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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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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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手抓稳自己;于是只得拿中正剑砍了些藤蔓来将范香兰牢牢的缠在身上。

做好准备工作后;方宝开始爬山了,最初一段还好,他的体力充沛,而且那些藤蔓也不刺手,但到了半山腰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除了体力下降之外。牵引着向上的东西只有荆棘了。这些荆棘生长在岩石之中都很牢固,但全长着刺,要借力爬上去,绝对是要弄伤手的。

方宝先试了试,可是上行了只有十米,尽管双手已经很注意选择拉扯的地方,但还是被刺破了十余个小血点,最后一次刺得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手不由一松,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然后随着山坡滑了七八米,衣襟被挂破了,连下巴也擦破了皮,还好双手撑地,控制着平衡,没有把身上的范香兰摔下来。

范香兰此刻是醒着的,这一带的地形也看到了,知道方宝背着自己很难上去,顿时道:“你……你放开我,我自己上去。”

方宝蹬着一块岩石,稳住身形,正在重新观察上去的路,听着她的话,立刻道:“放开你,你连下山都没有办法,难道滚下去吗,别多嘴,我会把你弄上去的。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才叫男人。”

范香兰这次被他大声的喝叱,并没有发脾性,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却没有多说了。

方宝仔细看着向上的这块山坡,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如果避开这一带的荆棘往别的地方向上;但附近都是数米高的大岩石;他背着一个人;更别想爬上去;而如果下山;顺着山根走;实在不知要绕多大一段路才能够过去;背着范香兰;他可以明显感觉到这个女人在不停的颤抖;显然病情仍然很重;那些草药虽然能够减缓她的病情;但很难说可以保证脱离危险;要治这种病;当然西药是最有效的。

此刻;他也观察到;这一片荆棘只不过蔓延了五六十米;只要爬上去;地形渐渐平缓;很快便能到达山顶;而到达山顶之后;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俯看前路;判断行走的方向;在这种苍茫的大山里;寻找出一条正确的路绝对是很有必要的;有时候明明一天可以出去;但如果走错了路;转上十天半个月都有可能。

咬了咬牙,方宝又开始前行了,这一次,他爬得很慢,尽量让双脚蹬住小土坑或者一些小石头,但是,在一些实在需要借力的地方,还是要去牵扯带刺的荆棘,他只能竭力的忍受着,当初在小叶村之前他曾经做出过用荆棘条抽打自己的举动,可是那是在毒瘾发作,为了让自己保持清醒不倒下的情况下,大脑已经有些迟钝麻木了,而现在要去硬生生的承受手掌传来的刺痛,实在不是一件常人难以忍受的事。

但是,方宝在某些方面是超越常人的,对疼痛的忍耐力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这种忍耐力倒不完全是天生。而是最初源自父亲方泽远的竹片,只要是因为崔正直的告状,无论他怎么打,方宝都是不会认错的,而且跑到后山去逃避之初,他难免会受一些伤,这些伤,自然不会有人给他宽慰,只能默默承受,但渐渐的就形成了这种忍耐力,或者说是叫做毅力。

范香兰伏在方宝的背上。眼睁睁的见着他满手是血还在背着自己往上爬,紧紧的咬着唇,什么话都没有说,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对这个看起很贪财,有时候嘻皮笑脸不正经,有时候又很凶的青年男子,却似乎多了一层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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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的慢慢攀爬着,四十来分钟之后,就再也没有荆棘了,而且快到山顶,坡度变缓,方宝的身子渐渐直了起来,加快了脚步,一口气走出了山顶,这才解开了范香兰,躺在地上,闭着眼睛,摊着身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范香兰坐起来,凝视着正在歇气的方宝,秀眸中不由得有了敬意,要背着一个人上这样的山,不仅需要毅力耐力,还需要体力,这个男子看起来还有些偏瘦,并不那么孔型有力,但想不到能够最终把自己背上山顶。而这时,她仔细的看着方宝脸部的轮廓,忽然觉得这小子其实长得眉清目秀,如果好好打扮一下,可能还很帅,而且他笑的时候好像还有两个男人少有的酒窝,如果不是自己先入为主,恨他吃了“蓝王子”,再加上被他擒住一路折磨。更恶心的是在那山洞里,居然还往自己的嘴里吐了一口口水,估计也没那么让人讨厌。

