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的牵制。
如此相互配合,轮流拉仇恨,看得蓝牧目瞪口呆,跟网游拉怪似得,这群猎人是把野猪当做boss打了吗?
野猪屁股肉柔软,经不住几枪,很快就脚步踉跄了。屁股上全是血,原本猩红的双眼也变得糜萎不堪。
“糟糕,大野猪要不行了!”
蓝牧看得焦心,恨不得跳进场内,一手一个把这群盗猎者统统制服。
但他有满心顾虑,始终下不定决心露面。
野猪流了许多血,又冲撞了很久,体力耗尽,终于停下身子,浑身发抖。
“它不行啦!”
“太好了!这么大一头野猪,我这么多年都没见过呢!”
“快!不要破坏皮毛,用枪插进嘴巴,打爆猪脑子就行了。”
这群人一阵欢呼,步步逼近野猪,野猪已经是强弩之末,却依旧不倒下,凶狠地盯着七人。
七人筹措半天,磨磨蹭蹭,深怕野猪还有拼死反扑的力量。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野猪这动物厉害的很,山里虎豹豺狼都不敢惹它,发起疯来老虎都要被撵着跑。
经验丰富的盗猎者当然知道野猪临死反扑的力量最恐怖,更何况是如此庞大的野猪,简直闻所未闻。肯定是磕着就死,擦着就残!谁也不敢第一个上去试探,一时间僵持了。
蓝牧怜悯地看着巨型野猪,叹了口气,他是天生的狩猎者,当然看得出来这头野猪已经到了极限。
只见他终于下定决心,在树上脱下了腰缠的破烂衣物和鞋子,藏好以后,赤裸着身子往地上一扑。
半空中他就发出一声响亮的狮吼,临近的人震耳欲聋,吓得心跳都慢半拍,双腿发软。
惊恐地朝声音的源头看去,顿时脸色惨白。
一头身形雄壮,四脚着地的白毛狮子正瞪着猩红的双眼看着他们,迈着猫步,一步一步地靠近。
就不提那虬结的肌肉和恐怖的利爪,仅仅凭着白毛狮子威风凛凛的卖相,就吓坏一群人。
他们哪里见过这么大的狮子,那狂野的狮鬃肆意张扬,霸气四射。
“嗤……”
白狮仅仅龇牙咧嘴地从牙缝里喷出一丝口气,发出一声嗤响。
就有一名年轻的盗猎者双腿一软坐在地上。
看样子已经被吓尿了。
第四章七日之限
不怪盗猎者心理素质差,野猪虽然恐怖,也是大得前所未见,可毕竟那是野猪,只会野蛮冲撞。
但狮子不同,捕猎技巧强过野猪十倍,无论是血盆大口还是尖锐利爪,都是杀人利器,更何况是像眼前如此雄姿的白毛狮王?
那猩红的双眼是真的猩红!不是血丝,根本就是血染的一般!
不会有人怀疑,这头狮子吃不吃人!
而且白狮出场威风霸气,还发出了一声狂吼,那吼声似乎蕴含某种力量,震得众人手脚发软,头晕目眩。
他们不知道,这是蓝牧变身后天赋能力之一,动用体内神秘能量的一吼,足以震死一些小动物,就算没死。
方圆一公里听到吼声的动物也会吓得仓皇逃窜,威力可见一斑。
虽然不至于震死人类这种大型生物,可也足够吓坏他们,给他们脆弱的内脏器官造成一些冲击。
那个年轻盗猎者就是被蓝牧这一吼,给吓得膀胱失守。
蓝牧不愿暴露自己拥有人性,所以把衣服都留在了树上,自己故意四脚着地,加上他白毛狮子的外表,人们根本看不出来,只以为是一头真的狮子。
可山里哪来的狮子?狮子不是在大草原的嘛?
