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夜晚的星光在初升的朝阳下隐匿了身影,跃出地平线的太阳将天边的云朵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温暖的阳光照耀下,早起忙碌的人们纷纷走出家门,让夜晚稍稍显得有些冷清的临安城又重新热闹繁华了起来。
一名年纪已经不小的婢女,端着早饭,走到小院门前,轻轻叩响了门,随即取出钥匙,将门打开,呼唤道:“小姐用饭了。”
空荡荡的院落里只有几声鸟叫作为回应,却听不到任何回答。
老婢女疑惑的走进靠东侧的小房间,这里就是三小姐平时居住的地方,单手把门推开,里边只有一张整齐的小床,床上却没有人。老婢女似乎想要惊呼,却下意识的捂住了嘴,转身走出小屋,到处寻找曹歌的踪影。在搜索了所有房间,均宣告失败之后,老婢女咬了咬牙,快步走出小院,径直朝曹振的所在走去。
“什么?她不见了?”曹振就算涵养再好,此刻也忍不住变色。一切只怪自己心太软,要是当时心狠一些,索性把这个伤风败俗不知廉耻的女儿给杀了,就不会有这样的烦恼了。小院坐落在曹府的西侧,那里墙高一丈多,寻常人根本翻不进来,再说,也没有几个人有胆子来曹府作案。
小说里戏文里的故事当然不可信,从古到今,走黑道的都是有组织的,什么万里独行的通天大盗,那只是笑话而已。临安的黑道,又有哪个不要命的扒手头子敢把手掌伸到曹家来?难道是嫌自己命长了吗?
老婢女战战兢兢的站在曹振面前,大老爷的房里就只有他们两人,这个老婢女在曹府已经二十多年了,深得曹振的信任。唯一知道小姐在小院的,就是老婢女一人了。至于那个院子,许久之前就已经宣布风水不好,给封了。她也被授意在下人之间传播些小院有些不干净东西的谣言,长此以往,就更没有人去小院了。
“昨天晚饭的时候还在吗?”曹振冷冷的问道。
老婢女的头点得就像小鸡啄米,忙不迭的答道:“在的,奴婢亲眼所见。”
“嗯!”曹振轻轻的嗯了一声,随手抓起桌子上的镇纸,恶狠狠的冲着老婢女头上砸下。
“砰!”鲜血四溅,脑浆迸裂,老婢女睁大着死不瞑目的双眼,瞪着曹振,身体却已软绵绵的倒下。
曹振看也不看倒在地上的尸体,随手把镇纸丢在地上,脱下已经溅上鲜血的外袍,自己取出另一件干净的衣服换上,大步走出房。不远处一名亲信随从正老老实实的站在廊台上等着曹振的吩咐。
“何莲方才在我房里跌了一跤,她运气不好,脑袋撞在桌上,只怕已经没得救了。你去把房收拾一下,好好善后。”曹振说完,头也不回的朝外走去。
随从心中一惊,他知道何莲是跟随老爷多年的老婢女了,说她摔死在房里,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但是看看曹振的神色,他又怎么敢去刨根问底?大户人家里死个婢女而已,只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就算曹振杀了她,难道自己还要为个婢女强出头,去临安府喊冤不成?