正望着他默默的想着,这小子忽然睁开了眼睛,四眸相对,他又露出了那带着两个酒窝,可爱又可恶的笑容道:“喂,盯着我看,是不是觉得我长得帅,想打我的主意。”

范香兰从来没有这么仔细的去观察一个男人,不料却被发现,脸上顿时一热,“呸”了一声道:“臭美你的,我是在看你为什么长得那么让人讨厌。”

方宝呵呵一笑,坐了起来,道:“我看书上说,当女人说讨厌一个男人,就证明她喜欢上了这个男人,你别也这样吧,不过也不怪你,要怪就怪我长得太帅,魅力万丈,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范香兰立刻道:“滚你的,那种书一定是男人写的,是自己在做梦,在幻想。”

方宝也觉得这种书未必靠谱,而且对于这个罂粟花般美艳而带着毒素的女人,他既没有幻想,也想避而远之,当下就不提这事了,道:“你在这里坐一下,我去找些吃的,然后再看看前面的路。”

他刚起身,却听到范香兰“喂”了一声,便停下来道:“阿兰,还有什么事吗?”

范香兰一指他的双手道:“你好像认识草药,去找些把手弄弄,全是血,看起来真恶心。”

方宝一听原来是这事,满不在乎将手往衣服上一擦,然后扬了起来,晃动着道:“要什么草药,这些刺没什么毒,血干了就没事。”

范香兰咬了咬唇,便掉过头道:“随你的便,总之不要把血弄到吃的东西上。”

方宝没有再理她,径直离开,先到山顶的北边看前方的路,而当前方的情景印入眼帘,他顿时一阵狂喜,原来,在这山的北方,已经再没有了大山挡道,不仅山势平缓低矮,而且已经隐约能够看到时隐时现的一条公路,最多还有三四公里路就可以出去了。

挥手捏拳“嘢”了一声,方宝便去寻找吃的,很快找到了一株正在结果的野山楂树,便摘了些吃,这野山楂果比种植的山楂树果实还要酸涩,由于有消食的功效,开始吃的时候能够填饱肚子;但过不了两个小时;绝对比平常饿得更快;不过就快要出去了;他也顾不得;满嘴清水的吃了一肚;这才去找了两株青蒿与十来株狗尾巴草给范香兰带回去。

回到范香兰的身边;却见她又沉沉的睡去了;只得等待着;还好的是;没过多久;范香兰便醒了;听方宝说马上就要出去;也好生的高兴;连忙吃下了青蒿与狗尾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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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将范香兰绑在自己的身上;开始往北边下山;比起上山的路来;下山的路要平缓得多;没一个小时;就到了山下;前面还有两座小山;但方宝刚才在山顶上已经看清了该怎么走;并不去爬山;而是顺着右边的山根而行;穿过了一个山凹;走了半个小时左右;就见到前方有一片菜地;种的全是花菜;几个农民正在土地里忙碌着;而一条黄土路在菜地旁边;自然是和外面的公路相连。

方宝背着范香兰走上了黄土路;没一会儿;就见到路连停着一辆满是泥巴;显得很陈旧的摩托;方宝估计是那些农民的,见他们正在埋头种植,便将藤蔓解开,让范香兰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便走到了那摩托前搞弄起来。

范香兰还没有坐到一分钟;就见到方宝过来把她抱到了后座上;然后用藤蔓把两人的腰拴在一起;低道:“尽量抱着我的腰;这路不好骑;你要是摔了;我也要一起摔下去。”