一个年纪最长的老猎手反应过来,面带疑惑,仔细观察蓝牧,一度怀疑这是哪个大人物从国外重金买回来饲养的宠物。
随后他又贪婪地盯着蓝牧的皮毛,那充斥着狂野美感的白毛狮鬃太漂亮了。
白色的狮子啊!还是这么大!这么威武!若是能卖出去……
老猎手陷入幻想,眼神一下子变了,看向蓝牧不再是畏惧,仿佛是看一堆钞票。
老猎手是大家的领队,他不动,其他盗猎者也都不动,更何况面对狮虎这种凶残的野兽,如果把背后面向它,恐怕会直接扑上来,所以也不敢动。
这一对峙,蓝牧郁闷了,他本意是出场吓唬吓唬他们,能赶走就好了,真没打算动手。
可没想到这群盗猎者贼心不死,竟然还打上他的主意了!
“混蛋!该死的!你们倒是跑啊!真想我扑上去啊!”
蓝牧一定不能怂,只能硬着头皮一步步逼近,他的猫步是本能的标准,脊背的筋骨一抽一动,仿佛一条大龙在抖动。
可事实上他心里也没底,深怕这群盗猎者丧心病狂,对着他直接开枪。
热武器的威力他当然明白,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躲开,所以双眼死盯着对面,注意力空前集中。
果然,这群人没那么容易吓退,只见那老猎手快速抬枪,对着他就是一发子弹。
好在他早有准备,在对方刚抬手时,就反应过来,想一旁蹿出,竟躲开了枪击!
“啊!”
盗猎者们惊呼,眼神中再次爆发恐惧。
他们都看到了蓝牧躲子弹的一幕,那速度太快了,一道白影,就出现在另一头,领队的子弹毫无意外打偏了。
老猎手眼神闪烁,不甘心地对着蓝牧又开了一枪。
蓝牧又是提前闪避,躲开了。他的速度当然没有子弹快,可架不住他反应快啊!老猎手瞄准需要时间,在他瞄准中他后,提前闪躲,自然就能躲子弹了。
“今天是不行了,我们慢慢退走!猎物不要了。小胡,把小崔带上,不要背对着狮子,我们撤!”说得不知道是哪里的土话,语调又快又急。
老猎手经验丰富,知道今天事不可为了,猎枪没用,他还真不敢和狮子刺刀肉搏。
身为一个精明的猎人,搏杀绝对是最最低级的狩猎方式,通常都是选中目标,做好充足的准备,利用陷阱或者伏杀,根据不同的猎物有不同的猎杀方式,靠的是脑子,绝不是蛮横的武力。
今天发现野猪已经是意外惊喜,没想到还会遇到这头极端稀有的白毛狮子,还会躲子弹!
其实很多猎物都能躲子弹,可那是习惯了猎人的枪,记住了枪声和枪的样子。这种猎物通常都是第一次猎杀失败的狼,狼受了伤都会死死记住伤它们的人,第一次用枪打伤了狼,第二次就别想轻易击中了,它们会在你抬枪的一瞬间躲避或者先下手为强。
可这头狮子太奇怪了,他第一枪就被提前躲开,老猎手很自信他的枪法,动物不认识枪的威力,第一枪他肯定都是必中的!能躲开第一枪,说明这头白狮见识过真枪射击。
再加上这山里根本不可能有狮子,老猎手越发怀疑,这是有主人的狮子。
他身为盗猎小队的领队,以前也抓捕过稀有的动物给有钱人当宠物,只是,从来没见过,有国人养狮子。
但不管如何,他盯上了这头狮子,一定要抓到它!
六人都端着枪戒备着蓝牧,老猎手更是挡在最前面,枪口始终对准着蓝牧,可就是不开枪。
蓝牧左躲右闪,也没等到子弹出膛,感觉自己被戏耍,顿时大怒。
“该死,与其被动,不如主动出击!”
“妈蛋,对我开枪,还想全身而退?”
蓝牧顿时浑身肌肉紧绷,哗得一声飞扑而起,像一道白色的闪电。
就在他飞扑的一瞬间,对面响起一连串枪声。
“一二三四五六……不好!还有一枪!”
此时蓝牧已经飞扑到半空中,看到老猎人激动地眼神和微翘的嘴角,知道自己躲不开这一枪了。
“砰!”
