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轩点头,“谢谢你在原地等我,我转身的时候发现你不见了,感觉老天再一次玩弄我于手掌之间。”
阮疏:“?”什么意思?
“那年我三岁吧,妈妈在前一天晚上到我床前,问我爱不爱她,我说爱,她说她也很爱我。第二天她说生日到了,我有没有惊喜送给她,我就出去买东西,准备组装一下送给她,离开家的时候她夸了我一句很聪明,我回来之后就发现她已经离开我了。”元轩道,“永远离开,再也没有回来。”
“从那之后我就知道,爱这个词语说出来就会很快过期,喜欢的东西总是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妈妈离开了,伊丽莎白离开了,哪怕后来我假装一直不爱你,你也离开了。”
伊丽莎白是元轩从前养的一只猫,阮疏到元轩家里的时候,那只老猫不知道怎么离家出走了,最后也没有找回来。
就像聂鲁达说的那样,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阮疏从来不知道元轩心中会有这样的谜题,他那时候也有很强的自尊心,三番五次暗示没有结果,再下去对他来说就是抱大腿,带着自取其辱的感觉。
他们就这么错过。
“我从来不知道这些。”阮疏轻声道。
“我不告诉你,你怎么会知道呢?”元轩将阮疏要穿的衣服衣架取下来,伸手替阮疏解开扣子,两人靠的很近,呼吸交织在一起,眼神也融合到了一块,“去吧,那个舞台给你准备了很久,它也在等待你的归来。”
“你是我心中的,天王。”元轩轻声道,“去吧,做你自己,无所畏惧。”
阮疏换上了女装,白色的裙摆,白色的手套,带着羽毛的宽帽子,你第一眼看到他也不会认错他,假发很长,垂在腰背,却没有上妆。
因为他不需要。
腰细腿长,眼睛一动,睫毛低垂,灯光一打,看上去优雅高贵,难分雌雄。
如同他出道的时候,以女装形式展现在世人面前,饱受诟病,后来被传出包养等流言,再之后的各种贬低。
但那又怎样?
他的眼神足以吸引你,他的声音也曾经惊艳所有人。
如果你变了,而这个世界不喜欢你的改变,那么应该怎么样呢?
做你自己,you ;are ;yourself。
阮疏上台之后引起了一片倒吸声,有人直接以一句“哦草”来形容自己的惊讶。
女装!
你敢不敢更自我一点,敢不敢!
为什么不敢?
“i ;am ;what ;i ;am”
阮疏声音有点低,他无法说得很大声,但他说的很坚定。
似乎是发现了他声音沙哑这点,正好印证了前一段时间网络上疯传的那个流言,说阮疏声音毁了。
因为阮疏从未出面反驳过流言蜚语,所以存在的是一部分人相信,一部分人不相信的情形。
现在看来,流言不假。
但阮疏还是来了,说了这句可能引起非议的话。
当年的哥哥开演唱会,留长发,穿的像睡衣,引起了所谓“主流”的非议。
这首歌也完全表现了他的人生态度,哥哥先作曲,然后问林夕,“这首歌词开头已经想好了,叫i ;am ;what ;i ;am,是一部电影的对白,那下面你知道我想写的是什么吗?”
林夕说他知道,歌词写完之后给哥哥看,哥哥说果然就是我要的。他们合作很多年,自然知道彼此的心意。
同样是心思细腻的人,同样是用情至深的人。
他低眉垂眼,黑色的舞台,所站之处才有光芒,打在眼睑处,因为角度问题,反而是阴影。
但看得出他的情深。
“我永远都爱这样的我”
他前行一步,手臂微曲,姿态优雅。
“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
昂起下巴,眼睛眯起,那么骄傲。
“不用粉墨就站在光明的角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即便声音有些哑又如何?
即便流言蜚语满世界都是,又如何?
背景简单大方,却充满着个人色彩,虽然因为声音原因,他不能以声音演绎出变化多端的和声效果,但他依然可以唱出深情,唱出大气。
“对世界说甚么是光明和磊落
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这就是他对世界的宣言。
这首歌曲唱完他却没有急于走下去,也没有畏惧世人同情的眼神,一首歌以音色的角度来说,完败。
处理不够圆滑,多处破音,高音处明显唱不上去,甚至换气的时候因为嗓子的问题,而听起来有些让人觉得遗憾。
在普通人眼里唱的还能听,但在这种舞台,这种级别的比赛场合,真的有些拿不出手。
多少人看他的眼神带上同情,网上又隐约出现了各种猜测,以为这位以后要以女装博取眼球,靠这个来留住最后的人气。
然而他的粉丝却落泪了,因为这首歌已经告知了世人,他到底如何想。
“这是最后的晚装,”阮疏微笑道,“原谅我的离经叛道,其实我不求任何人的原谅。”
这句话,对那些不怀好意猜测他的人是赤|裸裸的打脸。
“因为,我就是我。”阮疏道。
做什么,有人不屑,不就是借死人的名气么?那位的地位不可动摇,今天唱这首歌难道没有别的用心么?