范香兰点了点头;伸出了手;就抱住了他的腰;只是力气不大;如果不是栓着的藤蔓;估计是很容易摔下的。

方宝赶紧发动了摩托;只听得“突突”一声;那摩托就顺着黄土路颠簸着前行,而听到摩托之声,旁边地里的农民回头见到,顿时吼了起来,虽然缅甸话方宝听不懂,但估计是“抓小偷”之类,连忙轰大油门,加快了速度前驶,很快就把那几个农民抛下,听不到他们的呼喊了。

第三卷 刀锋出鞘 第七十七章 到达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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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着方宝这么快就偷到了摩托车并发动。范香兰“哼”了一声道:“原来你是一个偷车贼。”

方宝自然不可能给她说自己在秃鹰训练基地专门受过训练,当下哈哈笑道:“我要是偷车贼,你就是同谋,不过话说回来,偷车算什么,比起黑骷髅做的大事来,只是小儿科。”

范香兰知道他在讥讽自己杀人如麻,沉默了好一阵,才道:“你以为我想杀人吗,好多事情你做的和你想的未必一样。”

方宝听洪剑生说过一些骷髅军的无奈,否则也不会冒险救范香兰了,当下道:“那就对了,我做的和想的也不一样,你以为我想偷车吗,还不是因为你无法走路,所以这车算是你偷的,我只是工具。”

范香兰知道自己说不过这小子;也就不再开口了;由于路颠簸不平;只好竭力的抱着他;脸部更是紧紧的贴着他的后背;像是情侣一般亲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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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路没行驶多久;便到了一条柏油公路上;这里离缅甸的首府应该已经不远了;道路平坦而宽阔;来往的车辆也很多;看着穿着一身泥污;衣服多处破烂的方宝骑摩托载着穿黄灰色军装;还用藤蔓拴着腰的范香兰;好多司机都露出诧异的目光。

范香兰见了;赶紧将头侧过去;不让那些司机见到;低声道:“吴宝;快找一个地方给我换衣服;我是缅甸政府的头号通缉犯;抓住了我;能够领两千万缅币的悬赏。”

两千万缅币只相当于人民币三十多万;不过对于缅甸人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了;方宝停下了摩托;道:“你快把军装脱下来;缅甸政府通缉的是黑骷髅;谁知道你是一个女人。”

范香兰立刻将自己的军装脱下;露出了里面的白衬衫,摇头道:“不,过去很少人知道我是什么样子,可是现在不同了。”

方宝顿时想起,洪三桥用手机悄悄拍了范香兰的照给了杨多金等毒枭。而毒枭的小头目手里人人都有一张,这照片无疑会很快流传出来,政府不可能不知道,那么范香兰就的确有被人认出的危险,这倒是一件必须注意的事。

将范香兰的军装扔进了路边的杂草丛中;两人的衬衣一蓝一白;都甚是肮脏;但还好的是;这里是山区;配上那架满是泥巴的摩托;可以被认作是山民;为了避免别人异样的目光;藤蔓自然不能再拴了;只是如果让范香兰抱着他;是支撑不了多久的;要到仰光去,无疑还得另想办法。

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偷车,要是能够偷到一辆轿车,这些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

于是,方宝让范香兰上车,不再用藤蔓栓腰,载着她减慢速度缓缓而行,一边走,一边看有没有下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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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向前走了十公里,在路边看到了停着的两辆车,但这两辆车成色都很新,有一辆丰田,另有一辆大众,无疑有着较强的防盗系统,方宝的偷车技巧有限,自然没法去碰,感觉范香兰抱着自己的手越来越无力了;随时都有可能陷入昏迷;正在暗自着急;忽然见到前方一辆宝马车停下来;跟着走下一个四十来岁;又矮又胖的中年男子;站在了路边,很快就有一条水线洒在了杂草之中。

范香兰见了,赶紧别过了脸去,但方宝却停下了摩托,笑嘻嘻的走了过去,和他并排在一起,也掏出家伙撒起尿来。

那矮胖男子见到一个头发凌乱。又脏又臭的小子过来和自己一起撒尿,顿时皱起了眉头,然后大声的喝叱起来,说的却是缅甸话,这已经是缅甸的北方,以缅族人为主,会华语的人并不多,当下方宝就问范香兰道:“阿兰,这矮胖子在说什么?”

