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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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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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抬头看老板,他面无表情,我用笔沾墨,小心写下「D D」,仿佛那是名字的起首字母。
  他用手把墨扇干,把「收据」推给我,他带着一丁点笑意问我:「D代表什么?」
  「作废(Defeasance)。」我说,「那表示让某事不具约束力,通常是指合约。第二个D是指脆烤(Decrepitate),就是把人丢进火里发出的劈啪声。」他茫然地看着我,「在钧普伊,脆烤是伪造文书的刑罚,我想乱拟收据应该是属于那一类。」
  我没动手去摸银币或那张收据,气氛沉默紧张。
  「这里又不是钧普伊。」他说,一脸镇静。
  「是没错。」我承认,「你很想污钱(defalcation),或许我应该加第三个D。」
  他又狂笑了一声,接着微笑对我说:「少爷,你说服我了。」他抽出一张新的纸,放在我前面,「你来写收据,我签名。」
  我拿起笔写:「本人同意,把里面提有『致克沃思』的《修辞与逻辑》一书归还给这张收据的持有者,换取两银分,只要他出示收据于——」
  我抬头问:「今天几号?」
  「旬五,三十八号。」
  我已经没有记日期的习惯了。在街头,每一天都跟隔天差不多,只不过大家在旬六会喝多一点,在悼日会比较大方一点。
  但如果今天是三十八号,我只剩五天可以去大学院,阿本以前告诉我,注册只到燃日,万一错过了,下个学期还要再等两个月。
  我在收据上填好日期,划一条线让书商签名,我把纸推向他时,他表情有点困惑,也没注意到收据上写的是「银分」,而不是「银币」。银币价值大多了,那表示他同意以比买价还少的钱,把书卖还给我。
  但是,当我想到这一切有多愚蠢时,我也不再得意了,因为不管是银分、还是银币,我都无法在两旬内攒够钱,赎回那本书。如果一切顺利,我可能明天就离开塔宾了。
  这张收据虽然再也派不上用场,但它稍稍抚慰了我挥别儿时最后一样东西的痛苦。我吹一吹那张纸,小心地把它折好,放入口袋,拿起两银币。老板抓住我的手时,我吓了一跳。
  他歉疚地笑着说:「很抱歉刚刚写了那张借据,但你看起来好像不会再回来了。」他稍稍耸肩说:「喏!」他把一个铜币塞进我手里。
  我想这人不是那么坏,也对他微笑,一时间我对刚刚写的借据感到有点愧疚,也对顺手偷了三只笔感到过意不去,不过那感觉只持续一下子而已。既然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可以归还那些笔,我离开时又偷了一瓶墨水。



第三十一章 贵族习性

  那两大银币给人一种笃定感,那和它们的实际重量没什么关系。曾经穷过好一段时间的人,都会懂得我的意思。我先买了一个好的皮包,挂在我衣服底下,紧贴着皮肤。
  接着是好好吃一顿早餐:一盘热腾腾的蛋和一片火腿,新鲜松软的面包,一旁搭配着大量的蜂蜜与奶油,一杯才刚挤不到两天的鲜奶,总共花了五分铁币,那可能是我吃过最棒的一餐了。
  坐在桌边用刀叉进食的感觉很怪,坐在人群中的感觉也怪,有人帮我送上食物的感觉更怪。
  我用最后一小块面包抹尽剩余的早餐时,才发现我有个问题。
  即使是在这个稍嫌不净的海滨旅店里,我还是引人注意。我身上穿的衣服,不过是挖个洞让头手钻出来的粗麻袋,我的裤子是帆布做的,比我的身材大了好几号,散发着烟味、油味、巷弄里的污水味,裤头是用垃圾堆里捡来的绳子绑着。我全身脏污,赤着脚,臭气冲天。
