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比这更亲密的她都亲眼见过,比起来,眼前的画面其实很平常。
她是何等清高的人,当然不会让自己心底的酸涩流露出半分,姣好的面庞依旧是如往常那般清淡温婉的模样。
只是,她抱着纸袋的双臂收紧了些。
等刘秘书把三杯咖啡放在茶几上,恭敬的退出办公室后,沈唯一低声开口,“邵之,我……”
“如果是高月的事,就不用浪费时间了。”
沈唯一只说了三个字,男人淡淡的嗓音就将她的话截断。
没错,在找纪晚夏之前,沈唯一已经给顾邵之打过电话了,在电话里,他也是这么说的。
谈不上冷淡,也绝对不是温和。
是最大的娱乐公司的决策人和所属艺人之间,公事公办该有的态度。
沈唯一移开视线,声音很平和,“可是邵之,小月参演的电影和娱乐节目效果还不错,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很可观,你为什么要对她这么的……不近人情呢?”
没有人任何理由,所以有高月出现的画面,通通都被剪掉。
娱乐圈里没有什么比自身利益更重要的,其实都是些虚假的姐妹情,她会一而再再而三的为了高月拉下面子,也只不过是为了求证一件事。
一件,她自以为永远都不会改变的事。
在安城,谁都知道顾先生等了沈唯一十年的时光,即使心上人和好兄弟在一起,他也是借着朋友身份,贴心守候。
所以,沈唯一所有的自信,都来自于这十年。
顾邵之依旧漫不经心的把玩着女人柔弱无骨的手,是慵懒矜贵的姿态,从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过沈唯一一眼。
削薄的唇轻启,不紧不慢的道,“她得罪我了,这个理由还不够?”
明明高月得罪的是纪晚夏,他却说……得罪的是他。
沈唯一难以置信的看向沙发上的男人,她是站着的,这样的角度她能轻清晰的看到茶几后所有的一切。
表面上是在翻看杂志、绝不发出一点多余的声音影响别人谈事的纪小姐,脚尖却在似有若无的触碰男人小腿的部位。
是十足的妖艳女二的作风。
沈唯一细白的牙齿紧紧的咬着唇瓣,看着顾邵之的目光带了几分楚楚可怜的情绪,“邵之,这就当是我求你,也不行么?”
以前,无论她有什么要求,他都会尽力满足她的。
“我去趟洗手间,”晚夏把手从男人温热的掌心里抽出来,将杂志放回原位之后,侧首看向身旁的男人,“沈小姐的事好像挺重要的,我在这里有点影响她的发挥。”
她的眼睛清澈如山泉,单单是这么看着,完全不会想到,刚才勾引他的人是她。
顾邵之笑了笑,抬手捏她的脸蛋,“我陪你去。”
晚夏摇头拒绝,“别,我又不是弱智儿童。”
绕过茶几,经过沈唯一的时候,停了几秒钟,眨着眼抱歉的说,“不好意思啊沈小姐,你可以继续了。”
沈唯一从进门的那一刻,就把晚夏当空气,现在明知道她是在惺惺作态,当然不作理会。
‘诚恳’的道歉没有得到回应,晚夏似乎也不怎么在意,白嫩的手指勾着她的墨镜,脚步轻盈的走出办公室。
当然,她也贴心的给两人带上了门。
刘秘书看到出来的人是晚夏,眼里有短暂的诧异,“纪小姐,您要走了吗?”
不是说好跟顾总一起吃午餐的???