子弹打中他柔软的腹部,一阵剧痛袭来,子弹破开了他的皮肤,钻进了肌肉里,鲜血染红了雪白的毛发。
中了一枪,蓝牧不惧反怒,咆哮一声,直震得众人头晕目眩,双眼发花。
他血性被激起,怒而扑杀,直接把老猎人按倒在地,利爪深深陷入到老猎人肩胛骨中。
刚要一口咬下,可随后看到老猎人惊恐慌张的眼睛,却又犹豫了,就这一犹豫,他便听到旁边其他猎人子弹上膛的声音,急忙翻滚身体,向一旁躲过。
离开时,还顺手在老猎人脸上挠了一把,抓得对方血肉模糊,应该是破相了。
老猎人捂着脸痛呼惨叫道:“打死它!打死它!”
蓝牧听到枪响,速度不减,像闪电一般跃上一棵大树。
随后开启隐形状态,绕到对方身后的大树,直接从高处扑杀,又袭击了一名盗猎者。
巨大的力量将其扑倒在地,利爪挠的血肉模糊。
等到其他人反应过来,他已经躲进了树后。
如此这般,配合着天赋能力,神出鬼没,这群人根本找不到他在哪里。
每一次狮吼都会对应一次惨叫,都会有一个同伴被扑倒抓伤。
这群盗猎者哪遇到过这种仗势,心态瞬间崩溃。
一连伤了他们五人,蓝牧就住手了,站在树上看着这群盗猎者扶持着伤员哭爹喊娘地逃跑,也消了气。
“哼,一群鼠辈!”
蓝牧骂咧着,随后捂着肚子叫痛,子弹还是伤到了他,腹部那颗子弹钻进肉里,痛到心里。
不过他也了解到自己有多强大,他感觉自己最擅长的,应该是像猎手一样,隐藏在暗处,瞬间扑杀,一击致命。
犹如阴影中的猎杀者,神出鬼没,秒杀一切。
同时,他也明白,自己根本没有像巨型野猪一样皮糙肉厚的身躯,虽然他可以一击秒杀任何动物,却也容易被一枪干掉。
若不是猎枪威力低,换成正统的制式步枪,恐怕刚才他已经一命呜呼了。
“唉,我原来是个高伤害、高敏捷的……脆皮啊!”
蓝牧坐在树杈上,绑好衣服,用利爪抠着肉里卡着的子弹,痛得自己死去活来。
好不容易把子弹抠了出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炎,学着动物世界里看的,舔了舔口水,抹在了伤口上。
可他的担心很快消失了,因为他发现肚子上的伤口突然离奇消失,而原本白毛也迅速消退不见踪影。
“啊咧?”
他感受到浑身由内到外,先是身体仿佛起了化学反应一般开始蜕变,平静的细胞重新活跃起来,基因仿佛是多米诺骨牌一般疯狂翻新,他敏锐的感官迅速变得迟钝,体内澎湃的强大力量也消失不见。
“我……我我……”
蓝牧惊得跳起来,一不留神从树上掉了下来,摔得他浑身剧痛。
“我变回来啦!”
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人的形态,虽然视力下降了,虽然没了感应能力,虽然失去了强大力量,体内空虚。
可他还是惊喜万分,因为能变成人,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重归社会,那些都不算什么。他又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性格,对于这份力量的失去并没有太大感受。
不过,他内心还是有一些惆怅,毕竟变身了七天的怪物,这份经历不是谁都有的。
在蓝牧变回来后,他的心态一下子变样了,反倒以审视的眼光来看待过去的七天,渐渐认为,这是他一生极为珍贵的经历,是值得珍视,值得回忆的。
“啊!就好像做梦一样啊!这七天,谁有我这七天的经历离奇啊!”
“变身……和变回来,发生的太突然了!”
要不是眼前巨型野猪和茂密的森林证明着一切,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变过那白毛狮子。
“还好,那颗白球只让我变了七天,真要一辈子当狮子,我才不乐意呢!”
变回人类,简直是惊喜,蓝牧心里开心得很,一边穿着裤子,一边傻乐。
可他不远处的巨型野猪却轰然倒下,终于力竭而死。
“呃……”
蓝牧急忙冲上去,看到野猪瞳孔已经扩散,没有生命迹象了。
“唉,就这么死了?”