“老爷,我办事您放心,一定收拾的妥妥当当。”
他的话语刚刚说出口,就见曹振已经快步走出廊台,朝外院去了。
廊台下水波荡漾,这番设计出自名家手笔,将活水引入内院之中,人走在廊台上,就像走在桥上。水中有荷花有金鱼,四面房屋精致典雅,住在里边心旷神怡。曹振可没心情去看廊台下的风景,脚步越走越快,越走越急。
第二十三章 感恩戴德
曹家能够在大宋立足二百多年,自然有其生存之道…_吧(。PS8)当年李凤娘做事太过于张扬,曹振冷眼旁观,直到韩风和李冬豪决战之时,看得清清楚楚,那是赵昚摆明车马要支持韩家把李家给打下去。
韩家的崛起自然是顺势而为,可曹振也看到另一个希望,李凤娘和太子根本就是两位一体。如果李凤娘完蛋的话,太子就算即位也不过是个傀儡皇帝。那时候,曹振就已经把目光放在魏王和赵扩的身上,这俩个人总有一个要成为未来的大宋皇帝。偏巧那时候自己的女儿不争气,居然偷偷跟吴昊跑出曹府。这让一心想用女儿走太子路线的曹振恼火不已。
当时,魏王和赵扩两人都已经有了妻子,赵扩的妻子更是韩侂胄的侄女。曹振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既然曹歌已经丢尽了他的脸,一个不是处子之身的女儿也不可能送入宫去。就干脆把她幽禁起来,暗地里派人四出寻访,找到一个和女儿十分相似的姑娘家。
但是那时,仍有困扰,好不容易找到个相像的,那却是个殷实的小康之家,又不能明着去抢人家女儿……曹振一狠心,就走出了最关键的一步。
那时候的曹振还挂了个观察使的头衔,于是乎从临安出发到那个女孩子的家乡,快要到达的时候,吩咐几名亲信去该地假扮盗匪,将那女孩子家里杀得干干净净,只‘无意’留下这根独苗。那女子孤苦伶仃,跑去官府告状,请求捉拿罪犯。出了这么大的案子,官府当然要做事。说起来,他们动作也极快,只是一天时间就把这几个亲信捉拿,却没想到,抓住了才发现,那几人手中有刑部的印信。
这些刑部印信当然是曹振私下办妥的,可是知县就为了难,算起来,那几个人官职比他还高。于是知县只得将案子先行压下来。偏偏那个可怜女子又得到‘好心人’指点,说观察使大人即将到达本地。那女子便学人家拦轿告状,曹振‘得知消息’之后,立刻以雷霆万钧之势莅临当地,快刀斩乱麻的审了案子,把那几个倒霉的亲信砍了了事,又把倒霉知县发配到了崖州去。
那个女子感恩戴德,便要为奴为婢报答曹振。曹振本来就计划筹谋要欺骗这个女子,便带她回到临安,当做养娘秘密养了下来。日子久了再缓缓给她洗脑,让她入宫,之后的计划自然一气呵成。
曹振已经快步走到前院,冲着家丁厉声吩咐道:“准备车马,我要入宫。”
曹振赶着着急入宫,可韩风一点儿都不着急,慢条斯理的在街上喝了一碗豆腐脑,又吃了几根油条,这才慢慢悠悠的回到韩府,径直来到韩侂胄的院落。
今天不用早朝,韩侂胄一大早起来,便在院子里活动身体,看到韩风走了过来,指了指亭子里的石凳:“昨天一夜没回来,想必是有些收获吧。”
院子里并没有外人,韩风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昨天晚上夜探曹府,居然被我找到了曹家三小姐,曹歌。”
韩侂胄居然一点都没震惊,反而慢悠悠的说道:“找到了又怎么样?你能证明她就是曹家三姑娘吗?要是证明不了,随时可能被人倒打一耙。那就不值得了。”
“证明不了无所谓,只要曹振觉得我能证明不就是了?”韩风微笑着说道:“这场把戏,谁都找不到真凭实据,比的就是谁能挺得住。”
韩侂胄微微一笑,儿子已经大了,很多事应该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了。韩家的未来应该在年轻人的身上,只要是在自己能力控制范围之内,是可以放手让儿子试试的。至于曹振,韩侂胄还真没把这个人放在眼里。如今的大宋朝野不敢说只有一个声音,但是别的声音在韩侂胄面前都微弱的可怜。
“听说你在皇宫和官家谈过一次话。”韩侂胄一本正经的说道:“最近太上皇的身体越来越差,官家也没有心思上朝,他到底和你说了些什么?”