如果顾总心情好了,那样说不定她下午汇报工作的时候,也能好过一点。
“我去洗个手。”
听晚夏这么说,刘秘书顿时松了一口气,顾总的邀约没有被拒绝就好。
“顾总办公室里间的休息室里有浴室,您是知道的呀。”
晚夏抬手将散落的长发勾到耳后,弯唇笑了笑,“里面空调开的太足,有点冷。”
她在里面,沈大明星恐怕连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
聪明的女人都会在懂得如何在男人面前示弱,但沈大明星可不一样,人家自视清高,当然不会当着外人的面对男人撒娇。
她‘勾引’顾总的时候,沈小姐眼里的鄙夷,那可是相当的明显。
……
晚夏从洗手间出来后,没有听男人的话去办公室,而是直接乘坐电梯下到一楼。
把车从车库开到公司门口的袁毅,透过车窗看到那抹倩丽的身影从大厅里走出来的时候,连忙推门下车。
袁毅打开后座的车门后,便恭敬的站在车旁,半分钟后,他有些懵逼。
咦?
纪小姐怎么是一个人出来的,顾总呢?
等到晚夏伸手拦了辆出租车,袁毅才反应过来,快速小跑到路边。
在晚夏上车之前赶到,说话的时候还喘着气,“纪小姐,您这是要去哪儿?”
晚夏回过头看他,礼貌的微笑,“我回家啊。”
回、回家?
袁毅这下是更懵逼了,“可是、可是顾总已经让我定了餐厅的位置。”
顾总最近很忙,除了必不可少的应酬,午饭基本都是在公司内部餐厅吃的。
刚才吩咐他备车和打电话定包间,难道不是要跟纪小姐一起吃饭的……吗?
晚夏精致的眉眼温婉动人,像是没听懂袁毅话里的意思,这么说,“你们顾总在跟沈小姐谈事情,应该忙完了就能一起去吃饭了,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她说完之后,就上了出租车,袁毅当然没胆子拦她。
……
出租车只开了两分钟,晚夏包里的手机就响了。
她没有立刻就接,而是先放下玻璃,靠着车窗吹风,而后才不紧不慢的按下接通键。
“生气了,所以放我鸽子?”
低沉温润的嗓音响在耳畔,经过无线电波的渲染,比平日里更加的有磁性。
“顾总那么忙,我哪里好意思让您破费,”晚夏散漫慵懒的笑,“而且,小朋友都是要按时吃饭,才能好好长身体的,安歌是我哥的女儿,我可舍不得虐待她。”
因为顾总喜欢的,就是这种欲擒故纵的调调啊。
正午的阳光,灼热又刺眼。
顾邵之察觉到不对劲的时候,女厕已经没有人了。
他刚走出公司大楼,袁毅连忙小跑到他面前跟他说,纪小姐拦了辆出租车回家了。
“只是短短五分钟的时间,纪小姐就能从我眼皮子低下溜走,”深邃的黑眸似笑非笑,慢条斯理的道,“你是不是,从开始就没想陪我吃午餐?”
别人看不清楚,但站在一旁的袁毅知道,顾总其实没有生气。
那眼底的笑,是带着宠溺的成分。
以前的顾太太,其实总这样。
“你冤枉我,”晚夏清软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委屈,“安城最有权有势的钻石男神要请我吃饭,我怎么会不识趣的拒绝呢?”
顾总还是挺了解她的。
毕竟,曾经也在一张床上睡了一年半的时间。
低低缓缓的笑从顾邵之的喉咙里溢出,棱角分明的俊脸是温和的,但眼底的情绪却很复杂。
他修长的手指间勾着一串耳环,珍珠吊坠在空中轻盈的摇晃着。
那是纪小姐落在他的办公室里的。
沉默了约莫半分钟后,他转身往公司大楼的方向走,嗓音低沉温和,“后天什么时候睡醒了,打电话告诉我,我过来帮你搬家。”
晚夏唇边的笑意凝滞,低声问,“后天就搬吗?”
