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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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上)-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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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几十万个村落里,这些村落布满



① 本章不考虑共产党控制的地区,这些地区在 1945 年有大约 9000 万居民,实行多少有些不同的经济体制。
见彼得?施兰:《游击经济:陕甘宁边区的发展,1937—1945 年》。





中华民国各省
了中国适于耕作部分的绝大部分地形。在 20 世纪的头 50 年中,由于人
口增长超过可耕地的增长,这些农场的平均规模在缩小。中国农村只有少数
地区(在人口稠密区域),例如在四川的有些地方不是聚居,农家是分散居
住的。典型的景观是:沿着一条或几条街道挨挤着一簇簇房屋,村周围都是
田地。在村落最稠密的地区,村与村之间的间隔很小,往往从一个村可以望
见另一个村。在 19 世纪,为了应付地方上的骚乱,先是在北方后来也在南方,
有许多村子筑起了防护墙,这样,村子就依据居住在土或砖的壁垒里面的居
民来划分。这样划分的结果与血缘关系很一致,因为有许多村民是同姓或只
有少数几个姓。一个村子居民的田地与邻村居民的田地之间的界线是不太好
辨别的。随着时间推移,农田易手,甲村地产的受押人(可能是最后的所有
者)是乙村的一个居民,或甚至是从甲村迁移到有相当距离的丙村的居民,
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村界的这种不确定性,到了 19 世纪后期才开始改变,当时县政府要增加
税收,因此有必要弄清田地的准确面积,据以征收新税。即使在 20 世纪,尽
管精心地设立了更多的正式农村机构,农村照样不是一个实际的政治单位,
当然也不是一个为了经济发展而组织其人力和物力资源的单位。确实,在
1949 年以前,政府较高层的人除了征税,往往对深入到中国社会最基本的“自
然”单位无所作为,这是中国传统经济到 20 世纪中叶还是老样子的一个原
因。
家庭和村庄是自然的社会单位,不像从 20 年代起恢复的保甲制度是国家
强加的;但农民的眼界并不受它们的束缚。社会相互影响的正常界限,不是
村界,而是较高一级的社区的界限,它由若干(一打或一打以上)村庄和为
它们服务的集镇组成。中国很大一部分农家生产全部或大部他们自己的食
物,但谷物、商品作物、地方特产,以及家庭手工艺品——价值大概占农产
品的 30%——则经常拿到集市上出售。农民地区实际上由许多地方集市区域
组成,每个集市区域的半径大致等于买卖他的产品的农民买主或卖主一天内
能走完的距离。集市通常不是每天都有而是定期的,根据几种具有中国不同
地区特点的安排方法之一,每隔几天安排一次。施坚雅把这种基本单位叫做
“标准集市区域”,他曾提出,“可以把晚期传统中国的农村看成一种约有
70000 个六边形格子的坐标格,每格以一个标准集市为中心,自成一个经济
体系。”①在标准集市上,大部分贸易以农民之间横向的物资交流为主。在某
种程度上,从标准集市区域有一种手工艺品和地方农业特产的向上流动;不
过,主要产品的流出以向这种经济的政府层次交纳的税粮为主。在 19 世纪末
和 20 世纪,标准集市区域愈来愈成为条约口岸制造的或国外进口的新产品的
最后目的地。
在有限的程度上,中国农村开始生产供出口的大宗商品,包括供应条约
口岸工厂的经济作物,这趋向于转入新的商业渠道,以代替传统的定期集市。
特别是在东海岸各条约口岸的农业腹地,与定期集市经济并行,有一种现代
城镇经济发展起来。但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传统的市场结构正欣欣向荣,


① 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交易和社会结构》,第 1 部分,《亚洲研究杂志》,26。1(1964 年 11 月),
第 3—44 页。