  我该买套衣服,还是找个地方洗澡?如果先洗澡,之后还是得穿上那些旧衣服。但是,如果我现在这个样子去买衣服,可能连店家都进不去,我也怀疑有人肯为我量身吗。
  旅店老板来收我的盘子,我决定先去洗个澡,因为我全身闻起来像死了一周的老鼠,连我都感到厌烦了。我抬起头来对老板微笑:「这附近哪里可以洗个澡?」
  「这边就可以,只要两分钱。」他上下打量我,「或者你可以打工一个小时交换,辛苦工作个一小时,我们的炉灶刚好需要刷洗。」
  「我会需要很多水和肥皂。」
  「那就打工两小时吧,我还有碗盘需要洗。先刷炉灶,洗个澡,再来洗盘子,这样好吗?」
  一个小时后,我肩膀酸痛,炉灶都刷洗干净了。他带我到后面的房间,里面有个大木桶,地上摆着一个火炉,墙上有挂钩可以挂衣服,还钉了一块锡片,充当镜子。
  他给了我一把刷子,一桶热水,一块肥皂。我一直擦洗身子,直到皮肤都痛了、红了。旅店老板又提了第二桶、第三桶水来。我心中暗自庆幸,还好我没长虱子,可能我已经脏到连虱子都不愿寄宿了。
  最后一次冲洗时,我看着丢在一旁的衣服,现在是我这几年来最干净的时候,我实在不想再碰那些衣服,更别说穿上了。但是如果我洗那些衣服,他们只会愈洗愈破。
  我擦干身子,用粗制的梳子梳开我纠结的头发,现在头发似乎又比脏污时更长了。我抹掉镜面上的雾气,看到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我长大了,至少比以前大了,不仅如此,我看起来还像某个贵族的儿子。我的脸瘦白,头发需要稍微修剪一下,不过目前直发及肩,刚好是现在流行的样子,就只差一套贵族的衣服而已。
  于是我灵机一动,用毛巾裹着身子,从后门离开。我拿了皮包,把它藏在看不见的地方。当时快接近中午,到处都是人,我当然引来不少人的注目。我不予理会,快步向前,并不打算躲躲藏藏。我板起冷淡、不满的表情,丝毫不露出一点尴尬。
  我在一对父子身边停了下来,他们正把粗麻袋装上车,那儿子大概大我四岁,高我一个头。我厉声说:「小子,这儿哪里可以买衣服。」我盯着他的上衣看,「体面的衣服。」我更正。
  他看着我,表情看似疑惑,又有点生气。他的父亲连忙摘下帽子,站到他儿子前面,「阁下可以试试贝特里商铺,他们只有一些简单的样式,不过离这里才一两条街而已。」
  我脸色一沉:「附近就只有这家吗?」
  他目瞪口呆:「呃……可能……有一家……」
  我不耐烦地挥手要他闭嘴:「在哪里?我看你已经吓傻了,你用指的就好。」
  他一比,我便大步离开。我一边走,想起我在剧团中曾扮演一个年轻侍从,那少爷名叫丹史提,脾气任性,令人难以忍受,父亲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这角色正好,我把头傲慢地倾向一边,稍微改变了肩膀的姿态,也调整一下当时的心态。
  我用力推开门,冲了进去,有个男人围着皮质围裙,我猜他就是贝特里,看起来四十几岁,身型瘦削,秃头。门推开时,撞上墙砰的一声,害他吓了一跳。他转身看我,一脸狐疑。
  「傻子,拿件袍子给我。被你和今天上街做买卖的一干蠢人紧盯着看,烦死了。」我一脸不悦地颓坐到椅子上。他动也不动,我愤怒地瞪着他说:「我没说清楚吗?我需要什么还看不出来吗?」我拉起毛巾的边缘让他看。
  他站在那里,瞠目结舌。
  我压低声音,用威吓的口吻说:「你要是不拿点什么来让我穿……」我站起来大吼,「我就拆了这里!我会叫我爸把你的墓碑当成我的冬至礼物,叫他的狗爬上你的尸体。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啊?」
  贝特里急忙离开,我往椅背一靠,在此之前我一直没注意到店内还有一位客人,他见状迅速离开,离开前还停下来对我稍稍行了屈膝礼。
  我强忍住笑意。
