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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皇上,妾身求抱大腿
作者:树脉
文案
嫁给一国皇帝,首先要做的是什么?
甩皇帝两响亮的耳刮子?
NONONO!
可是……作为一个和亲的公主,我真的是甩了他耳刮子的,怎么办怎么办?
很惶恐。
后妃倾轧,权臣威逼,是谁搞得鬼吗?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阿史那,宇文邕 ┃ 配角:宇文宪 ┃ 其它:北周,突厥
☆、穿越
我的名字叫某天,作为一个已满二十三岁的热血青年,当初满怀梦想,十分热忱的加入了考研大军。当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我和所有考生一样,以为自己走上了人生巅峰,幻想着在科研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成为一名优秀的科学家。
然而理想总是很丰满,现实总是很骨感。
三年硕士研究生生涯已经过了一半,我仍然和同宿舍的三个好友一样,每天不是吃就是睡,浪费着大把的时光。偶尔从宿舍露出头来,不是接外卖,就是拿快递。
当初满心的理想抱负,被消灭殆尽。在宿舍里,我不停的抱怨,“我要是个生在古代的公主多好,啥都不用愁。”
唯一能让我记起自己还是个研究生的,就是每个星期导师的例行开会。导师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人,每天西装领带,看起来很精神。我和同实验室的人犯了同样的错误,那就是盲目相信了自己的眼睛。当初的第一眼,这个导师给人的感觉便是与众不同,智慧已经冲破脑壳,挤掉了半头的头发。于是我毫不犹豫的在师生互选表格上,填上了他的大名。
事实证明,这个导师的骨子里一定住着一个啰里吧嗦的老太婆。每次的开会,他都能拖延四个小时,但全程不知所云。比如说,“抗生素有抑菌作用。”这是高中时代的知识,全世界都知道的一个常识,他为了彰显自己的学识之渊博,就要说成,“大家知道抗生素啊,这个抗生素,有抑菌作用,它只对细菌有抑制作用,对正常人体细胞没有抑制作用,所以啊,抗生素。。。。。。balabalabala。”
这是小事,我觉得可以忍一忍。但这一年半来,他从来不提课题的事情,让我实在无法忍受。看着周围宿舍的人整天宿舍实验室两头热,我的内心十分的焦躁不安。多次询问他,得到的答案都是再等一等。
于是,我终于在二十三岁生日来临之际,做了一个惊天动地的决定,退学。室友对我的话充耳不闻,她们压根不相信九年义务教育教出来的,年年三好学生的我,有一天会冲破教育这层枷锁。经过和父母姐姐们的促膝长谈,得到了家人的认可,更让我义无反顾的做出了这个好学生眼里荒唐的事情。
成功退学后,我成了整个学院的风云人物,引来无数慕名者对我的或崇拜或鄙夷之目光。
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家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宿舍里四个人坐在一起抱头痛哭,说以后攒麻将找不到人了。我们哭的特别凶猛,不知道的以为不是生日,是忌日。