直到 1949 年都很少有衰落的迹象,这有力地表明农村经济实际上没有变化。
在 20 世纪中叶,农民家庭也许比 50 年前更多地依赖不是他们自己或他们的
邻居生产的商品。但是,由于地方一级的运输工具很少有真正的改进,原来
的集市区域并没有扩大,未能使围绕较大的地区销售综合体组织起来的现代
商业渠道,从根本上取代标准集市。
非农业的或“城市的”并不一定是“现代的”。在 19 世纪初,也许有整
整 1200 万人,占当时 3.5 亿中国人的 3—4%,居住在 3 万人以上的城市里。
除少数例外,这些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首都北京(有将近 100 万居民)、
主要的省会,和最大的府治。有的同时是省内和区域内的重要商业中心,如
南京、苏州、汉口、广州、福州、杭州、重庆、成都和西安。这些城市是帝
国最高级的官员、重要驻军、最富的商家和能工巧匠的所在地。它们的居民
也包括地方上的绅士、小商人、充斥政府衙门的众多下属、劳动者和运输工
人,以及略微有点文化的阶层,如和尚、道士、无职业的小所有者、失意的
应试生、复员军官,等等,他们是传统中国城市中十分显眼的“过客、移居
者和外来人”中的一部分。①但是晚清城市的政治和经济生活模式,跟 5 个世
纪前的宋朝很相似。
从 19 世纪中叶起,作为外国在中国的存在固定下来的结果,中国城市除
继续不久前的传统时代的作用外,开始增加现代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内
容。在 19 世纪期间,城市居民的总数增长很慢,增长率比总人口的增长率大
不了多少;然后在 1900 至 1938 年间比较快,几乎是人口平均增长率的两倍。
在 1938 年,人口 5 万以上的城市共有大约 2730 万居民,占 5 亿人口的 5—6
%。同样是这些城市,在 20 世纪初大约有 1680 万居民,占 4.3 亿人口的 4
—5%。这个差别表明所有的大城市的年增长率大约是 1.4%。但中国 6 个最
大的城市——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南京、汉口——在 30 年代每年以 2
—7%的增长率发展。②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时,中国已有 92 个城市正式对外开放(见下,第
4 章),尽管这些“条约口岸”中有一些是不怎么重要的地方,但其中也有
不少属于中国最大的城市之列。(一些值得注意的例外是西安、开封、北京、
太原、无锡、绍兴、南昌、成都)。条约口岸是铁路运输和轮船航运的终点,
铁路是 19 世纪 90 年代开始出现的,轮船航运分布在中国沿海、长江和西江。
外国商行在较大的条约口岸设立分行和代理机构,根据 1895 年马关条约的条
款,允许外国人经营制造业(1896 年以前已有人非法地这样做了)。随着外
国人的到来,出现了专做外国生意的中国商号。19 世纪 70 年代开始出现的
中国人拥有的虽然小但是发达的工业部门,尽管不限于开放口岸,但大多数
设置在这些城市。在中国和外国的现代工厂附近,或者作为分包者,或者拿
棉纺业来说,作为新纱厂的产品的主要主顾,手工业作坊繁荣起来。仍然主
要依靠手工操作的出口加工,也在主要的港口城市迅速发展起来。对少数城
市居民来说,除制造业和商业之外,在自由职业、新闻出版业、现代教育与


① 这是马克?埃尔文的描述,见马克?埃尔文和施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 3 页。
② 这些当然是很粗略的估计,但它们同可以得到的少数可靠的资料相一致。见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
清代和日本德川时代的城市网》,第 99—104 页;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1368—1968 年》,
附录 E:《城市人口统计(1900—1958 年)》,第 290—296 页;和孔赐安:《中国六大城市的人口增长》,
《中国经济杂月刊》,20。3(1937 年 3 月),第 301—314 页。



文化机构中,又有许多新职业在逐渐出现。
但这个现代工业、商业和运输部门,绝大部分依旧仅限于条约口岸。它
只在很有限的程度上取代了传统手工业、现存的销售体系和依靠人力、畜力、
大车、舢板、帆船的运输。几乎没有外部效应,例如,以改进了的技术(新
种子、化肥、现代水利、农业机械),或更有效的组织(信贷、稳定的销售、
合理化的土地使用)的形式进入农业部门。①首先在条约口岸直接感受到的世
界市场上银价或中国农业输出品行情的波动,有时候能波及农村。但总的说
来,直到 1949 年,农民地区和条约口岸经济依旧只有很松散的联系。




















































① 罗兹?墨菲:《外来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对条约口岸的经验提供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考察。



人口

在对可以得到的中国人口统计的操作处理方面,也许已经达到了报酬递
减。1953—1954 年的人口普查记录报告中国大陆有人口 5.83 亿,这是到现
在为止作出的最接近于中国人口准确数目的人口普查记录。这个巨大的数字
与这样一些估计如 1948 年国民党的官方数字 4.63493 亿有矛盾;但不论 1953
—1954 年的普查技术上有何缺点,国民党官方的这个数字以及其他几十种官
方和民间的估计与之相比,都更多地依据猜测。①人口在 1953 年接近 5.8 亿,
很符合 1912 到 1953 年平均增长 0.8%的推断,这样的推断对因起伏不定的
高死亡率和相对稳定的高出生率之间的差额造成的慢而不规则增长的人口统
计工作来说,可能是意料中的。袁世凯任总统的时期(1912—1916 年)、南
京政府的十年(1928—1937 年)和人民共和国最初的年代(195O—1958 年),
虽然得不到统计资料,但人口增长看来很可能大于这个平均数,补偿了军阀
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和 1937—1949 年的内战时期可能是负数的人口统
计结果。1912 年以大约 4.3 亿为起点;1933 年中国大陆的人口大约是 5 亿,
到 1953 年增长到 5.8 亿。
刘大中和叶孔嘉对 1933 年总人口的职业分类作了详细估计(见表 1)。
从个别省份或城市前 20 年比较零碎的资料来判断,

































