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家里是由安氏公司发财致富的,但是父亲的兄弟姐妹们里面有一部分们进入安氏公司里面就职,有的却是自己再去经营一份事业。
安以悠的父母就是自己另外经营一份事业。
还有我的二堂哥也在长大后自己去开一家游戏公司。
哦,话题扯远了。
我和沈慎会认识就是我在安氏公司里面乱窜的时候,无意见一次迷路被沈慎他们的争吵声给吸引过来的。
因为我很少出门,所以我的方向感并不强,而且有时候总是记不住路,这一点,那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
和沈慎争吵的就是他的第一个男朋友。
也就是那个模特。
两人为何争吵,和争吵的内容我都记不住了,但是却有一幕深深的刻印在我的脑海里。
沈慎和他的第一个男朋友争吵完后,他的男朋友用脚狠狠地蹿了他架着照相机的三脚架,之后用力的摔门离开。
那个时候沈慎不像是现在一副外星人的样子,那个时候的沈慎青涩,倔强,清秀。
他在他的第一个男朋友摔门离去之后,一副天塌下来,自己还是紧咬着牙关强撑的倔强样子让我深深的记住了。
那时候的我对沈慎产生了一种同病相怜,或者是他比我还惨的感觉。
让我走出了失声的阴霾中。
我和沈慎就是在这样的情况认识的。
在很多年后,我总是拿这一幕打趣他,但是他却还是强撑笑着告诉我,我心疼我的照相机。
虽然他那照相机是他十年不出现的老爸送给他的,但又谁知道他那时候到底是在心疼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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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是残缺的人,但是我却很向往家庭。我喜欢和一个我爱她,她也爱我的人组合一个家庭。
不知道是因为我残缺,所以我向往一个健全的家庭。
还是别人因为健全,所以总是看不到家庭的好处,总是在玩弄着别人的感情。
距离我刚失声的那些年已经过去很久了,就算我一开始很介意,现在这种感觉也已经变得浅淡了。
我在特殊学校毕业后,我就在母亲开的动漫公司里面就职一个漫画家。
在我失去声音,还不懂手语的那些年,我和家里人的交流都是靠着我笔下的画画交流。
相比较于文字,我更喜欢用图形来表达我的想法。
原本我也是要步上父母的老路,在特殊学校毕业后也进入安氏公司里面就职。
但是在那一年,意外的发现我绘画的天赋和我对绘画的喜爱,我走上了一条画手的路。
一开始,我只是用绘画来交流,慢慢的,我的绘画被爷爷刊登在杂志报纸里,得到了不少的好评,在接触漫画后,我就开始了我的漫画之路。
后来,母亲就自己开创了一家动漫公司。
现在我事业有了,理所当然的就欠缺一个爱人。
只是,我却一直找不到那个我想要的爱人,或许我只是缺了一点桃花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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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她是在我被沈慎戏耍的时候。
这不是沈慎第一次这样戏耍我。
沈慎知道我方向感不好,记不住路,总是每次都不厌其烦的那我的缺点玩弄我。
这一次,沈慎打电话给我说好久不见,甚是挂念,要和我在某某路见面,还怕我记不住路,不能开口问人,还让我把地址写在纸上。
那时候的我因为对一部正在连载的漫画的下一幕都画不出来,正好想着出去外面休息一下,找一找灵感,就同意了和沈慎的会面。
也就这样我就踏进了沈慎给我设下的陷阱。
我果然不出沈慎所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迷路了。
我在写下这个地址的时候,我一直觉得我对这个地址有印象,所以一路以外我都是步行过来的。却没想到走在半路上就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前进。
在烈日炎炎下,我满身大汗的拿着纸,神情焦急的询问所有过路人。
有些看着很热心肠的人在看到纸的第一瞬间后,原本笑着的模样,脸色瞬间就黑了,头也不回的就离开了。
我根本就不懂得为什么,只能无助的继续去询问下一个。
直到……好心人——那个她出现。
那是一个长得我只在漫画里面看过的样子,清澈明亮的杏眼,白里透红的肌肤,及腰的长发被微风吹得微微的拂动,她穿着一件贴身短袖黑白相间的T恤和一条超短裤。看上去高挑苗条纤细。
在看到她的时候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在发热,
这是一个完美的人,不适合我这一个残缺的人。——我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
那个她在看清这张纸的地址后,先是捂嘴偷笑,清澈明亮的杏眼一道月牙,在她的眼睛里我看到笑意。
是在笑什么?笑话我吗?