  接着一切异常顺利,我让他忙进忙出了半个小时,他送上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让我试穿。他拿出来的每件衣服,我都会挑剔质料、剪裁与手工。总之,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骄纵的孩子。
  其实我对那些衣服满意得很,它们虽然样式简单,却都做得很好。跟我一小时前穿的东西比起来,能穿干净的麻布袋就够好了。
  如果你没在宫廷或大城市待过一阵子,就不会明白这伪装对我来说为何如此容易了,且听我细说分明。
  贵族之子就像洪水或龙卷风一样,是一股强大的自然破坏力。碰到这种灾难,一般人只能咬着牙忍气吞声,努力降低损害。
  贝特里明白这点,他在上衣与裤子做完记号后,就帮我把它们脱下来。我又穿回他给我的袍子,他马上卯起来缝纫衣服,仿佛恶魔在一旁施压一样。
  我又颓坐回椅子上,「你干脆就明问吧,我看得出来你好奇的很。」
  他从缝纫中暂时抬起头来问:「您是指什么?」
  「我现在没穿衣服的样子。」
  「喔。」他把线打结,开始缝裤子,「我承认我是有点好奇,但礼貌上,我不便刺探别人的事。」
  「啊。」我点头,佯装失望,「这态度值得赞许。」
  接下来安静了好一段时间,只听得到线拉过衣服布料的声音,我感到坐立难安。最后,我还是继续开口,仿佛他要我讲一样:「妓女偷了我的衣服。」
  「真的?」
  「她要我拿钱包换回我的衣服,那个贱货!」
  贝特里稍稍抬起头,一脸真的很好奇的样子,「您的钱包没和衣服放在一起吗?」
  我一脸惊讶:「当然没有!我父亲说过:『绅士之手永不远离钱包。』」我把钱包拿起来晃一晃,佐证我的论点。
  我发现他想忍着笑意,这让我觉得好过一些了。我折磨这家伙近一小时,至少我给了他一个话题,可以拿来跟朋友说说。
  「她告诉我,如果我想保有尊严,就把钱包交给她,穿着衣服回家。」我轻蔑地摇头,「我跟她说:『放肆!绅士的尊严不在他的衣服。我要是为了面子,而把钱包交给你,那才是交出我的尊严。』」
  我露出深思的表情好一会儿,之后仿佛在自言自语,轻声说:「这么说绅士的尊严是在他的钱包里。」我看着手上的钱包,停顿了好一会儿,「我想,前几天我听过父亲说过那样的话。」
  贝特里笑了出来,连忙假装咳嗽,接着他起身,甩开上衣与裤子。「好了,跟戴手套一样合身。」他把衣服拿给我时,嘴角微微露出笑意。
  我脱下袍子,穿上裤子,「我想,这样我就可以回家了。贝特里,这样你收多少钱?」我问。
  他想了一下说:「一银二。」
  我开始绑上衣的带子,不发一语。
  「抱歉。」他连忙说,「我忘了我在为谁效劳了。」他吞了一下口水,「一银币就够了。」
  我拿出钱包,把一银币放在他手中,凝视着他的眼睛说:「我需要一些零钱。」
  他抿起嘴,不过还是点点头,找了我两个铜币。
  我把铜币塞好,把钱包紧紧绑在上衣底下,然后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拍了一下钱包。
  我看到他的嘴角又泛起了一丝笑意:「再会。」
  我拿起毛巾,离开商店,在比较少人注视下,走回我刚刚吃早餐与洗澡的旅店。
  ◇◇◇◇
  我走向吧台时,旅店老板问:「少爷,你需要些什么吗?」他微笑,把手擦在围裙上。
  「一叠脏碗盘和一条抹布。」
  他眯着眼看我,接着笑了起来:「我以为你光着身子从巷子里溜走了。」
  「没完全光着。」我把他的毛巾放上吧台。
  「之前你满身泥巴,我可能还会打赌你的发色是黑的,现在整个人看起来都不一样了。」他静静地惊讶了一会儿,「你还要你的旧衣服吗?」
  我摇头:「就丢了吧,其实烧了更好,而且别让人不小心闻到那烟味。」他又笑了,「不过我的确还有其他的东西。」我提醒他。
  他点头,轻拍鼻翼,「没错,你等等。」他转身,走进吧台后方的门内。