① 在 20 年代和 30 年代,对官方的人口估计来说,4。7 亿上下似乎是一个吸引人的数字:南京政府内政部在
1928 年企图作一次人口普查,根据 16 个省和特别自治区的“报告”和该部对 17 个省的推测,得出一个
474787386 的估计。同一个部在 1938 年发表了一个根据 1936—1937 年的地方“报告”编纂的数字
471245763。







总人口
A.农业人口




表 1                职业分类, 1933 年
百万
500.00
365.00






5 亿的%
100.00
73.00
1.工作人口,年龄 7 — 64 岁
a.只从事农业
b.混合农业与副业
Ⅰ.农业
212.30
118.78
93.52
86.13
42.46
23.76
18.70
17.23
Ⅱ.工业
Ⅲ.商业
Ⅳ.运输
Ⅴ.其他非农业职业+
2.7 岁以下儿童
3. 7 岁以上学生
4.65 岁以上
5 失业或闲住,年龄 7 ─ 64 岁≠
B.非农业人口
1.工作人口,年龄 7 — 64 岁§
a.工厂
b.手工业
c.矿业
d.公用事业
e.建筑
f.商业
g.运输
h.其他非农业职业
2.儿童
a. 7 岁以下
b. 12 岁以下
3.学生
a.7 岁以上
b.12 岁以上
4.65 岁以上
5.失业或闲住≠
a.7 — 64 岁
b.12 — 64 岁
=分占混合职业
的每一部分的
男劳动力单位
3.61
1.66
1.14
0.98
71.21
5.13
10.99


135.00
46.91
1.13
12.13
0.77
0.04
1.55
13.22
10.16
7.91


26.53
43.86


5.74
0.60
4.08


51.94
39.56
0.72
0.33
0.23
0.20
14.24
1.02
2.20


27.00
9.38
0.23
2.43
0.15
0.01
0.31
2.64
2.03
1.58


5.26
8.77


1.15
0.12
0.82


10.39
7.91






*制造业、家庭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建筑业
+专门职业和公用事业,等等
≠包括家庭主妇



§u38750X农业工作人口的实际年龄大多在 12—64 岁的范围;把 7 岁作为下限
仅仅是为了便于与农业工作人口在同一基础上分类。
资料来源: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国民收入与经济发展,
1933—1959 年》,第 185 和 188 页,表 54 和 55。

这个分类在民国时期基本上没有变。
在 1933 年的 2.5921 亿总工作人口中,有 2.0491 亿或 79%实际从事农业,
0.543 亿(包括从混合职业中分出的男劳动力单位)或 21%从事非农业工作。
总人口的 73%住在以农业为主要职业的家庭里,27%属于非农业家庭的成
员。虽然 20 世纪中国在条约口岸工业有一些增长,矿业和铁路运输有所发
展,但从事这些职业的人甚至到 1933 年仍然很少,这说明自清末以来中国人
口的职业区分总体上变化很小。作为对比,在 1930 年,美国为报酬工作的
10 岁以上的人中,只有 21.4%从事农业。为了给 1933 年的中国寻找可以间
接比较的数字,我们需要看看 1820 或 1830 年时的美国,那时有 70%的劳动
力从事农业工作。



国民收入

民国时期中国国民收入的两种主要的独立估计,分别由刘大中、叶孔嘉
和巫宝三作出(见表 2)。总计差别颇大——大的数值比小的数值约大 40%
——但两者之间唯一重要的差别是农业增值。它们都仅仅是对 1933 年的估
计。
或许更可靠的刘-叶数据可以概述如下:在 1933 年的国内净产值中,农
业当然显得最大,按照 1933 年的物价占 65%。所有的“工业”(工厂、手
工业、矿业、公用事业)占 10.5%。商

表 2            国内产值, 1933 年( 1933 年 10 亿元)
净增值见于:
1.农业
2.工厂
a.生产资料
b.生活资料
3.手工业
a.确定部分
b.其他
4.矿业
5.公用事业
6.建筑业
7.现代运输和交通
8.老式运输

9.商业
a.商店和饭馆
b.行商

10.政府行政
11.金融
12.个人劳务
13.住宅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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