舞台打光学别人,女装这点难道没“借鉴”么?真的是怀着好意?
打着致敬的名义做着抄袭的事情,你不是第一人,没关系~
现在说什么不求原谅,是心虚吧?
阮疏知道总会有人反对,总会有人说着他的各种不适。他不是人民币人人爱,有人高风亮节连人民币都不爱只爱人民呢!
“我并不是致敬,或者悼念。”阮疏这一句话出口,激起了千层波浪,评委们还没有变色,底下的观众和电脑前,电视机前的人性格中有愤怒的,已经隐隐有发火的趋势了。
这话说的有些难听,不是致敬不是悼念,你别唱啊。
有人已经把鼠标摔了,你以为你是谁,怎么可以这么说话!
你和那位差得远好吗!
然而下一句直接让他们下巴掉了,做出改观,知道自己的改观其实无足轻重,为刚才的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感到羞愧。
“我只想对所有人说,如果你有爱的人,请在人间好好爱他。多么深的思念,敬意,都换不回人间的白头不离。有些感情来不及说,就永远没有机会说了。”
“我知道有很多人之前揣测过我和一个歌手的关系,没错,他是我的弟弟,简达随,我们出生就再也没有见过面,我也没有尽到兄长的职责。”阮疏抬起头,像是试图不让眼泪掉下来。
“三首曲目唱完,我完成了他的心愿。”他连以自己的身份站到这个舞台都做不到,只能以这种方式来不让别人忘记他,“我想,我只能以这种方式爱他,”说着他脱下帽子,鞠了一躬,“希望你们记住他,如同记住我。”
“我与他同在。”
“这场比赛,我宣布退出。”阮疏展眉一笑,但我会归来,因为这是我的舞台。”
他动作潇洒,哪怕身穿女装,也无法掩盖那种英挺气概,女装的温婉被他演绎成了修长,他转身离开,手中的帽子直接被抛到了底下的观众手中,反应最快的那个人跳起来抢到手,却意外的没有引起混乱。
“我会等你回来的!”那人大喊,是个男生。
他的声音很响,像是安静的空气中的一道雷。
他本来是专程来看沙拉·布莱曼的,却意外收获了一个偶像。
是的,偶像。不以大众化和理想化的面目示人,做他自己。
就像歌词里说的那样,我就是我,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仿佛被这样的气氛带动,体育场的声音此起彼伏,最后汇成海洋:
“一定要回来!”
“我们等你!”
“爱你!”
阮疏挥挥手,却不回头。
他虽然没有在这场比赛中摘取桂冠,却已经成为了无冕之王。
元轩走到光亮处,等着他。
光束追随着阮疏的背影,恋恋不舍,一直到元轩和阮疏汇聚的地方,群众雪亮的眼睛发现他们两人。
元轩彬彬有礼的鞠躬,阮疏伸手,元轩吻了一下他的手背。
“欢迎回来,我的天王。”
***
这几天最热门的人无非是阮疏。
其中最热门的无异于阮疏和元轩高调而无声的宣布他们在一起了。
国民老公有老公了,这伤害了万千少女or少妇的心理。
从前声称要给元轩or阮疏生猴子的人表示,他们两个人再怎么搞都生不出猴子,但其他和自己性别相同的人也肯定不会出给从前的单身钻石王老五生猴子,想想也平息了愤怒的心情,转而祝福他们两个。
什么舆论啊反对啊都是泡沫,正如有人说过,很多时候你迫不得已,往往是你不够强大。
阮疏足够强大吗?未必,但他心理已经经历了蜕变,自信的人往往会散发出不一样的光彩,所以尽管长相相同,但没有人把他和简达随混淆在一块。
在divine ;emissary比赛结束之后,阮疏火速推出了他的写真集:《最后的晚装》
样图被黑色野狐po出去的时候,多少屏幕被沾湿了。
舔的。
口水滴答响。
大家开始猜测到底黑色野狐是谁,怎么会拥有这么强大的,快速的消息。
吴修远对着手机笑的淫|荡,听老板的话,从前养这个号,果然关键时刻有用。
他伸了个懒腰,老板之后估计又要加工资了。
哎呀工资再加他都不好意思了。
当然不可能谦虚的不要。
不要的是傻瓜。
不过想到阮疏和元轩的相处模式,他一直在猜想谁攻谁受。
想太多,你老板不可能受的。
***
当天晚上的晚宴放在了元家老宅,也就是别墅区。
黎菲林,元训,元轩,阮疏四人的宴席,毕竟这是阮疏身份被承认的第一次正式的家庭晚餐。
正式参加晚餐,总有种莫名的紧张感。
才不承认什么丑媳妇见公婆呢!