自从失声后,我对周围人的眼神都有些过敏(过度敏感)。
我皱了皱眉毛,不忍心去这样揣测一个看起来这么美好的女孩子,所以打算离开,去询问下一个。
她看到我要离开,伸手攥住了我的衣袖,告诉我答案。
在听清女孩子口中的话的时候,我犹如遭到了雷劈,这是我这个月以来第五次被沈慎这家伙骗其中还有两次还是同一个招数。
这时候的我顾及不到在女孩子面前要维持的礼节,转身离开去找沈慎算账。
果不其然,在距离那里不远的地方,沈慎躲在阴影处笑着看着我的笑话。
我走过去揍了沈慎一顿。
等我回过神来,那个女孩子已经不再原地。
原本我以为我们两个只是彼此擦肩而过的路人,却没想到我和她还有第二次见面……
第二次见到她,她不复昨日那般的精神,看着失魂落魄,就像是灵魂已经离窍的样子,只留下身体的躯壳还在运动。
看着她犹如被全世界抛弃了那般,就好像是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
那时候的我的样子相信和现在这时候的她一样,都是一副惨遭全世界抛弃,全世界我最悲惨的样子。
我走到她的身后,戳了戳她的肩膀。
看着她戒备的眼神,我心里很失落,但是却很正常,任凭一个正常人都不喜欢被人轻易的看穿自己的情绪。
但是我却不希望她不愉快,我喜欢看到她笑着的样子,就好像是全世界最美好的风景。
我把她带到了电子游戏厅。
这是我第一次去这样的地方,但是我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喜欢来这样的地方,尤其是我的小堂弟。他总是在被他父母训斥之后,来到电子游戏厅里面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等到他回去之后,又是一副笑嘻嘻的样子。
我想,看起来和小堂弟同年龄的她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发泄方式。
果然,她一开始跳舞的时候,看起来很艰涩,就好像从来没有跳过舞一样。
一开始我有些难为情,因为在电子游戏厅里面的所有电子游戏项目我只会跳舞机。
原本是她带来放松的,现在看起来却有点像是在找麻烦。
所幸的是她后来也投入到这游戏里,直到最后她竟然入迷了,这达到了我一开始的目的。
一天的时间就这样过去了一半,我是时候需要离开了。
站在电子游戏厅的大门不远处,看着她身子还随着音乐摆动,脸上再也不见愁容,我放心了。
是时候该说再见了。——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看着她笑着和自己说再见,我心底有些不舍,我知道我对面前这个女孩子有好感,但是我更知道我们两个是不可能的,就好像我们原本都只是两条不相干的平行线,在某个点不小心相交了,但是之后我们还是会沿着彼此自己的路向前走的。
再见了,我的恩人!——我在心底自欺欺人的骗自己说,我这次只是在报恩而已!
随后的几天,我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脚,总是走向那条路上,远远地看着她东张西望,在心底幻想着她是不是寻找自己。
一遍遍的欺骗自己,却又从来都不出去和她见面。
直到他在也没出现在那条路上,我还是会时不时去那条路走走,企图和她偶遇或者是再次见面。我也养成了一个看着窗外的习惯,奢望着能够看见她路过窗外的样子。
只是,却再也没有见过她。
果然,我和她根本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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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过去了……
我有一个习惯,一年时间画漫画,一年时间外出旅游,寻找灵感,外加放松紧绷一年的神经。
每年总是到处走走,在自己喜欢的城市里呆几天,或者是几个月。
之后再向着下一个目的地出发。
这一次,我来到了南方的一个二三线城市。
打算去一间最近的咖啡厅休息一下的时候……
推开咖啡厅的大门,我看到了站在吧台那里一个看着熟悉又陌生的人。
他(她)头上戴着一顶银色的帽子,上身穿着一件带毛的迷彩色的宽松卫衣,下身被吧台挡住,我不知道是什么,但是照我的看法,应该是同色系的同款裤子。
他(她)正低着头清洗杯子。
我之所以说他(她)让我觉得熟悉,是因为他(她)有着和她一样的五官,一样的神情,不同的是他(她)是短头发,而且他(她)还是一个男的。
只是却没想到,他(她)竟然会对自己行一个脱帽礼。
脱帽礼虽然只是在欧美国家广为流行,但是要知道脱帽礼可是男性的对女性的一种礼节,表示尊重。
男性对女性啊!
这人不仅在动作上调戏我,还在口头言语上调戏我。
这人……他(她)到底是谁啊?!
作者有话要说: 计划发生失误,水果一开始总是进入不了状态,等到进入了状态就刹不住车……
大家看在这么肥的一章,让水果把昨天承诺的二更放到今晚吧,好不好嘛~
最后祝大家圣诞节快乐!
今晚绝对二更,要是不二更,水果任你们处置!
