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猫在电脑前吃着老坛酸菜泡面,狠狠的喝了一口汤,继续盯着电脑,目光如炬,指如疾风,势如闪电,时时刻刻准备着把阮疏拉下来!
四分钟的时间,从登台到谢幕,现场成为了掌声的海洋,来现场的大多是国人,听到一首国语歌,难道不该鼓掌吗!
这是他们可以听得懂的歌!中间法语的有,意大利歌剧的都有了,那个听不懂唱的是什么,只知道音乐不错,但太尖锐了,也就不那么热烈。
现在遇上这首自然是要鼓掌的!
飞天猫闲暇之余不忘夸一夸自己的男神,卖一卖安利,结果发现自己刚才那条伞兵微博被一个粉丝不少的段子手给转了,然后一个意想不到的人转发了微博,之后的转发量就已经朝着飞天猫心中的天文数字奔去,呈现雪滚的势头被顶上去。
吕清:噗,同台竞技,多多指教//锦毛鼠爱上飞天猫:“欢迎伞兵莅临指导!”
男神回复我了……男神转发我了……飞天猫此刻的眼睛已经变成了心形,到处飘着粉色的泡泡,而她长着翅膀在其中飞翔,发型都凌乱了……
锦毛鼠爱上飞天猫:一顿能吃三大碗,再来三大碗,男神回复我了!!!泪奔!下楼裸|奔去!吕清:噗,同台竞技,多多指教//锦毛鼠爱上飞天猫:“欢迎伞兵莅临指导!”
吕清看着自己的手机嘴角含笑,他对外姿态自然要谦虚的,不然如何维持了这么多年的形象?
几年之后回想当初,爱上飞天猫的锦毛鼠早就不爱飞天猫了,对于吕清,事发之后最初的不可置信到最后的平静接受,飞天猫对自己只有一个评价:
“只怪当初太年轻,是人是狗分不清!”
而那之后再也很难粉上人,因为已经累爱了。
只能简单的站在线之外,带着欣赏的眼睛看作品不看人,看着多少粉丝如海浪前赴后继,死在了沙滩上。
阮疏出现的时候,大家明显一愣。
对于这首歌真的没什么可说的,林夕是业界公认的词神,攻讦这首歌显然是不明智之举,那些获得的奖就够糊他们一脸的。
唱错唱错唱错……碎碎念的人看到led背影的时候目光先被夺取了,焦点也放在了那个背景上。
这是,中国好助攻啊。
作者有话要说:几日闭关琢磨别人的文,深刻觉得……
我的提升空间太大了!【这难道不是因为功力浅薄的缘故吗,正色脸
成都的东西都很好吃~希望大家有机会也来吃~
么么哒~
第36章 如能忘掉你
背景的视频抓住了人的萌点。
或多或少;人听歌都是来找安慰或者找励志的;打发时间也希望找一首好听的歌。
夜色覆盖的现场;没有灯光的地方;和千千万万个失眠的人失眠的夜一样,让人的心忽然寂静下来。
前奏舒缓流淌,无论是暴躁的心;还是带着伤痕的心;仿佛都被这个治愈了。
一个清澈中带着温暖的声音响起,在人的视觉无法捕捉人影时,他们顺着声音的源头去寻找这个人。
世界有了光;先是微弱,视觉有了着陆点,捕捉到了这温柔而不刺眼的光芒;阮疏站在灯光中。
他就那么站着,你就看到了一道风景,背景的车水马龙都成了这个人的陪衬,影像店前人来人往,只有一个人傻傻的站在这里等着,要等到天荒地老。
慢慢的,或走或停,他唱着歌,不像是唱给别人听,像是低语,哼着曲调,浅斟酌唱。
一定有这么一个时候,你和他一样,等不到要等的人,站在人流涌动的街头,像是一个傻瓜。等了很久,赴约的人没有到,你对着这条街说了再见。
这条街却是不会回应你的存在。
但他见证了你犯傻的过程。
“原来过得很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如能忘掉渴望岁月长衣裳薄”
如果等不到,不如学会释然。
时间会帮你淡忘掉一切。
仿佛为了验证这句话的真实性,刚才一切都凝滞了,人都静止在画面上不动,画面变成了灰色。
阮疏停了有一分钟秒没动,把下一段唱完之后,往前迈步。
画面忽然开始动了,颜色也变成了彩色。
如同记忆与生活两相对比,记忆总是会失色,无论多么用力的去想,记起来的是只言片语,温暖人的一瞬间,和最痛的时候。
后者常常被人遗忘,假装看风景的扭头。
最后一幕定格,灯光亮起,掌声雷鸣。
就连在电脑屏幕前准备的人都忘记了自己的嘲讽语气,听完歌之后脑袋整整空白了三分钟,才回过神过来拍手,然后意识到人家也看不到,动作僵持在半空中,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颇为尴尬。
黑黑们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攻讦,反应一致的,沉默了。
那些之前怀疑的,觉得空降是原罪的,占用资源的,在这次直播演唱后一致沉默,时常用的修音啊,后期之类的理由,在直播面前赤果果的被打脸。
不然说什么,说人家的音响太好了吗?扯淡玩去吧,大家站在一个起跑线上,难道音响本来走直路,因为阮疏空降一开口,连机械都走上弯路不回头吗?