范香兰的病情发作,一个人坐在摩托上已经摇摇欲坠,听着他询问,便转过头,谁知正好看到方宝的水线轨迹,赶紧又侧过头,有气无力的道:“他在叫你乡巴佬,快滚。”

方宝点了点头,瞧着矮胖男子正在拉裤链,从腰间拔出了那柄中正剑,一下子就抵在了他的裤裆下,道:“告诉这矮胖子,他骂了我。我很生气,现在要征用他的车到仰光,否则就把他撒尿的家伙割下来,然后让他自己吞到肚子里去。”

范香兰这时已经明白了方宝的用意,立刻就翻译了,只是他的话太恶俗,没有照搬,大概把意思说了出来。

矮胖男子没想到方宝忽然拿出了一柄短剑抵住了自己的下身,顿时骇了一跳,听着范香兰的翻译,赶紧点头。

方宝在矮胖男子身上搜了搜,确定没有武器,这才去抱了范香兰,拉开了后面的车门,把她放了上去。

然而,就在这时,那矮胖男子拔腿就跑,只是他的体形臃肿,速度并在很慢,方宝摇了摇头,从路边捡起一块乒乓大小的石头,瞄准了矮胖男子的屁股,猛的一挥,正好击在他的右边屁股上,那矮胖男子痛呼了一声,就倒在地上捂着屁股呻吟起来。

方宝走了过去,将矮胖男子拖到了驾驶室,忽然就是几记耳光重重的搧在他的脸上,这人的脸顿时高高的肿了起来。面色惊骇恐惧,嘴里不停的说着什么。

范香兰在后面勉强支撑着道:“他在求你不要再打了,愿意把我们送到仰光去。”

方宝又搧了这矮胖男子一耳光,这才道:“你问他叫什么名字,这里离仰光有多远?”

范香兰照着方宝的话问了,听了矮胖男子的回答,便道:“他说自己叫纳木,这里离仰光只有三百公里,前面就是高速公路,要是速度快一点儿,不会超过四个小时就能够到达。

方宝点了点头,也不说话,靠在副驾驶座位上,左手拿中正剑抵在了他的腰间,右手却向前挥了挥,矮胖男子纳木明白了他的意思,加紧启动了汽车,顺着公路,向北而去。

大约半个小时后,汽车果然上了一条高速公路,此刻范香兰又沉沉的昏睡过去了,方宝的剑一直抵着,那矮胖男子也不敢玩什么花样儿。老老实实的开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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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暮色降临的时候,车子进入了一座五彩斑斓,华灯明耀,车流如织,人影憧憧的城市。

方宝知道,是仰光到了,在红土山寨的时候,他曾经在马成功向霞的会议室看过缅甸地图;里面有对缅甸主要城市的介绍,知道仰光地处缅甸最富饶的伊洛瓦底江三角洲,是过去缅甸的首府;虽然政府机构前两年已经迁往内比都;在这里还是缅甸最大的城市和最繁华的商业区。

车上一路而行,不时可以看到一些陈旧的西式建筑夹在高楼大厦之间。这些旧的西式建筑,无疑就是当年仰光作为英殖民地首府遗下的痕迹了,从城市建设来看,还没有重庆有现代化气息,但值得称道的是,这仰光城街道两边的绿化做得相当的好,路旁一排排花圃里鲜花灿烂,人行道上绿树成行,由于城区三面环水,不时还可以看到被彩灯照射得波光滟潋的湖水,便是坐在车上看着,也让人的心情为之一畅。

车子越往前驶,街道就越繁华热闹,显然已经到了仰光的中心,而那纳木侧头望着方宝,嘴里“叽哩呱拉”的说着什么。

方宝知道他是在问在什么地方停车,回头见着范香兰还侧卧昏睡着,赶紧伸手用力摇了她几下。

当范香兰睁开了没有神采的眼睛,方宝赶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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