,也准备写一本书,竦身一摇,以此忘却过去,继往开来。

  十六岁到十八岁,我做的错事太多,不忘记就没有勇气好好生活。

  《忏悔录》写了两年,被我的导师相中,润色之后用了个挺伤感的笔名出版了。

  那时候正流行青春伤痕文学,这些文学有的关于欺骗、有的关于倾轧、有的关于愚弄、有的关于背叛,和《知音》有得一拼,从而广受读者青睐。而《忏悔录》里既有欺骗倾轧又有愚弄背叛,简直是集大成者,况且导师还帮我修改了结局,使它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出一个悲惨少女既疼痛又疼痛的青春伤感往事,于是更受读者青睐。

  导师帮我改的结局是,女主人公宋小米抱着外婆儿子一把火点了祖屋自焚,并马到成功。宋小米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自杀。多年后,平安镇上前镇长的老房子徒留下一片废墟。男主人公带着妻子女儿来镇上接任镇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整顿街区。宋小米当年自杀的祖屋一举被推土机推成坦途,上面修了商品房,男主人公为了发动大家都来买这个商品房,自己先认购了一套,从此以后和妻子儿女在新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想,这样的结局,它怎能不大卖。

  而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结局时,却觉得,如果当年我一念之差自杀遂了,搞不好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这样。

  林乔带着苏祈和他们的女儿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多年后,他们都忘了在混乱的青春期曾遇到过一个叫颜宋的姑娘,那姑娘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日子过不下去,只好带着家人一起自杀了。

  我越想越入戏,越入戏就越庆幸自己还活着。

  后来我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成功进入T大中文系读公费研究生。外婆的身体好起来,并且在《忏悔录》稿酬的帮助下,她得以住进镇上的养老院,过稍微好点的生活,而颜朗也转学到C市来跟着我。在幸福的时候就要懂得惜福。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

  更深露重,寒气逼人,一个穿得跟皮球有得拼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的,而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捉摸。

  林乔那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隐在金丝眼镜背后,又深沉又沉默。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说:“嗯,我过得挺好的,这些年。”

  他没说话,半晌,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你哭了?”

  我愣了一下,一甩头:“妈的,眼睛进沙子分泌点□冲一下不行啊。非要我说这些年过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你才高兴?你他妈变态啊你。”

  他僵了一下。我趁着他那一僵赶紧挣扎出来。一溜烟跑了。

  跑到一半回头一望,他还在路灯下愣着。

  第十一章

  秦漠说第二天要来看颜朗。

  我预感周越越这辈子如果还有机会见上秦漠一面的话那注定只能发生在明天,于是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我说:“周越越,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好消息,秦漠明天要来探颜朗的病,你没课的话也过来吧,搞不好还能跟他合个影。”

  她说:“谁?”

  我说:“秦漠啊,你崇拜的那个建筑师,上过电视上过杂志的,秦漠秦大师。”

  周越越惊讶地注视着我,我想她一定是被这突如其来的喜讯震撼了。

  一个白大褂的医生从我们身边走过,被周越越一把抓住。我想她这也太激动了,下一秒可千万别扑到人家身上去。

  还好周越越没有扑上去。

  周越越说:“医生,能给这姑娘打个B超吗?”

  我正想着这事儿实在峰回路转,怎么就要给我打B超了,她立刻又追加了句:“你们这儿B超能打在脑门儿上吧?”

  我愤怒地踢了她一脚。

  深夜,麻醉效力散了,颜朗疼得醒过来,哼了一会儿,我把他抱在怀里,直到后半夜他才重新睡着。其间一直没哭,这小子比我想象中坚强。

  虽然不相信秦漠会来探望颜朗,但第二天大早,周越越还是旷课来到我们的病房。她这样迫不及待,很容易叫人看穿,况且她还画了淡妆。但可惜她来得不是时候,对床青年上厕所去了。

  在等待青年从厕所归来的这段时间里,周越越削完一个苹果,并把削好的苹果扔进了垃圾桶,把苹果皮递给了颜朗。颜朗接过苹果皮看了半天,默默地也扔进了垃圾桶。

  我说:“周越越你不要紧张,你昨天不是跟人聊得挺好的吗?”

  周越越说:“昨天我就是抱着见到帅哥不搭讪白不搭讪的心态上的,比较放得开,但今天不一样了,昨晚上回去以后我躺在床上仔细想了想,越想越觉得他长得真像我初恋男朋友啊,那乌黑的头发……”

  我打岔说:“你初恋男朋友是个光头。”

  周越越说:“你别打岔,我初恋男朋友要头发长起来了简直就跟他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

  因为周越越的初恋男朋友其实长得很像葛优的缘故,所以我也不是很敢苟同她的这个想法。

  我说:“你继续你继续。”

  她正准备继续,然而门被推开了。

  一位漂亮姑娘探头进来:“罗斯福住这儿吗?”

  周越越说:“啊?美国人?”

  漂亮姑娘白了她一眼:“无聊。”说完退了出去。

  我们都不知道周越越到底哪里无聊了,正在反省,走廊上突然传来惊天动的一声吼叫:“斯福!她干嘛挽着你,她是谁?”

  我们听出这是刚那个漂亮姑娘的声音,觉得这姑娘要不是学声乐的要不就是菜市场卖菜的。因为等闲人实在很难得有这么宽的音域和这样强大的爆发力。

  颜朗问:“私服是什么?”

  我愣了一下说:“私服是相对于官服而言的,是未经版权拥有者授权,非法获得服务器端安装程序之后设立的网络服务器,本质上属于网络盗版,而盗版的结果直接分流了运营商的利润……”

  周越越打断我的话说:“靠,哪有那么复杂,斯福就是罗斯福的昵称。走,看热闹去。”说着率先推开了门。

  门外笔直站着对床的文学青年罗斯福,他身后两个年轻姑娘正在大打出手。姑娘A一边打一边泪眼婆娑地望着他:“你到底喜欢哪一个?”

  姑娘B趁机用锋利的指甲在姑娘A脸上抓了一道痕子。而其间,姑娘A又念念不忘地问出了第二句话:“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我现身说法地对周越越道:“你看,爱情里最容易受伤的始终是废话最多的那一个。”

  周越越抱臂皱眉,驻足旁观,形容沉默。

  罗斯福说:“我是爱过你的,我现在也爱着你。”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姑娘A露出了幸福的笑容,放松了戒心,脸上立刻又添了两道痕子。罗斯福不忍猝睹地闭上了眼睛:“我爱你,也爱莎莎。你看过张爱玲的《红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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