这一点都不好笑。
阮疏之前被黑成什么样子,cx公关部尽量用阮疏其他的成就吸引观众们的视线,然而毕竟丁是丁,卯是卯,阮疏只要一天不开口,他们就可以抓着他的黑料不放,先声夺人,给人极差极差的印象,除非之后表现的非常非常非常出色,不然大家还是会觉得你差。
这种宣传模式,早就有了,名声炒臭实在是太容易了,洗白却十分艰难,娱乐圈倾轧向来多如潮水,然而也不乏有感恩的人,只是戏子既然在唱戏,也不免带上面具,难见真心。
阮疏又是初来乍到,没人给他说一句话。
他用了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方式,重重的给那些黑他的人一巴掌。
如果你的对手不能把你打倒,就踩着他们走向更高的地方吧。
黑色野狐:我好像,有点爱上他了。
这句话发出去还不到十分钟,转发量已经近万。把很多心在风中摇摆的人,给彻底拉到了阮疏的阵营中。
黑色野狐是个有逾百万粉丝的微博用户,但他没有给自己加v,常常发影评,推荐电影,一句话影评简直不要做得更好。
此人还有另外一个爱好,这个爱好让他被誉为集美教父,他喜欢随手po美人图,无论男女,时尚界的,影视界的,从前都是美图+一句话平垫,能够非常有针对性的把人的缺点指出来优点指出来,笔锋犀利,点评到位,这使得他有了很大一批追随者。
但黑色野狐也有好处,就是他不花痴,集美教父之称不是盖的,你见过哪个教父对着美人流哈喇的?野狐很高冷。
如今高冷的野狐忽然冒出来这么一句……霹雳不要太厉害,连粉丝都开始问他到底是收了cx公司多少钱,还有人直接冲上去准备摇醒他们尊敬的教主,快醒醒吧别花痴了,你忽然这样子我们好不习惯!
但野狐对于粉丝一向很高冷,爆出那么一句之后根本就没有了下文。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有人质疑野狐的性取向,问他是不是对阮疏有那么一咪咪意思,如果有的话他们会直接集资给他做掉阮疏。
当然以上几句只是开玩笑的,野狐的粉冷静的审美,毕竟时尚圈和影视圈都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审美是一种长久的事业,如果沉溺于暂时的美貌,只会让自己错失更多美人。
至于野狐到底是谁……估计打死大家,都猜不到他到底是谁。粉丝们不是没猜过,能够近距离直面这些明星,肯定是圈内人。
这个账号经营了近八年,也肯定不那么年轻,猜来猜去,最后发现答案都不靠谱,技术帝追踪也没能搞出来,不得不佩服野狐的小心。(。pnxs。 ;平南文学网)
阮疏自己不玩这个,他现在关闭了一切和外界交流的渠道,微博之后前世的,总不会拿来用,也不敢上,怕自己露馅。毕竟从前他的微博登陆只有自己和元轩知道密码。
他现在正在练歌。
首战告捷之后就是马不停蹄的拍照,菲利普来了。
这让阮疏有些惊异。
“我看你进来愈发的有转型的趋势了。”菲利普带着挑剔的目光看着阮疏,让阮疏一阵尴尬,“是,是吗?什么转型?”
菲利普直接上手,捏了捏他小臂的肌肉,“你最近一直在锻炼吧?”
阮疏发现自己的动作被对方发觉,眨眨眼睛,好半天终于意识过来,“哦呵呵呵……”
菲利普这里来并不是一个人轻装上阵,他的身后有三个大箱子跟着,还有至少三个侍应生提着各个牌子送来的服装,都被菲利普指使着放到相应的地方。
“恰好赶上我和cx公司的交流会,也就顺便过来看你。”菲利普没有说自己为了这趟顺便把自己之前的工作日夜赶出来,本来要推迟到下个月的交流会直接被提上了议程,早了一个月。
“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阮疏嘴角抽了抽,“菲利普,你的想法没有那么简单吧?”
菲利普手上的动作停下来,他几步走到阮疏旁边,阮疏有种自己压力很大的感觉,上半身往后退了一点。
“我同你的经纪人交流过,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建议,”菲利普缓缓道,“rush,有没有考虑过拍女装写真,作为你短暂的异装模特告别礼?”
阮疏眼睛蓦地睁大,“你们就这么选择把我出卖吗?!”
女装写真……这会成为他这一辈子的黑料的!
