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她最讨厌别人这么说了,所以,从小到大,姐姐喜欢的东西她就会避开,姐姐讨厌的东西她会勉强自己去喜欢。
唯有宋天烨是个例外,是她努力避过却怎么也避不开的劫。
也是因为他,她才去试着模仿自己的姐姐,如果他喜欢的女人是那样的,她希望自己就是那样的女人。
穿姐姐穿过的裙子,戴姐姐戴过的帽子,用姐姐用过的香水,甚至……学姐姐绾头发在耳后娇羞一笑的样子。
就这一个动作,她就整整练习了大半年。
虽然直到最后她也不敢让他看见这样的自己,可他永远也不知道,为了能变成他想要的样子,她曾有多努力……
她确实是故意的,故意模仿姐姐做了那么一个动作,也故意模仿姐姐露出那种公主式的笑容。还以为他会喜欢,甚至因此想起对姐姐爱,继而大发慈悲地放过她。
结果,他真的放过自己了,可为什么他刚才看着自己的样子不但没有爱,反倒是恨之入骨的怨?
是错觉么?
为什么她有一种他是真的很恨姐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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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天烨带着怒意离开后不久,林思暮便带着私人医生上了门。
简单地做过检查后,医生告诉她发烧是因为扁桃体化脓了,让她最近少说话多喝水,再配合着打一点消炎针应该就会好起来。
云薇诺很配合,让吃药吃药,让打针打针,只是,看着空落落的大厅,她总会下意识地摩梭着手里的那两块碎玉。
似是看出她的郁闷,林思暮若有所指:“其实,大少对你很好了。”
“好么?”
听得出来她的排斥,林思暮瞧着她意味深长地笑,然后,又点出了一个事实:“除了你以外,还没有谁进过大少的房间。”
“那是因为你不认识我姐姐。”
“你姐姐也没进过。”
林思暮确实不认识凌茉,却看过不少关于她的资料,可那些资料无论是官方数据还是小道消息,都没有一条明确地提到过凌茉来过这里。所以,林思暮几乎可以断定,当年大少为了隐藏身份,真的没有带过任何人回来。
当然,她并不认为大少不带人回来的理由,仅仅是因为想要隐藏身份……
他那般自负的个性,如果真的认准了,没理由会就此放任,还引发后续的那些事故。所以,林思暮也有理由相信,当年大少不带人回来也只是没有想带回来的人罢了,仅此而已!
“不可能!”
当年他们感情那么好,姐姐有一次还夜不归宿,又怎么可能没进过他的房间?
“大少当年在Z市代课虽然是为了历练,但这套房子其实是那个时候买下来的,当时他就住这里,你见他来过?”
“什么?”
看她一脸惊讶,林思暮又下了剂猛药:“除了我,这里没有女人进来过,但我是不被允许进大少房间的。”
“林姐,你太明显了。”
“我说的都是实话,信不信就看你自己了。”林思暮知道云薇诺的意思,是说她偏袒宋天烨太明显,但有些事情,就算不被别人相信,那也是事实。
虽然,他老板那*对云薇诺做的那些个事情全都不叫个事儿,可她也看得出来,他对云薇诺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从眼神就能看出来。
“……”
云薇诺不相信,也不敢相信,可林思暮明显是为了安抚她的情绪才会特意这么说,如何好意思拂了她这番好意?
所以,她只是腼腆一笑,然后便安安静静地吊起了水。
见她不愿再谈,林思暮也聪明地闭上了嘴,只是,时不时会拿眼看她一下,似是想从她脸上看到什么期待中的表情。
只是,和她那*老板一样,云薇诺不想说话的时候,脸上除了冷淡,还是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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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吊水结束,林思暮也接到电话要回去工作了。
临走前她问云薇诺还有没有什么需要,云薇诺想了想,说了一句想让大姐过来陪她说说话。
这种要求林思暮可不敢答应,但还是拨了电话请示宋天烨,半个小时后,姚乐珊风尘仆仆地赶来,林思暮这才放心离去。
她一走,姚乐珊便紧张地上下检查着她:“薇诺,你还好吗?”
“还好啊!”
“什么还好,你看看你的脸,白得简直都不能看了。”
检查过她裸露在外的肌肤,没发现什么类似于草莓的可疑痕迹,姚乐珊这才放下心来,只是,看她这脸色不好,她还是不放心:“不行,我一定要带你回医院。”
其实,她这伤也不致命,住在医院里每天也是打打针吃吃药罢了。现在住这里,打针吃药也一件没落下,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差别。
“算了,我住在这里挺好的。”说着,她又故意岔开话题:“倒是大姐你,怎么样?”
“我怎么了?”
云薇诺一笑,两只眼睛都眯了起来:“昨晚住酒店啦?”
姚乐珊:“……”
“大姐,其实,大姐夫人挺好的,真的……”
总觉得大姐其实不像表面上那么讨厌大姐夫,可是,只要提到他,或者见到他,大姐的表情总是不那么自然,说话不是冰冷冷的没感情,就是话里有话,话中带刺。
原本是多么登对的一双壁人,这样子,真的好可惜!