蓝牧突然有些自责,自己为何不早些出现,这样或许就能救下这头活了不知道多少个年头的野猪了。
能长这么大,对于野猪来说定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如果他早知道自己就快变回来,他肯定会大大方方地暴露自己,让那群人找去吧!
这片山林以后或许会流传一个传说,一个白毛狮子的传说。至于抓到他?那是不可能的,恐怕自己早已经在家里喝着果汁,吹着空调看同行们追逐着白毛狮子的新闻吧?
“可惜,没有后悔药。”
蓝牧很快就不感伤了,从口袋里摸出手机。
他的手机从落崖后就自动关机了,也不知道摔坏没有,之前他爪子太锋利,不敢摆弄,现在没事了。
只见他按着开机键,蹭蹭亮起,手机竟然开了。
“太好了!”
还没等蓝牧高兴多久,就听到一连串的提示音,他定睛一看,共有45个未接电话,21封短信。
“我的天……完蛋了!”
第五章险死
蓝牧在深山老林了,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他变回人类也不敢到处乱走。
只好靠坐在巨型野猪身上,摆弄着手机,希望能找人来解救自己。
可随后他绝望地发现,手机没信号!
“我考!不是吧!”
不管蓝牧怎么摆弄手机,这里就是没信号。
打不出求救电话,难道要他自己走出去?
蓝牧沮丧地看着黑暗的树林,放弃了走夜路的打算,决定在这里凑合一夜再说。
对于他来说,除了月光,手机的光就是唯一的光亮了,而电量只剩下三分之一。
根据他的经验来说,要保持屏幕亮,只能坚持两个小时。
没办法的情况下,他只好先阅读短信。
21条短信,有19条是他的上司,梁主编发来的。
还有两条是自己的好友兼同事程铭所发。
他先看了梁主编的,短信虽多,说的基本是一个事,那就是……
你特么死哪去了!
“唉……我失踪了足足七天啊!主编你就不知道报警吗?”
蓝牧看着一条一条怒骂他的短信,梁主编简直把他骂成了不负责任,目中无人,没有大局观,肆意玩失踪,十恶不赦的恶劣员工了。
看到最后一条短信,梁主编说他无故旷工四天,还根本就没去已经打好招呼的有关部门采访,也没有任何解释,对此他已经上报,对他做出了开除处理。
“我的梁主编啊,你对我可真好,你就没想过我可能是特殊情况吗?”
“唉……这工作可不能丢。”
蓝牧很喜欢报社的工作,既稳定,待遇也不错,又有激情,符合他的脾气,对他的胃口。总的来说,就是这工作很重要,他不想丢。
为此他写了长长一篇回复,抑扬顿挫,涕泪横流,把他新闻专业学到的笔法统统运用上了,势必要保住工作。
他用的理由是自己在暗访盗猎时遭遇了黑恶势力的袭击,坠落山崖,大难不死,还在保护区内发现了盗猎团伙,亲眼看到他们猎杀了一头珍惜的巨型野猪。
为了增加说服力,他还特意拍下了野猪的照片,从多个角度讲述了事情经过。
当然,他全程隐瞒了自己变身白毛狮子七天的经历,这将是他一生最值得回味的秘密记忆。
不过,这封超长短信毫无意外地发送失败,根本没有信号,他只能无奈地保存到了草稿箱里。
至于他的好友程铭的短信,很简单,一封是告诉他另一个好朋友马翔跟女友订婚了。
另一封是问他到哪去了?怎么不和报社联系,联系好的工作任务也不完成,玩起失踪了。
看得蓝牧哭笑不得,好嘛,我失踪了你就发一封短信问问而已?
“感情我俩这么深厚的友谊,还不如梁主编对我关心多呢!”
梁主编可是足足发了19条短信,急得跟兔子似得。
对于程铭的短信,蓝牧不急着回复,等回家再说。
他看了看电量,还剩百分之十,急忙关机,周围一下子陷入黑暗。
“还好是夏天,不然这过一夜,我非大病一场不可!”
蓝牧靠着野猪想睡觉,却怎么也睡不着,周围全是各种蚊虫,死猪尸体招惹了不少毒虫蚂蚁。
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些蚊虫根本不落在他身上,可光是在附近飞舞就够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