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徘徊在爱的边缘:从白天到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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徘徊在爱的边缘:从白天到夜晚-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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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小兰喊蓉儿穿衣服,蓉儿翻个身,又睡去了。杜小兰就掀了蓉儿的被子吼:“睡得像死狗一样,还不快起来,一会儿我们捞不到稀糟了。”
  蓉儿这才从酣睡中惊醒,她一边抠眼屎一边穿衣服。
  酒厂在大洋桥的北端,这是县城唯一一座洋溢现代生产气息的工厂。厂门口一辆又一辆送薯干儿的汽车排成长队,给单调闭塞的县城平添了生机和繁华。稀糟是酒厂的废弃物,属于酒糟的副制品,它沤在一个大池子里,人们站在池边一勺一勺地舀,滤干净污水,装进麻袋或水桶中,再用推车运回家喂猪。这类活一般是县郊的农民或城里的家庭妇女干,她们平时没有工作,喂上几头猪,也就打发了无所事事的日子。掏一次稀糟5角钱,是猪一个月的口粮。每到月初和月尾,杜小兰都要拉着蓉儿去酒厂掏稀糟,那辆能装两麻袋稀糟的双轮车必须由蓉儿在前边拉纤。稀糟便宜价廉,猪又爱吃,每天早晨酒厂门口就像喧闹的街市,天不亮人就排起了长队。杜小兰每次掏稀糟都选择星期天早晨,这个法定的休息日成了她从从容容掏稀糟干家务的日子,蓉儿也成了她的贴身随从,蓉儿不敢说不去,也没有不去的办法。
  蓉儿边穿鞋边看杜小兰,杜小兰正在换一件帆布工作服,天还没亮,屋里晃着幽幽的灯光。蓉儿在昏暗的灯光里发现妈妈的脸色很不好看,就像生长的树干一样已经有了苍老的皱纹。她忍不住说:“妈妈,你为啥要去掏稀糟啊,你是医生,干这活也不怕人家笑你?”
  杜小兰回头看了一眼蓉儿,她想不到平日少言寡语的蓉儿竟说出这样的话,她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不满地说:“人勤有饭吃,狗勤有屎吃。靠双手挣饭,怕谁笑话?我还要笑话他呢,好吃懒做的家伙。”
  蓉儿再也不吭声了,她跟着杜小兰出门,拉起搭在双轮车前边的绳子,一路小跑着颠起来。
  杜小兰在后边使劲推车把,不住地催蓉儿,“快,快点,天一亮我们就抢不上位子了。”
  蓉儿于是在前边跑得更快,就像一只小毛驴,嗒嗒不停地踏响节奏。
  穿过大洋桥,到了酒厂门口蓉儿忽然感到肚子痛,她就捂住肚子蹲在地上。杜小兰忙着挤上前去开票交钱,等她回来找蓉儿,门已经关了。一群人呼呼啦啦的往厂里挤,杜小兰和蓉儿不由分说就被挤进厂里,钉牢在池边。
  杜小兰从双轮车上拎起麻袋和勺子,勺子如一只铁锅,颈上安了一根长的木把,站在池边将勺子伸进池子里,一勺一勺的把稀糟掏进麻袋,蓉儿在池边撑着麻袋,麻袋越来越重,蓉儿的胳膊一会儿就酸起来,再加上肚子疼,蓉儿又蹲在地上。杜小兰正好舀了一勺稀糟准备往麻袋里倒,她的大铁勺在半空抖动,寻找麻袋的嘴巴。这时她看见蓉儿蹲在地上,杜小兰的脑门一下子着起火来,“蓉儿,快撑麻袋,要想摆谱不受累,投生个好人家!”