“我又没说他不好。”
嘟嚷着,姚乐珊终于说了实话:“就是太好了,所以,我才觉得配不上他。”
“什么呀!你哪里配不上他了?”
“就是哪里都配不上才惨!”
如果,她是那种特别有才华的女人,抑或者说,她是那种在事业上能够帮到他的人,她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自卑。
可是,她设计不如云薇诺,长相也不如云薇诺,除了有一个偷来的Winifred的英文名以外,她什么也没有。
她是害怕呀!
所以总是躲着陆远风,因为怕他发现自己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所以,索性就完全不交集,可是昨晚上……
想到父亲为了巴结陆远风而做的一切,她也是醉了。
“大姐……”
云薇诺还要劝,姚乐珊却突然说了一句:“其实,我们昨晚上吵架了。”
她不是故意要跟陆远风吵架的,事实上,他们结婚五年,这是第一次红脸。
因为他死活不肯帮她找云薇诺,不但自己不肯帮,还不许她找来,姚乐珊原本就心情不好,被他这么一阻止也就彻底爆发了,硬是缠着他闹了大半夜。
直到后来……
光是想想就红了脸,担心被看出来自己的别扭,她马上又忿忿不平道:“我要把你接回来,他不许,还说大少会有分寸,让我放一百个心。我怎么能放心呢?宋大少人再好也是个男人,万一他……”
话到这里,姚乐珊停了一下,然后又红着脸道:“总之,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都坏的很。”
听出大姐的意思,云薇诺笑了一下,然后说:“他不会动我的,你就放心吧!”
“你这信心也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他可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男人,你又长得青葱水嫩的,就连……”又是说到一半强停了下来,姚乐珊含糊地开口:“总之,好多男人都会喜欢你这一类的。”
“他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
云薇诺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他……是我亲姐姐的前男友。”
“啊?”
姚乐珊叫了一声,整个人都呆住了。
云薇诺有个亲姐姐叫凌茉的事情姚乐珊是知道的,因为她和凌茉的年纪差不多大小,当年还在同一所中学读过书。
后来也听说过她找了一个很优秀的男朋友,不过,不说是个年轻的大学教授么?
怎么又变成宋大少了?
“到底怎么回事?我明明记得你姐姐的男朋友不是什么有钱人吧?”
“听说,宋家的继承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年轻的时候到基层工作,历练,体验一下普通人拼博奋斗的经历,然后再回归到家族企业。”说着,云薇诺努了努嘴:“他选的起点比较高罢了,一开始就是大学教授……”
“你是说他假装是穷人,然后和你姐姐交往?”
毕竟都生在豪门,这种事情也不是不能理解,只是,做为女人,姚乐珊是不太接受这种隐瞒的。
毕竟,这种行为给大多女人的感觉就是担心别人是冲着他的钱去的,可是,在女人们的世界里,爱情就是全部就是全世界,当你坚信的一切都是假的,当你最爱的人因为某些现实的问题故意欺骗你,再深的感情也会受影响。
所以,就凭这一点,姚乐珊对宋天烨的感觉便又差了一些……
臭男人,有钱了不起啊?
“总之,是他没有错,当年的宋教授,现在的宋大少。”
“那就更不能让你留在他这儿了。”说到这里,姚乐珊突然站了起来:“你姐姐都那样了,他不可能对你好的呀!”
也不对姚乐珊着急,很多人都知道,凌家那个如花似玉的二小姐是四年前出‘车祸’才香消玉殒的,但外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因为凌茉的死,其实还有另一个不为外人所道的原因。说起来又是父亲姚家忠干出来的好事,只是,他这几十年的混帐事加起来,也抵不过这一桩的荒唐。
四年前,凌正枫的父亲凌时初炒股玩扛杆,最后几乎就是倾家荡产,连SIC的那些股份都差点保不住。
后来没办法,凌时初就动起了还只有刚刚成年的云薇诺的主意,跟已经病入膏荒的母亲提议,让云薇诺做续弦,嫁给姚家忠做小老婆。
母亲自然不肯,凌时初便又找姚家忠,提议让云薇诺‘偿还’所谓的养育之恩,代替姚夫人为姚家生个儿子做继承人,以换取姚氏对SIC的支持。
姚家忠也算是家财万贯,可独独只有两个女儿,这对他来说也无不遗憾,是以,当凌时初向他提出了这件事时,他真的心动了。
可云薇诺毕竟是姚家忠养在身边十几年当成‘女儿’的人,姚家忠再*也没*到那种地步。只是,生儿子这个事情倒是给他提了一个醒。
于是,他便无耻地接受了凌时初的提议,只是要求把不招他喜欢的云薇诺换成温柔可爱的姐姐凌茉,这样,他才愿意全力资助SIC度过难关。
凌茉是凌时初看着长大的,又乖巧可人,他原本还有些不舍得,可为了钱,他还是恬不知耻地答应了那样的条件。