“其实他不想做皇帝。”韩风组织着词语:“或者说,他并不适合做皇帝。被困在深宫里的生活并不是他想要的。”
“那你想怎么样?北伐之后,我们韩家又要怎么样?”韩侂胄反问道。
“这些事,我已经有了安排,您就等着瞧吧。”
对于韩家的未来,韩风是做了充分的准备。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永远掌握权势。历朝历代的开国皇帝无不英明神武,可是子孙就越来越差。继承制只能保证血统的延续,却不能保证智慧和魄力的延续。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弊端,到了王朝后期,这样的弊端就会被无限放大。如果有什么天灾**又或者其他诱因的话,已经民不聊生的老百姓就会造反。当然,造反与否并不重要,便宜的只是当年的大家族们。在韩风的记忆中,除了唯一出身于泥腿子的朱元璋之外,每个朝代的开国皇帝都是统治阶级出身,绝非无产阶级。
但是作为有传承的世家,也未必有什么好下场。两晋南北朝的王谢两家,何等庞大?可终究还是烟消云散了。如今的大宋有韩、吴、曹,可这又能怎么样?假如女真人攻入江南,这些大家族就算是投降,也免不得灰飞烟灭的下场。
韩侂胄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而韩风的打算更是从他刚刚重生,知道生在一个几乎是必死的贵胄家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筹谋了。几年下来的积累,在北伐之前,是应该把自己的设想投入到实践中去。
“时间紧迫,我们一方面要铲除北伐的绊脚石,一方面要在北伐之前完成韩家的积累之路。而且,北伐事务繁多,不可能今天说打,然后就马上开打。我们只能分头来行事。爹,我需要在临安绝对的权力,任何人都不能干涉我的行动,就算是你和我有什么分歧,我希望你完全相信我。”韩风诚恳的说道:“一个人永远做不成事,韩家上下一起努力,才会给整个家族带来真正的传承。”
“好!”韩侂胄眯着眼睛,微笑着说道:“现在才觉得,你这小子越发像我年轻的时候了。”
“曹大人!”曹振的面前站着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将领,他身材很高,虎背熊腰,下巴上留着短短的一溜胡须,手掌户口都有厚厚的茧子,看样子是长期握刀形成的。通常男人到了三十多岁都会开始发福,尤其是有官职的男人,吃得好睡得好,没有什么好担心,身体自然而然开始发胖。但是眼前这个男人是个例外,与许多大腹便便的禁军将领不同,他身材依然保持的很健硕,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曹振忧心忡忡的看着这位亲信,半晌才悠悠的说道:“炎彬,还记得你小的时候,我是怎么对待你的吗?”
聂炎彬轻声答道:“末将不敢忘记曹公恩德,当年末将父亲在军中阵亡,母亲身染重病去世。末将那时候不过七八岁而已,依着母亲的话语,独自从樊城讨饭来到临安,想要投靠姨娘。却没想到姨娘那时候在曹公府上做婢女,末将本以为姨娘一定无法照顾我。没想到曹公如此心胸,让账房每月多批一两银子给我姨娘,并让末将有个能够居住的小屋。可以说,如果没有曹公,就没有末将的今天。”
曹振面色平静,缓缓说道:“我并不是个希望别人老记得我恩德的人。你小的时候,虽然面黄肌瘦,但是我听人说,你一个这么小的孩子就能从樊城一个人来到临安,别的不说,光是这份意志,就足以让许多成年人自惭形秽。我觉得你是个可造之材,你在府里那七八年,最多不过用我百十两银子,却也为我做了许多事。说起来,你并不欠我的。”
聂炎彬沉声说道:“欠了便是欠了,或许在曹公看起来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是对于末将来说,那可是活命之恩。我不知道有没有前生来世,如果人只能活一次的话,那曹公对我无疑是再造之恩。我在府里帮忙干活做事,也是为了赚钱吃饭。但末将在府里也不过帮忙三四年而已,后来末将加入军务,曹公也帮忙打了招呼,否则末将在禁军中也不可能做到如今指挥使的位置。”
宫中岁月深,宫中多污秽。曹振默然看着聂炎彬,很难想像,在当今世上,居然还有如此重情重义的人。不过,这也正是曹振当年看重他的地方。如今,也正是要指望他的帮助。
“炎彬。”曹振似乎很为难的说道:“我有一件很危险的事,我本不希望告诉你。但是事情非常紧迫,很可能我和女儿都会死无葬身之地。”曹振微微迟疑,苦笑着摇了摇头:“算了,还是不说了,你大好前途,我又怎么忍心把你拖下水呢?”