他置办衣服的时候换来换去,元轩本来有些惊异,后来就习惯了,当然没有无视。
因为阮疏换衣服相当的快,所以他可以很多遍欣赏阮疏的身材。
“不用紧张的。”元轩在看了阮疏换了好多件衣服之后终于开口,“爸爸很开明的。”
阮疏住手了,“我没有紧张。”
“你紧张的时候换衣服很快。”元轩悠悠道,“是职业病?”
阮疏:“……”这和职业病有什么关系?欺负正在治疗嗓子的人真的很得意吗!
很得意吗!
第43章 事发败露
阮疏闭嘴了。
元轩随手挑了两件,“试一下。”
阮疏用眼神询问他。
“你穿着很好看。”元轩笑的时候还咳嗽了一下;才说了下一句;“当然,不穿更好看。”
这种一本正经耍流氓的感觉真是……无从吐槽啊。
“爸爸很喜欢你;你也不是第一次去我家,放松就好。”元轩站起来,帮他整理衣领,“他知道我喜欢你,不会反对的。”
阮疏被他的这不咸不淡的情话说的有些脸红,无论前世也好,这一世也好,他都喜欢的是一个人,上一世最后的绝望在这一世察觉到无辜之后直接心软,那么长时间的陌生人对他来说惩罚足够了。
起源如何已经不可参考,如果用一个比喻来说,那就是从一开始点燃寂静心灵的是一把火,过了那么久,也不能忘掉点火的人。
穿好衣服之后元轩像是魔术师一样掏出盒子,打开,直接给阮疏套上,拉着阮疏,“走吧。”
阮疏呆在原地,举起自己的手,左看右看,“这是什么?”
“你看不出来吗?”元轩侧头,“戒指。”
阮疏:“我看的出来是戒指,只不过……”
“婚已经求了,你没有拒绝,我当做默认了。”元轩轻笑,“吃一颗定心丸。”
他手指在阮疏带着戒指的手上摩挲,“这样套牢了,以后就不会走了。”
阮疏反握住他,“不会走。”
阳光从窗外折射进来,戒指熠熠生辉。
***
“明婶,我来吧。”黎菲林进厨房,“你辛苦了。”
明婶打了个颤,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黎菲林怎么忽然进厨房了?她不是很讨厌这个地方?嫌弃掉价。
“夫人,不用了不用了,还是我来吧。”明婶按住上面的东西,“可别让这东西脏了您的手。”
那老身可担负不起责任,你等先生不在家的时候撒泼,没人能管得住您的。
黎菲林坚持微笑,手上不肯松开那口锅的锅盖,“还是我来吧,我今天想给先生炖一锅乌龟汤,给元训补补。”
明婶正欲再拒绝,就看到黎菲林眼神凶狠,“呃,那您小心,别烫伤了。”
她要是会炖汤就见鬼了,懒家伙一个。
不过明婶不打算戳破,在这里继续下去,何必操心,反正厨房里她准备了好多东西,省的黎菲林坏掉素材还要出去买。
明婶擦了擦手,离开了厨房,没有关上厨房的门。
厨房没人了。
“家庭聚会?”黎菲林撇撇嘴,“正好一窝端了,还省的我想方设法把人都聚齐了。”
她还真没想到元轩居然找了个男朋友,还是从前一桌上吃过饭的人,呵呵,也不嫌丢人,可惜的是没有和吕清在一块儿,吕清人多好啊,待人接物都和煦如春风,也好操控,现在这个,看起来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不是说时尚圈乱?元轩也不怕染一身病出来,真是,跟他妈妈一样是贱格。妈是圣母,生出来的儿子也是回收站,接手这么个人,也不嫌弃掉价。
黎菲林并不太清楚阮疏到底是做什么的,这段时间还参加个比赛,跟选秀似得,一看就没什么逼格。
可惜黎菲林不知道,阮疏之前找了个借口往厨房这边来,他穿着休闲鞋,走路极轻,跟猫一样没有打扰到明婶,在厨房正对厨具的地方粘了个针孔摄像头。
狗咬狗,一撮毛儿,吕清利用了林辰,林辰何尝不是利用了吕清,毕竟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估计一会儿吕清就来了,恰到好处的把几人送到医院。
到那时候,元训死,黎菲林下毒,这两个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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