知道这件事后,凌茉自然不肯,还说自己已经有了男朋友。凌时初便找人模仿了凌茉的笔迹,给当时还是‘穷小子’的宋天烨写了分手信。
据说,信中大意是嫌弃他穷没有钱,所以要分手后再找一个更有钱的男人之类的云云,不过,因为信中的用词极尽羞辱,以至于宋天烨大发雷霆。
于是凌茉便知道了代写分手信的真相,她利用云薇诺做掩护,偷偷逃出去找宋天烨解释,结果,两人却大吵了一架,最后还一起出了车祸……
虽然没有人清楚当时凌茉和宋天烨到底吵了什么,但很显然宋天烨却因此恨上了凌茉,以至于后来凌茉的葬礼上他也没有出现。
事情过去多年,按理说大家的心情都应该平复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姚乐珊就是有一种宋天烨此举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的感觉。
再加上凌茉和他当年的那些破事儿,她也有理由相信,宋天烨绝对不会对云薇诺好。于是她坚持认为云薇诺绝对不能留下来,哪怕云薇荒原昨晚已经在这里过了*。
云薇诺也知道姚乐珊是为了自己好,可她对此却并不在意,只道:“不过是等价交换,没什么好不好的。”
一提这个,姚乐珊便明白了她的用意,可是,Winifred再重要,姚乐珊也不愿意用牺牲云薇诺为借价来换取。
所以,她主动拉起了她那只未受伤的手:“薇诺,你那天说的胡话姐就当你没说话,以后不许再有这样的想法了,不值得的,没有任何事情值得你用你自己去交换。”
“大姐,你说大姐夫明明有这样的实力,为什么就是不肯帮你把Winifred‘买’下来。”
这个问题……
其实,还没嫁给陆远风之前,姚乐珊也这么天真地幻想过,所以,就算明知道和陆远风的婚姻只是商业联姻没有感情,可她还是嫁了。
一开始,她也想过要好好和他过日子的,可是,陆家那种百年大族,她才在那老宅里呆了几天,便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是你死我活,争的不是钱,是命!
想到这里,姚乐珊表情凝重道:“你以为那么容易么?陆家那边简直就是一座现代的‘后宫’,陆远风确实是陆家的长子嫡孙,可陆家另几房头的人都虎视耽耽地看着,虽然他的能力与才干足以让他撑起一整个陆家,但未来远风集团能不能交到他手里还真挺难说。”
说到这里,姚乐珊又叹了一句:“老实说,他调这八千万救我的急恐怕回去都要被三堂会审,更何谈帮我买下Winifred?倒也不是说他‘吃’不下,只是,就算吃下了Winifred也只能跟着他姓陆,否则,那些人都不可能放过他。”
所以,结婚五年了,就算没有感情,她也没有怪过陆远风什么。
特别是这一次,她甚至一度不相信是陆远风出手替她保下了Winifred,陆远风是个谦谦君子,说的话做的事件件都拿得出手。能嫁给她,也当得起那一句得夫如此夫复何求,可是,偏偏她是个贪心的女人,想要的更多。
以至于,越是期待便越是失望,越是失望便越是想离开。
如果真的有一天Winifred能重回她手里,她想,她真的可能会跟陆远风离婚,放手让他去寻找自己真正的幸福,也放手让自己重新开始。
她不该在一个不爱她的男人身上浪费时间,同样的,他也不该在她这个没用的女人身上浪费时间。
只是,明明都想得这么透彻了,可她只要一想到要离开那个人,从此形同陌路,她竟觉得那么那么的难……
“大姐,你这不是都很明白的么?为什么还对姐夫不好?”
“我哪里对他不好了?”
说着,姚乐珊似是又记起了什么,马上又不满地撅起了嘴:“不是在说宋大少么?怎么又扯到陆远风身上了?”
“不是一样的么?”
云薇诺淡淡地笑,也直言道:“大姐夫有钱却不容易拿出来,那么宋天烨的钱就容易拿出来了么?就当他好拿好了,一个亿呢!总得给他一个够大理由吧?”
“救命之恩还不够大么?”
如果,她真的救了他的命的话,那是够大了,可惜她很清楚,那天就算自己没有扑上去,那个人也伤不到他。
突然就低落了,云薇诺的声音很低,很轻,很压抑:“总之,我会在这里住够三个月,直到他彻底离开Z市……”
“我不答应。”
姚乐珊又站了起来,可云薇诺却懒懒不动,只用认命的语气道:“大姐,没用的,谁能斗得过宋天烨?”
姚乐珊:“……”
谁能斗得过?
除非几大豪门联手,那还有机会压制住那个嚣张的男人。可京市宋家那样的势力,军商政的关系盘根错结,得罪宋家?
开玩笑,谁会那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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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乐珊劝不动云薇诺,索性自己就赖着不走了。
原本她回国就是为了处理Winifred的丑闻,现在既然有人代劳,她也乐得清闲。而且,既然被父亲盯上了,她就算想回姚家也会被父亲重新送回酒店。
与其和陆远风那厮住一起,她还不如留在这里陪着云薇诺,且不说她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