聂炎彬顿时着急了,走上前一步,左右看了看,在宫门之外驻守的都是他的亲兵,而且,距离两人最近的也在十丈之外。聂炎彬压低了声音,认认真真的说道:“曹公,你的恩德末将一直铭记在心,若是能为曹公出力,那是末将的荣耀。再说了,曹公是看着末将长大的,难道还信不过末将吗?”
曹振双目似乎已经有些湿润,拉着聂炎彬的双手,轻声说道:“那我也就不再多说什么了。这件事事关重大……”
远处的官兵依旧按照班次巡逻着,就算看到聂炎彬和曹振在谈话,也只当是闲聊而已。经常入宫的官员和驻守皇宫的将领,至少也是混个面熟,何况是曹振这样的身份呢?空旷的皇宫广场上,一阵阵带着寒意的微风卷过,风中卷起几片枯黄的落叶,叶子落在地面上,蜷曲的树叶还没有被风吹开,就被巡逻哨兵的脚步踩成碎片!
第二十四章 大宋慈善总会
秋天的时节,总是容易让人觉得有些伤感。**吧(。pS8。)光秃秃的树丫、枯黄的树叶、阳光都似乎失去了往日的温暖,寒风吹过脖颈,总忍不住让人想缩缩脖子。若是赶上收成不好的年份,多少会有些流民来临安讨生活,或者卖艺或者讨饭……更是让人心绪不宁。
临安城东一条宽敞的街道上,鞭炮齐鸣,炸开了满地红纸,脚步走在上边,仿佛踩在厚厚的红地毯上。爱看热闹的人们,还以为是新开了什么店铺,纷纷聚拢过去,整条街道怕没围拢过去一两千人?可是那家店铺也未免太有钱了一些,鞭炮又不是不值钱?一挂挂的放下来,已经不知道放了多少百万响,街头满是青色硝烟,满地都是红色纸屑。
硝烟渐渐散开,偌大招牌上,几个金光闪闪的字让人看得清清楚楚。站在近处的人,喃喃念道:“大宋慈善总会?”
没错,这上边的确是写着‘大宋慈善总会’六个巨大的金字。店铺门前,不知道多少官员富商前来捧场。一条长长的红色绸带,中间系着一枚大花球,被几名年轻貌美的少女扯住。而临安的风云人物韩风和他的未婚妻,户部尚女儿郦君瑾并肩站在正中。
韩风运气宏声叫道:“诸位父老乡亲,请稍稍安静,今天是大宋慈善总会揭牌的大日子。本人韩风,现任锦衣卫都指挥使,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郑重宣布,由郦姑娘亲自主持的大宋慈善总会今后将会以大宋民生为己任,想尽一切办法,汇聚八方之力,为大众排忧解难。”
人群中估计是韩风早就安排好的托儿,话音刚落,顿时暴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一名礼官喝道:“大宋慈善总会剪彩仪式现在开始。”
小舞一身盛装,她本就美丽动人,如今全身都笼罩在暗红色镶着金边的礼服之中,更是显得气质高贵。长长的波浪头发垂下,洒落在刀削般的雪白双肩上,黑白分明,让人舍不得移开目光。她的手中托着一个精致的黑色木盘,木盘里放着两把金剪刀。
待到小舞走到两人身边,韩风和郦君瑾分别取过一支剪刀,双箭齐下,将那枚花球剪下,落在小舞托着的木盘之中,顿时又是鞭炮齐鸣,鼓乐震天。
郦尚笑得眯起了双眼,双手拿着一个信封,快步走到韩风前边,大声宣布道:“今年江西收成不好,有三县近两万人衣食没有着落,难以过冬。本人率先捐献五千贯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