哭完,她们三个人神秘兮兮的说,一定要为我准备个大大的惊喜,恭祝我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我们四个女生,什么也没吃,足足喝了三瓶白酒,我被烧的心口疼。正眼冒金星的时候,听见她们说出去为我准备惊喜。
我一个人晕乎乎的在宿舍里等,等着等着,便失去了知觉。
再恢复意识的时候,头几乎疼到爆炸,身上火烧火燎。从前听人家说宿醉难受,第一次体验才知道,宿醉是那么难受。
我浑身无力,连眼睛也睁不开,但嗓子又痒又渴,只好叫人,“大妞,帮我倒杯水。”声音听起来既无力,又陌生,感情我喝酒把嗓子也喝坏了。
这时,一个人在我身边哭哭啼啼起来,“公主,您醒了,吓死奴婢了。”随后加大了音量,对旁边喊,“快去请皇上。”
我心中大惊,什么公主皇上的,这帮人在搞什么。
微微睁眼,发现眼睛又疼又涩,看东西也很模糊。但影影绰绰看到一个盘了头发的脑袋。
我着实想笑,心中暗喜,“我去,这就是惊喜?感情给我玩cosplay,圆我的公主梦啊。”心中不禁感动不已。
我无力的抬了抬手,说,“先帮我倒杯水再说,我渴。”
这个哭哭啼啼的女孩收住哭声,大喜道,“是,公主。”
很快,又回到了我身边,“公主,水来了。”
我还没伸手接,就感觉到自己被人扶了起来,揽入怀里,水杯也被顺势送到了嘴边。我心里那个舒坦啊,“这群人,还真是给力,真把我当公主伺候,这惊喜我喜欢。”
这样半躺着,使我的意识彻底恢复。思路清晰后,更加发现全身酸痛,像火烧一样,这种感觉很像发烧,但比发烧还要难受。
水杯离开嘴唇,我想说声谢谢,抬眼看向身边的这个人,差点被吓死。没咽进去的半口水呛在喉咙里,剧烈的咳嗽起来。
这是个陌生的小女孩,十六岁的样子,稚气未脱,穿的一身古色古香。看到我咳嗽的厉害,她赶紧为我抚着后背,喊道,“快去请太医,通知皇上,公主醒了。”
我笑了笑,拍了拍手,道,“演的不错,话说是哪里请的群众演员,我很满意。不过,她们三个家伙哪去了。”说完对着这个女孩的身后喊,“大妞,二妞,四妞。”
结果这一瞥,便被房间里富丽堂皇的装饰震惊到了。就这么一间房子,也不止一百平吧,清一色的北周朝装饰,连器皿用具也是全套的青铜器。租这么豪华的场子,得花多少钱。我刚要感动,转念又想,她们不会找我AA制吧。
身边的女孩热泪盈眶,边哭边喊,“公主,您这是怎么了,说的什么啊,奴婢听不懂。”
我边起身寻鞋子,边问,“你们这是按时间算钱吗,她们三个有没有事先付完钱。”穿完鞋子猛地坐起来时,脑袋十分晕,眼睛黑了片刻。身边的女孩赶紧扶我。
我下地走了两步,瞬间摔倒,身体虚脱到极致。
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一件黑色的袍子出现在面前。同时我的余光瞥到,周围的人都跪了下来。
我挣扎着想爬起来,小女孩惊吓着要来扶我。只是我们两个都没有使上力气,黑袍子的主人随手便把我捞了起来。
这是个看起来与我同龄,二十三岁左右的男子,白白净净,玉树临风,长得确实比我在学校里看到的男生帅多了,而且打扮成皇帝的样子,看起来颇有威严。不知道那三个家伙花多少钱请的临时演员。
我把胳膊从他的手里拿开,道,“谢谢啊。”
然后对着所有人摆了摆手,道,“不错啊,都不错,待会回去,肯定五星好评。”说完对上眼前男子的眼神,他的表情惊愕到极点,我赞道,“这演技,我给满分。”
我强撑着身体,想要出去找室友,男子一把抓住我的胳膊,但并未用力,语气温软,“病成这样,是要去哪?”我边挣脱边道,“可以了,我都说了演的不错,回头肯定好评。”
我被这群敬业的演员们缠得有些急了,至于这样吗?