沈小姐的广告,好像一个礼拜之后才开始拍。
顾邵之嗓音淡淡的陈述,“如果林初不是明天出狱,我更希望你今天晚上就能搬。”
从前,纪晚夏只有两个朋友,林初,许秋白。
一个是无话不说的闺蜜,一个是总给两个女孩背锅的傻小子。
后来,纪晚夏有三朋友,林初,许秋白,夏浅。
第一个被男人整到家破人亡,一年有十二个月,她有一半的时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第二个成了植物人,不能动不能说话不能睁开眼睛,只能躺在病床上;第三个……死了。
晚夏不再笑,眉眼清淡至极,“你不用过来,我也没有行李,带着自己去清水湾别墅就行了。”
在电话那端的女人的变化,顾邵之能清楚的感觉到。
眸色无波无澜,皮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音频率一致,没有丝毫的停滞。
补充了四个字,“还有安歌。”
“知道,”晚夏闭了眼,抬手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顾总还有别的要求吗?没有我就挂了。”
一分钟的时间里,对方都没有再说半个字,晚夏也没有耐心再等,直接掐断了电话。
按下挂断键是最简单不过的,似乎就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晚夏弓着身子,将脸埋在掌心里,因为这样的动作,海藻一般的长发倾泻,将她的头全部挡住。
手机掉到脚边,她也没有任何要去捡的意思。
司机透过后视镜,只能看到乘客的背。
关心的开口询问,“小姐你哪里不舒服吗?我前面掉头去医院?”
是不是晕车了……
可是他的车速并不快啊……
“不用,”晚夏淡淡的说,声音有些沙哑,“麻烦师傅开快点。”
这哪像是没事的模样?
司机虽然心里慌慌的,但也不能私自将人拉到医院,只能在开车的时候,时刻注意着后座。
————
夏日的清晨,阳光依旧很好。
晚夏做好了早餐之后,上楼去叫赖床的豌豆公主起床。
睡眼惺忪的豌豆像是无尾熊一样,软哒哒的抱着晚夏的脖子,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就糯糯的开口喊饿,“麻麻,好饿。”
这种情况,晚夏已经不陌生了。
她抱着小粉团子往楼下走,眉眼之间是最温婉柔和的笑意,温声提醒,“是姑姑。”
这是豌豆还在家里的时候,每天早上被妈妈哄着从被窝里挖出来,她养成的习惯。
一天两天改不了。
除了从这里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晚夏被这四个字怔住了神,之后她的反应都很自然。
“姑姑,”豌豆小脑袋埋在晚夏的肩窝里,奶声奶气的说,“麻麻说爷爷的病还没有好。”
闻言,晚夏脚下的步子停顿了一拍。
慕历北只是最普通的感冒发烧,南湾描述的时候,稍微夸大了几分。
她知道,但豌豆不知道。
晚夏继续往楼梯下走,握着豌豆的小手亲了亲之后,柔声问,“安歌是想回家了吗?”
对于安歌来说,她其实是一个陌生人。
应该是想妈妈了。
豌豆摇了摇头。
等到晚夏把她抱到餐厅后,她却缠着晚夏不肯放手,软萌软萌的撒娇,“姑姑也很好,我很喜欢姑姑。”
晚夏笑了笑,食指弯曲在小包子鼻梁上轻轻的勾了一下,“早上不可以吃冰淇淋。”
豌豆瘪了瘪嘴,“……哦。”
————
吃完早饭之后,晚夏带着豌豆一起出门,豌豆很开心,坐在车里的时候还哼着歌。
到达看守所,晚夏先撑开了一把伞,然后牵着豌豆往阴凉的地方走。
早上的温度,其实不太热。
四五分钟后,豌豆好奇的问,“姑姑,我们等谁呀?”
晚夏蹲下身子,摸了摸豌豆的脸蛋,柔和的笑着说,“是姑姑的朋友,你可以叫她林阿姨。”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林初更傻的姑娘了。
豌豆乖巧的应了声好。
正文 254。【露水之夏】穷途末路的开始。
林初走出看守所,远远就看到了站在阴凉处等她的晚夏,旁边还有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家伙。
她几乎是扑过去的。
“嘿,好久不见啊,我的塑料小姐妹。”
在林初还在发愣的时候,晚夏的余光就已经注意到她了,所以被扑过来的林初熊抱,也完全没有受到惊吓。
下意识的顺势往旁边挪了点位置,是担心一碰就倒的豌豆无辜躺枪。
林初终于放开晚夏,“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不来看我?”