菲利普道,“可你的下下首歌的选择,不要告诉我你没有存过这样的心思,你最近背着我偷偷锻炼肌肉,联系我之前告诉你拍教父系列,你心中有了自己计划了吧。”
如果说刚才的阮疏有些像是炸毛的大猫,此刻毛已经顺下来了。
他的计划,真的那么容易被看出来么?
确实,他的下下首歌在计划之中,也打算在体型彻底改变之前,做一个告别,以女装形象上去唱歌,势必会被骂,这点不是没前辈做过,当时主流媒体都骂的很厉害。
但阮疏很佩服他,做自己很难,坚持自己的选择也很难。
女装会让他被自然炒作,下下首歌的选择和比赛时间,和davidsims给他拍系列照很相近,只有一个星期的距离。
到时候爆出前后对比……不用他找人炒作,自然会有一大波人争议来争议去。
他没想到自己的计划会这么简单就被预知了。
尤其是菲利普还远在万里之外,这么简单就知道了他的计划?
阮疏阴测测的看着菲利普,菲利普浅饮了一口茶,舒展自己的眉毛,“不用这么看我……其实这不是我想到的,是元轩告诉我的。”
阮疏愣住了。
这些天他和元轩没有什么交集,实话来说,他刻意的避开了和元轩在同一场合的可能,他的心中有动摇。
他是一个恋旧的人,没有人会知道当初姆妈离开他的世界,他有多孤寂,当时也是元轩一直陪在他的身旁,灰色的记忆里的光彩,总是少不了他的存在,是年少的元轩给了他一点温暖。
那一点温暖,毕竟也还是温暖。
高架桥上元轩舍命相救,如果说他没有什么动摇,是不可能的。
对比过去,元轩对他有多好,元轩就对他多残酷。这具身体有过两个灵魂,如果他只是阮疏,该有多好?
然而这是不可能的。
那一晚他做梦,梦见自己又回到了八年前,青山绿水间碰见了一个少年,当时元轩一人离家出走外出游玩,来到了自己村落的附近,不小心从山上滚落下来,他去割草的时候发现了元轩,然后带元轩回家。
那时候生活很是艰难,姆妈病的很重,看着他的眼神总是带着同情和可怜,还有不舍。
姆妈从不说话,村里人也只是说简达随多么多么的可怜,这孩子从小命苦之类的。
那段时间元轩腿不方便行走,卧在床上,屋子内有两张床,一张是姆妈的,一张是他的,姆妈在里间,他在外间,元轩躺了他的床,他就没有地方可以躺了。
只能和元轩凑合挤一挤。
没有人和他玩耍,这是简达随已经熟悉的知道,然后沉默的习惯。这习惯已经近十六年了,熟悉到了骨子里。
元轩开始看着他的眼神总带着审视,然后轻轻皱眉,歪着头看他,不说话。
最开始的时候简达随以为他跟姆妈一样不会说话,直到晚上听到元轩喊“妈妈”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原来那个高傲的少年是会说话的,并且声音很清冷很,好听。
沉默的简达随,总是少不了在苦难中挣扎,并且带着些许的卑微。
元轩后来渐渐的好起来,姆妈的病却是怎么都看不好的,村里唯一的医生检查的时候都摇头。
后来姆妈就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简达随。
青山绿水间埋葬了姆妈,简达随跪在坟墓前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呆呆的流眼泪。
以后何以为继呢?
元轩这时候上前,轻轻揽住了他,简达随把头埋在了元轩的胸前,那时候他个子不高,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骨瘦如柴。
元轩说:“跟我走吧,”他蹲下来看着简达随的眼睛,“我会对你好的。”
那一晚上的梦连绵不断,先是梦到了这么久之前的事情,后来又做了个梦。
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记忆。梦境中两人在元轩的临海的那套别墅里,初遇之后过了四年,他以为自己无限靠近元轩。
壁炉的火很旺盛,地毯铺的很厚,元轩坐在地上,被靠着一个垫子,橙黄色的火光映着元轩的脸庞,让他看起来无比温暖,闭着眼睛,书从手中滑落。
简达随像是被魔鬼附身,忍不住凑上前,他告诉自己只是想数一下元轩的睫毛到底多少根,但在靠近之后元轩醒了,眼神中是毫不掩饰的厌恶。
他那时候是怎么说的呢?
好像是个很可笑的借口,说我看到你肩膀上落下一只蚊子,只想拍掉它。
寒冷的冬天,哪里来的蚊子?也只有他肯用这么弱智的借口,元轩虽然之后没有说什么,两人从前还会在一间房睡觉,之后元轩却主动搬出去了。
简达随懂得了,什么叫做规矩。
“rush,rush?”菲利普捅了捅阮疏,阮疏才愣过神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抱歉,刚才想东西想出神了。”
“你来中国之后我发现你总是会走神。”菲利普皱眉,“这个地方有这么大的魔力吗?”
对于普通人来说自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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