本来就已经被缠的心烦意乱,这个男子突然打横把我抱起,我心中大惊,不停的挣扎。心想,“这戏过了吧,怎么吃人豆腐。”于是手上没有忍住,一个巴掌扇了过去。
男子表情一怔,仍旧没有松手,把我抱回了床上。那一巴掌刚打下时,身旁的人就集体跪倒,浑身战栗。
眼见没有人动弹,男子对着旁边的人喊道,“还不快请太医。”
而我此时因为体能耗尽,沉沉睡去。
当我再次醒来,已经是深夜,想起刚才的事,我劝慰自己是在做梦。可心惊胆战的睁开眼睛,还是躺在这个富丽堂皇的房间的大床上。
不知室友去了哪里,看着窗外暗淡的天色,我十分心疼自己三百多块钱的动车票,肯定是赶不上动车了。
眼见身旁的女孩已经趴着睡熟,我蹑手蹑脚的从床上下来,悄无声息的挪到门口。
打开门,一阵寒风吹进脖颈,我被冻得哆嗦。眼前是宏伟壮观的层层楼宇,庄严肃穆,飞檐翘脚。怎么回事,明明是五月天的,屋外怎么会这么冷。我又是在什么地方,这些建筑物是怎么回事,室友怎么会把我扔在这里不管。
想要避开寒风,遂伸手护住衣襟,手上的指甲不小心抠到肉里。作为一枚从来没有留过长指甲的妹子,我自然要伸手来看,这一看,惊得我倒抽几口凉气。眼前是修的整齐漂亮的长指甲,又白又嫩的双手。从小做了不少农活,我自己的手长得又大又粗糙,怎么一夜之间变得这么好看。
惊慌之余,我做出了一个恐怖的设想,难道是穿越了?于是低头看我的身材,也是与之前大相径庭,透过宽松的古式睡袍,我看到一具纤细苗条的女性身体。我是个拥有一百一十五斤体重的微胖者,绝对不该是这般的匀称标志。
我有些不能相信这样的狗血剧情,哆嗦着回到屋里,寻到一面镜子。胆战心惊的举起来,镜子里的脸,果然不是我。
这个女孩看起来也是只有十六岁,长得比我好看太多。狠狠的打了自己一巴掌后,我确定,绝对是穿越了。
手中铜镜无力的滑落,“咣当”一声惊醒了趴睡的女孩,她走过来问安。我根本没有心情回答她,只失魂落魄的坐着,女孩之后说了什么,我已经听不清楚,大脑一片空白,耳中轰鸣。
☆、自杀
在床上躺了三天,我的身体终于恢复的彻底。听身边这个叫敏敏阿布都的女孩说,宫里的人都在传我得了失心疯,还打了皇上。我对此事的态度是,随便,此事最不济的结果,无非就是被赐死,说不定正好把我送回现代。
本来以为打了皇上一巴掌,肯定是要被他砍头的,于是一直躺在床上等人来缉拿我。这样平静的等待,并不是因为我不怕死,而是电视和小说看多了,似乎每一个穿越之后的人死了都能再穿回去。
但这些天只有太医进进出出崇义宫,皇上没有再出现,也没有人提起皇上对挨了一巴掌这件事的态度,我很好奇,皇上怎么会轻易原谅我的失礼。
经过多方面的旁敲侧击才知道,皇上并不是不想杀我,是不敢杀我。我这具身体的主人是突厥的二公主阿史那燕,被木杆可汗阿史那俟斤派来周国联姻。
要说这次的联姻真的是一波三折。我现在所处的时期,突厥帝国是最强大的国家,其疆域东至大兴安岭,西抵西海,北越贝加尔湖,南接阿姆河南,周围的各国每年都要向突厥进贡。于是周国和齐国两个相对弱小的国家,纷纷想要拉拢突厥这个强大的靠山。
在阿史那燕六岁那年,便在先皇宇文泰的努力下,指给了宇文邕,后来齐国想方设法的阻挠,木杆可汗毁了婚。这次的不愉快并没有改变北周与突厥联合的国策。之后,北周一直继续努力完成与突厥的联姻。作为与突厥联姻的对象,宇文邕的大婚因此被拖了下来。
阿史那燕九岁那年,宇文邕登基,木杆可汗眼见准女婿做了皇帝,再加上周围人的游说,再次答应了婚事。但此时木杆可汗仍摇摆不定,希望在此事上从齐,周两国处都获利。最终在齐国的暗中挑拨下,可汗再次悔婚。