  蓉儿感到肚子和腰扭在了一起,有两条毒蛇在吐信子打架,她的额上渗出了一层虚汗。她听见杜小兰的喊声后于是艰难地站了起来,伸出双手撑起麻袋口,当杜小兰将那勺稀糟倒进麻袋的时候,蓉儿忽然发现妈妈此刻就像一只忙碌的乌鸦,在污浊的池畔跳着不可思议的舞蹈。
  两麻袋稀糟终于掏满了,杜小兰已是一身汗水。太阳也升起老高了,杜小兰将麻袋口扎紧,又喊蓉儿跟她一起搬到车上,然后赶路。
  车推到大洋桥上,杜小兰跟一个迎面过来的女人讲话,女人年龄不大,梳齐耳短发,一件毛蓝色的制服上衣,银灰色的裤子,盘带儿黑布鞋,一双白袜子,浑身上下纤尘不染,看上去很干净很舒服,就像刚出水的芙蓉花。
  杜小兰跟女人亲热地说话,蓉儿从杜小兰的表情分析,这个女人跟妈妈很熟。
  杜小兰让蓉儿喊赵姨,蓉儿喊了一声,脸红起来。她觉得凭妈妈和自己这身脏臭是不配跟这么干净的女人说话的。
  赵姨看着蓉儿说:“都快成大姑娘了,差不多赶上你妈妈高了。”
  蓉儿把头低下去,不敢再看赵姨。
  赵姨走后,蓉儿问妈妈,“她是谁呀?穿得真干净啊!”
  杜小兰推起车说:“她是县城名医赵八方的小女儿,30大几了还没成家。赵八方刚解放时就死了,死时花圈排了15里地。这几年说她爸有历史问题,害得赵家三个女儿都没有婚嫁,如今高不成低不就。没有家庭拖累,就往干净打扮呗。”
  杜小兰对任何女人的打扮都不屑一顾,她的美感被现实生活切割成了零碎,生孩子,喂猪,洗衣服,做家务。
  蓉儿鄙夷地回头看了妈妈一眼,就飞快地拉车跑起来。
  到了家,蓉儿先上厕所,蓉儿觉得屎已经顺着肛门流出来了,她蹲在厕所里,用报纸擦着*,蓉儿看到了一片红色的东西,是血,是蓉儿体内的血。蓉儿“啊呀”一声拎起裤子就往屋里跑,蓉儿心慌地告诉妈妈她拉血了。
  杜小兰一惊,继而笑起来,她走进屋低声对黄启蒙说:“蓉儿来月经了。”然后她拿出一块洁白的卫生棉递给蓉儿,要蓉儿垫在裤头上。
  夜晚,蓉儿躺在炕上,一束月光泄在她的枕前。想到自己少女时代的开端竟伴着污浊的稀糟,她委屈得想哭。
  
第二十三章 两性面孔(1)
我和赵姨的缘分是从大洋桥上开始的,后来妈妈晚上寂寞得无聊就带我到赵姨家玩,那是一截很长的路,从县城的东边一直走到西边。
  赵姨住在一个大院子里,这座院子比我们那个院子还大,妈妈告诉我这是赵姨的父亲赵八方留下的家产,解放后被政府没收了。
  我跟在妈妈的身后,看院里一间又一间的房子,房子很高,脊背高高隆起,像一只卧着的恐龙。玻璃窗里透出昏黄的灯光,使房前的路有了一点行走的光线,走到院子的尽头,迎面一间低矮的平房,赵姨住在里面。
  赵姨正躺在炕上,确切地说是趴在炕上。一位个子不高、梳分头的男人给她捶后背。
  我和妈妈进屋后,赵姨坐了起来,男人随即也跳下炕。赵姨冲着那男人说:“猎春,倒点开水。”
  那个叫猎春的男人就用搪瓷缸给我和妈妈各倒了半杯水,水冒着热气。我接过缸子的时候,特意看了这个叫猎春的男人一眼,心里挺不舒服地想:怎么叫个女人的名字啊?!
  妈妈坐在炕沿上,跟赵姨扯了一些闲话,天南地北的,东家西家的,妈妈说得兴奋快活,我好像从来也没见过她这么愉快的表情,她终日操劳苦累奔波地生活,唯有这个清闲时刻属于自己。
  我坐在一边,静静地听她们闲聊。赵姨有个姐姐在北京外国语学院,姐夫在驻非洲某国家大使馆工作。
  我妈妈问:“非洲人很野吧?”