对于林初故意做出来的伤心模样,晚夏视而不见,淡定自若的回答,“不到二十天,你又不是要死了,有什么好看的?”
听到她的话,林初颇为赞同的点点头,隔着一扇铁窗,确实没什么好看的。
林初蹲下身子,温柔的看着豌豆,其实她很想抱一抱的,但她觉得自己身上不干净,不忍心祸害人家小姑娘。
“乖,叫干妈。”
长的这么漂亮,算是没给父母优良的基因丢脸,是未来儿媳妇的好人选。
哦不不不,那顾邵之算是个什么玩意,这美人胚子当然是因为纪家的基因。
豌豆往晚夏身边蹭了蹭,摇头,“不对,你是林阿姨。”
林初顿时就垮了脸,抬头看向晚夏,“纪同学你是来跟我绝交的?”
大学的时候,就约定好了,以后不管是谁生的孩子,俩人都是妈。
“胡说什么,这是我哥的女儿,”晚夏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把明显被林初吓到的豌豆抱到怀里,“你算哪根葱,担得起一声‘干妈’?”
老实说,林初是有那么几秒钟懵逼的状态的。
但想了想,她也就明白了。
林初站起身,笑着看向粉团子,“别怕,阿姨不吃小孩子的。”
这话一出,豌豆顿时就丢了手里的玩具,抱着晚夏的脖子大哭。
连一秒钟的反应时间都没有给晚夏留。
“你是不是有病!”晚夏瞪了林初一眼,抱着豌豆往旁边站了点,轻声细语的哄,好不容易才让大哭的豌豆停了下来。
林初也没想到小女孩这么不经逗,这么热的天,儿媳妇哭的这么惊心动魄,她有点过意不去。
然而她刚走近一步,豌豆就扭过头把自己小脸藏在晚夏的颈窝里,抽抽搭搭的说,“怕怕。”
在晚夏冷漠的眼神下,林初连忙换上妈妈般温柔的微笑,捡起被豌豆扔在地上的玩具,绕到晚夏背后,一副讨好的模样。
“别哭别哭,阿姨家里有小哥哥陪你玩儿哦。”
豌豆不信,泪眼蒙蒙的看向晚夏,“是真的吗姑姑?”
林初抢着回答,“是真的是真的,小哥哥很帅的呦。”
林初的儿子,已经快五岁了,取名:林祁铭。
曾经有人问孩子的爹是谁,她说死了。
晚夏耐心的哄了好几分钟,豌豆才勉强相信林初真的不是狼外婆,看林初的眼神也没了防范和惧怕。
林初觉得自己要累死了,有气无力的靠在晚夏肩上,“哎呦,好饿呀,能请贫民区女孩吃顿饭吗纪同学?”
晚夏推开她那颗死沉死沉的脑袋,“家里还有剩饭,可以让你吃饱。”
林初感恩戴德的道谢,“真是谢谢你哦。”
仙女纪落落大方的微笑,“客气,毕竟我是这么的善良。”
……
见晚夏和林初拉着软萌的豌豆开始往路口走,早就在站在不远处陆军适时的上前,挡住三人的路,恭敬的开口,“太太,陆总在车里等你很久了。”
看守所对面隐蔽的角落,停着一辆车牌号为:666的黑色宾利。
晚夏和豌豆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停在那个位置了。
林初冷笑了一声,眉眼之间极其冷淡,略有些烦躁的问,“他是瞎了吗?没看见我要跟朋友一起去吃饭?”
陆军认真的回答,“陆总没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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