  我环顾房内四周,现在我不再吸引异样的眼光,整个房间看起来似乎不同了。粗石砌成的壁炉内,有个黑色的锅子炖煮着东西,上漆的木头与溢出的啤酒微微散发着酸味,交谈的低语声……
  我对旅店一直有种特别的偏好,我想,那是因为我是在旅途中成长的。旅店是个安全的地方,像个安乐窝。当时我觉得相当自在,心想如果能开一间像那样的旅店,应该满不错的。
  「就这些。」旅店老板放下三只笔、一罐墨水,还有书店的收据。「你拥有这些东西和你光着身子溜走,这两件事都让我觉得一头雾水。」
  「我要去念大学院。」我解释。
  他一脸惊讶,「你年纪还没到,不是吗?」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惊,但我不去想它,「他们收各种学生。」
  他客气地点头,仿佛那句话说明了我当初为什么光着脚出现,还满身散发着穷街陋巷的恶臭。他等了一会儿,看我是不是还会再细说分明,之后他帮自己倒了一杯酒。「我没有恶意,不过你现在看起来不像是想要洗盘子的人。」
  我开口想反驳,一小时赚一分铁币的工作是我不太想错过的好差事,两分钱就可以买一条面包,去年我都不知道挨饿多少天了。
  但我又看到我放在吧台上的手,那双手白里透红,干干净净的,我几乎快认不出那是我的手了。
  当下,我知道我并不想洗碗,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我离开吧台,从钱包中拿出一分钱,我问:「哪里最容易找到北上的车队?」
  「山区的畜贩场,过了绿街的磨坊,再走四分之一里。」
  一听到山区两字,我又紧张了起来,但我点点头,尽量不去想它。「你的旅店满惬意的,如果我长大后也能开一家像这样的旅店,那就太幸运了。」我递给他一分钱。
  他露出灿烂的笑容,把那一分钱还给我,「有你这样称赞,这儿随时欢迎你回来。」



第三十二章 铜币、鞋匠与人群

  我走到街上时,离正午还有一个小时。太阳出来了,把脚下的圆石晒得暖暖的。市场的嘈杂在我周遭形成不规律的嗡嗡声,我享受着腹饱身暖、一身洁净的愉悦感。
  但我的胃里隐约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就好像有人从后脑勺盯着你瞧一样。那感觉一直跟着我,后来我直觉不太对劲,迅速溜进旁边的巷子里。
  我靠着墙等候着,那感觉渐渐消逝,过了几分钟,我开始觉得自己很蠢。我信赖直觉,但有时直觉只是虚惊一场。我又等了几分钟,确定没事,才走回路上。
  那隐约的不安感几乎马上又浮现了,我不予理会,同时试着找出那感觉来自何方。但是五分钟后,我整个人慌了,又转进小巷里观察人群,看谁在跟踪我。
  没人。我紧张地等了半个小时,躲进两条小巷,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和人群一起移动的感觉很奇怪。
  过去几年,人群对我来说已经变成城镇景色的一部分,我可能会用人群来躲卫兵或店主,我可能会穿过人群,到我想去的地方,我甚至可能和人群往同一个方向走,但我从来不是人群中的一分子。
  我已经太习惯受到忽视,第一个商贩想卖我东西时,我差点拔腿就跑。
  我知道是什么让我觉得不对劲以后,那个不安感就消失大半了。恐惧通常是源自于无知,一旦我知道问题所在,那就只是个问题,没什么好怕的了。
  ◇◇◇◇
  我之前提过,塔宾主要分两区:山区与海滨。海滨贫苦,山区富裕。海滨脏臭,山区清新。海滨多贼偷,山区多银楼——抱歉,还是有窃贼。
  我已经说过我上山区冒险的不幸经历,所以或许你可以了解,当我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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