  赵姨说:“听我姐姐讲,那里的女人很厉害。她要是看上你了,就不停地追你。我姐夫的大使馆附近有个非洲女人看上我姐夫了,天天晚上到使馆附近吹口琴,我姐夫吓得天一黑就猫在屋里不敢露面,那个黑人女人急得直敲窗子,有次把玻璃都敲碎了。……”
  我入神地听着,眼睛时不时偷扫一下那个叫猎春的男人,我怎么也不理解他为什么取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猎春一会儿走出屋,一会儿又进来,手里端了一个盆子,里面是小碎花衬衫和*,不用说是赵姨穿脏的。他把盆子摆在脸盆架子上,猫腰用手搓洗起来。
  我注意看他的手,那是一双地地道道的男人的手,五指短粗,骨骼粗壮,青筋一根根暴起。即使是男人的手,那手也算不上标准。
  猎春洗衣服很快,揉搓三五下就洗完了。他把手擦干净,坐在炕沿边抽烟卷。烟一股一股从他的嘴里冒出来,直呛我的鼻子。我又特意看了看他的臂膀,那臂膀宽宽的,真是男人的臂膀。
  这样陪妈妈一分一分地消磨时间,直到赵姨打了哈欠,妈妈才起身要走。
  猎春和赵姨都未挽留,我和妈妈走出大院,天黑得令人恐惧,远处有一盏路灯鬼火似地闪烁。我和妈妈都紧张起来,步子不由自主加快。为了减轻我的恐惧,妈妈故意跟我说起话来。
  妈妈说:“你猜猎春是男的还是女的?”
  我说:“这还用问,男的呀。”
  妈妈说:“你错了,她是女的。”
  “怎么可能呢?”我不相信地反问。
  妈妈就一五一十地把猎春的经历告诉了我。
  猎春小的时候,她的家乡来了日本鬼子,日本鬼子到处抓女人,猎春的爸爸就给猎春剃了光头,从此她就女扮男装了。解放后,猎春想恢复自己的女儿身,可长年的生活习惯使她很难再改变自己,再加上大伙都喊她假小子,她也就顺水推舟了。
  我觉得妈妈在跟我讲一个童话,一个不可思议的童话。
  回到家,我父亲仍坐在灯下看书。我就把假小子的事说了。
第二十三章 两性面孔(2)
父亲说:“什么假小子,他是真小子。他如果承认了自己的身份,派出所就会把他当流氓抓起来。”
  妈妈接过话说:“你别瞎讲好不好?人家有医院的证明。”
  父亲不屑地笑了说:“证明还不是医生随心所欲写出来的。”
  果然没多久,猎春找到我家来了,说赵姨去了北京姐姐家,走前两人闹矛盾了,还说赵姨怀了他的孩子,是去北京打胎。
  我妈妈惊得半天没说出话来。
  一个月以后,赵姨回来了,我和妈妈又去看她,猎春果然没在她家。
  我妈妈就把猎春说的话跟赵姨讲了,赵姨气得直跺脚,嘴上不停地骂:“这个死猎春,简直胡说八道。”
  妈妈回家将赵姨的话跟我父亲学说了一遍,妈妈说:“人家本来就是女的,你硬说是男的。”
  我父亲说:“赵姨要承认了猎春是男的,还有脸见人吗?她是没结婚的大姑娘呢。”
  我不想听了,爸爸妈妈的对话已经属于儿童不宜的范畴。
  我急忙跑到另一间屋里,炕边有一本《苦菜花》,我读了下去。
  我如饥似渴地读它,重要的是读里面的爱情。我的心灵已悄然滋生了一种向往,一种渴望更多地了解人生的向往。我们那座县城仍然处在封闭状态,冬天是满街的冰雪,夏天是满目的太阳,春秋风沙弥漫四野。商店里只有日常使用的几样商品,肥皂、洗衣粉都要排队购买。有次我妈妈想给我弟弟松儿买件背心,转遍了所有商店也没有松儿能穿的型号。我妈妈气得倚在一家商店的门口喊:“这算什么事啊,给孩子买件背心都买不到!”我妈妈的喊叫一定有些道理,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我看中国电影《新闻简报》时注意的是个别女翻译的穿着,尽管满街都是蓝、灰、黑,但她们的领子和口袋已经有了稍微的变化,这变化是多么大胆而时髦!我追逐着这时髦,在这苦心孤诣的追逐中,我发现我的*已悄悄地丰满了。
  最使我难忘的一部纪录片是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夫人伊梅尔达对中国的访问。她的穿戴就像一道亮丽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那是怎样的一种富丽堂皇啊,她乌黑的头发云一样高挽在脑后,连衣裙是纱质的,从腰以下状如喇叭,拽地而飘逸。肩部如两朵花一样高高隆起,裙子是浅粉色,手上戴着网状的白手套,一直到肘部,腕上搭一只小包,特别小巧的那种,有一只烧饼大。远远看去,她就像一只美丽的蝴蝶。
  我看完这部纪录片,就激动地跑回家。我从妈妈的房间翻出了一双高跟鞋,它已经破旧,一只鞋跟也被砍掉了。这双鞋是妈妈唯一的皮鞋,妈妈曾抱着它哭了很久,一直舍不得扔掉,因而就成了我们家的文物。我找了块抹布掸净脏灰,双足伸进鞋里,我突然变高了,这使我异常兴奋,索性手舞足蹈起来,一高一低的鞋子让我的腿脚不平衡地摇摆,就像一个瘸子在发疯。伊梅尔达使我知道了外面还有那么富丽堂皇的世界,知道了女人穿上高跟鞋会产生“一览众山小”的优越感觉。
  我正把《苦菜花》读得津津有味,我父亲进来了,我几乎没有意识到父亲已站在我面前,仍出神入化地读着。
  忽然,我的书不翼而飞了。它飞到父亲的手中,父亲握着书说,“小孩子家,怎么能看这个呢?”