☆、第二十七章
只是很可惜,眼前的这一个帅哥一点都不给沈芳面子,只是用眼角的余光瞄了沈芳一眼后,就转移视线,向着自己的既定目标——落地窗旁的软沙发前进。
沈芳是第一次这么‘风骚’的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打招呼,只是对方却一点都不捧场,连看都懒得看沈芳一眼。
沈芳在恍惚间好像听到了自己的头上仿佛有一排乌鸦飞过,他们在默契的叫着:傻瓜,傻瓜……
瞬间的冷场气氛并不能把一向厚脸皮的沈芳给打败,沈芳抽搐了几下嘴角后,再次斗智斗勇迎难而上。
沈芳离开自己占了一天的吧台,向着当年那个小男生所坐的位置走去。
小男生杵着下巴,偏着头,安静的看着窗外的风景,对身边询问自己的服务人员视而不见,视而不听,一副被窗外的美景给吸引了心神的样子。
沈芳看着这一幕,莫名的诗兴大发,想起了很久以前看过的一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可不是嘛,小男生他正杵着下巴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而沈芳站在他的不远处看着他。
沈芳放轻自己的脚步声,蹑手蹑脚的慢慢靠近当年那个小男生。虽然沈芳这一举动在人来人往,有点嘈杂的环境里来说,这只是在多此一举而已,但是,沈芳心里莫名的不想打破这一场景。
正站在沈芳认识的当年那个小男生旁边的服务员就是沈芳前世认识的那群姐妹中之一的杜鹃。
杜鹃原本正站在沈芳认识的当年小男生旁,习惯性的询问对方需要什么,却没想到对方一副魂游天外的样子,杜鹃尴尬的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选择离开还是继续在询问对方,直到得到对方的回应,正好看到自家帅气的老板向着自己的这个方向走来,立马默契的悄悄离去了。
沈芳没有注意到杜鹃已经离开,她坐在当年的那个小男生的对面。
沈芳对面那个看着貌似魂游天外的人感觉到有人正坐在自己的对面看着自己,转过头来,看见坐在对面看着自己的人,就是刚刚那个站在吧台前面用语言和动作调戏自己的人,顿时面露不悦,眼带戒备。
沈芳看见对面的人正在看着自己,也不管对方难看的神色,只是自顾自的说:“嗨!帅哥!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当年那个被你带去电子游戏厅的好心人!”
沈芳的自我介绍的句式,像极了《还珠格格》里面的:“皇上,你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充满了惨遭负心人抛弃的怨妇的哀怨气息。
只是现在沈芳丝毫没有察觉到,她眼神期待的看着对方,希望看到对方眼神里面和自己一样的惊喜和欣喜。
其实沈芳应该值得庆幸,庆幸对方不是一个很多管闲事的人,庆幸对方不是一个很喜欢在别人情绪低落的时候,带别人去电子游戏厅里面放松一下。
所以,当对方听到沈芳的话后,眼神里面带着熟悉和惊喜。小男生卸下自己身后一直背着的小包,从里面拿出笔记本和笔。
眼前的这一幕,又让沈芳想起了当年那个小男生再带她去电子游戏厅的时候写下的几个字:“我带你去让你快乐的地方!”以及还有最后的那句:“再见!”
一别经年,再见面已是三年后。
三年后的沈芳已经不是三年前那个觉得自己惨遭被全世界抛弃的沈芳。
三年后的沈芳已经改变了自己前世被赶出沈家门,独自一人背井离乡的命运……
【你怎么会在这里?】
在沈芳发呆的时候,沈芳对面的那个小男生,刷刷刷的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上这几个字。
沈芳回过神来看着自己眼前的这几个字,微笑地看着对方:“我是这家咖啡厅的老板。”
很明显的答非所问。
【这三年来,你的变化很大!】大到我都已经看不出三年前你的模样。——安以墨在心底悄悄的说。
“呵呵,人都是会长大的!”沈芳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说。
两人一时之间突然冷场。
“对了,帅哥,这是我们第三次见面了吧!我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沈芳很不适应冷场的气氛,转眼就一副调戏良家男子的语气对着对方说。
【安以墨!】对方的本子上写着这三个字。
安以墨?这个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但是又想不起来在哪里听到?——沈芳在心底迷惑的想着。
【你呢?】安以墨看着沈芳又陷入沉思中,在本子上又写下这两个字。
“我们来正式认识一下吧!安以墨你好,我叫沈芳!”说完,沈芳把手摊开立在安以墨的面前。
安以墨伸出手,握住了沈芳伸到他面前的手。
你好!沈芳——安以墨在心底念道。
两人手握手相视一笑。
“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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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以墨没在Dream Holiday呆多久,就被一个突如其来的电话给叫走了。
沈芳依旧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傻傻的对着刚刚安以墨坐着的位置发呆。
文敏自从被沈芳拐来自己Dream Holiday,开了一家没有名字的书店后,就一直呆在书店里面,要么是在整理被看书的人乱翻乱放的书籍,要么就是自己坐在柜台旁捧着一本书慢慢的看,或者是有时候也会过来一下咖啡厅这里打包一杯红茶,拿到书店里面,配着一本书,慢慢的看。
茶香氤氲,茶水散发着袅袅青烟,一本书,一杯茶,一个清闲的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这样的生活看似简单享受,实则枯燥乏味。
要是让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