我都听不下去了,哪有那么纠结的爸爸。士可杀不可辱,换做是我,早就骂人了。
但无可奈何的是,周国的实力决定,只能忍气吞声。之后仍旧不屈不挠的派使节前去求亲,在利益的驱使下,木杆可汗再一次答应下来婚事。
就在去年,迎亲使团已经到了突厥牙帐前,齐国人又跑来挑事,可汗第三次悔婚,想把女儿嫁给齐国高纬。气的周国的迎亲使团要一头撞死。
是啊,换了我,我也死在你家门口,不气死你也埋汰死了。
这时,天上突然电闪雷鸣,刮起了狂风,突厥人的穹庐毁了大半。可汗以为是自己三番五次的悔婚惹怒了上苍,毫不犹豫的送走了女儿。
一路跋涉,迎亲队伍今年才来到长安,结果阿史那燕由于一路颠簸,加上水土不服,一命呜呼。
我的天哪,死的也太悲催了。不过我的死法也没好到哪去,一想到现在的各大媒体说不定都在写,“女子辍学后心情郁闷,宿舍买醉,导致酒精中毒。”心情就好生郁闷。
阿史那的一生,都被父亲当做政治交换物,刚刚嫁过来,便归了天,真是个可悲可叹之人。
于我而言,现在最担忧的是,宇文邕本来就被突厥三番五次的羞辱,前几天又挨了我一巴掌,心里的憋屈可想而知,就算是个普通人也咽不下这口气,更何况一国之主。他即便是碍于突厥国威不会杀我,估计也得想尽办法折磨死我。想想以后的日子,我不寒而栗,终于产生了强大的恐惧感,无法做到既来之则安之,得赶紧想办法回去才行。其实在现代,已经这个年龄的我,还是一事无成,若不是现在的处境这么艰难,我还真想享受几天再走,毕竟是来做皇后的。
我能想到的穿越回去的唯一办法就是死,但娘家太强大,等着宇文邕来杀我是不可能的了,得自己想办法死。
之前听我们家大妞说,最舒服的死法依次是:电击,跳楼,溺水,割脉,上吊,服毒。
显而易见,现在哪有电。而且跳楼不太保险,现在的楼那么低,万一摔不死,摔残了的话,下半辈子更完蛋。割脉若是没有割到动脉,也是死不掉的,还得白挨一刀。剩下的死法又特别痛苦。权衡再三,我准备跳水。
事不宜迟,我不想再耽搁,即刻便准备出门。我唤来敏敏帮我拿衣服,她听我说要出门,开心的为我梳妆。我心里想着,多此一举。但为了不让自己的行为看起来太奇怪,加上我想到,能让阿史那美美的死去,也不失功德一件,于是专心的坐下来任她摆弄。
因皇上还未册封阿史那燕为皇后,敏敏仍旧为我梳了突厥的发饰,满头的小辫子,足足编了一个时辰。从镜子中看到敏敏把我的头发拿在手里,我突然想到,这就是捉住了别人小辫子的意思吧,忍不住轻笑了一声。
敏敏有些惊愕,含笑问我,“公主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
敏敏一边熟练的编着头发,一边说,“公主这次病了之后,改变了好多。”
听到她的话,我有些好奇,问道,“那我以前是什么样子。”
敏敏抬头与镜中的我对视了一下,福了福身,“回公主,您以前没有这么活泼的,也不爱笑,整天心事重重的样子。这次大病初愈,您虽然说了些稀奇古怪的话,但见您变得那么开心,奴婢很是高兴。”
看来这个叫敏敏阿布都的姑娘与真正的主子关系不错,她的笑容简单真诚,一点也不像假装。想到她很快就要承受与阿史那天人永隔的悲痛,我觉得有些内疚。
头发花了我不少时间,好在古人的化妆很简单,只抹了些胭脂水粉便大功告成。
一切就绪后,我看着镜子里的人,比之前气色好了很多,似乎更加美了。可惜这么好的一副身子,马上就要香消玉殒。
敏敏替我套好羊毛毡靴,我忙往外走。
敏敏追了上来,“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