  我妈妈也站在了我父亲的身后,我妈妈没有责怪我,反倒说:“你就让她看吧,读书没坏处。”
  我爸爸说:“不行,这书她不能看,里面有不少不健康的描写。”
  我妈妈和爸爸就抢起书来,片刻,我听见咔嚓一声响,《苦菜花》真成了苦菜花了——一折两半了。
  我委屈地哭起来,我心疼那书,我感到了它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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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风光的刘三儿(1)
叭狗子的名字是根据他的长相来的,谁也不知道他姓啥叫啥,也没人为他的姓名去考证,于是都叫他叭狗子,他也痛快地答应。
  叭狗子住在朱家大院最靠外的两间房里,他的养父是朱娘的连襟,早早就去逝了。想当年,朱氏两大财主一南一北雄霸县城,很是威风气派,各自都有一群杨柳细腰般的妻妾,前后左右地簇拥着老爷。叭狗子的养母是正房,但不生孩子。她就在老爷的三房生下一个白净的儿子后,将四川来逃荒的叭狗子收为养子,后来又给他娶了个媳妇,生下一群孙男嫡女。她的晚年因此热闹而不孤寂。
  叭狗子是手艺人,做得一手香喷喷的豆腐。整条街的人每天吃他家的豆腐,豆腐是大众的蛋白肉,是维持人生命的必须。于是朱家大院的人与叭狗子就是买主与卖主的关系,除此便少有往来。
  令人注意的倒是朱家二老爷的第三房姨太,她为朱家生了儿子倒成了她的罪过,在三间房子最顶端一条狭窄的过道里,一盘土炕只委得下她短粗的四肢,没有门,从过道里出来就是一堆秸秆,每天天一亮她就下地干活,脚是缠过的小脚,但行走却坚实有力,捣得地面直响。她从地里回来就抱秸秆烧炕,过道里房顶上全是呛人的黑烟,她被烟呛出过道,就站在院里扯着袖口抹眼睛。黄丝丝的头发只剩了一缕,枯萎地吊在脑后,她生下儿子后,丈夫就死了,为了不受大奶奶的辖制,她让儿子姓自己的刘姓,叫刘三儿。但刘三儿在一个幽暗的深夜,还是被大奶奶抱走了,从此刘三儿在大奶奶的身边一天一天长大,他的生身母亲在那条狭窄的过道里却一天一天枯萎。
  我知道刘三儿的时候,他已经是大小伙子了。个子高且笔挺,像一棵白杨树,在哪里都会带来一片风声。脸是长方形,眼睛大而有神,眼光看人的时候有点诡异。他不经常在家,偶尔出现在大院,就像电影明星一样*倜傥。那时候没有西服,男式服装全部是一色的中山样式,刘三儿就在领子上围一条长围巾,哪怕是暖气扑面的春天,那条围巾也像御寒似的牢牢地搭在他的颈上。
  刘三儿回来从不在那条黑暗狭长的过道里久住,他见不得生母顿顿喝高粱玉米渣粥,即便他在家,他的生母也炒不起一盘最廉价的白菜,她的生产队按工分计酬,她一年干到头不但挣不下一分钱还反欠着生产队的。她的稀饭是靠咸盐泡水的滋味送进胃里的。能吃上一碟咸菜、一块豆腐就是逢年遇节的奢侈了。
  刘三儿站在过道口,喊一声娘。
  娘立刻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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