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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小姐,你是要签名吗?”男人柔和又略带冷漠的嗓音响起,红韶落在他眉梢的手一顿,听到他说话居然心尖一颤,眼角滑落泪珠。
终于又见到你了,因为可以见你,就算独自度过数万春秋……也是值得。
——
滇京城出现一座奇怪的楼阁。阁名为拢月阁,没人知道它是做什么的,似茶楼般雅致清静,又别有一番韵味。
大门从不敞开,只留一个方小窄门。门上贴着一张金色的榜,榜上云:拢月阁三月做一次生意,有意向者献上万两黄金于门前,拢月阁自会达成客官的心愿。
没留做的是什么生意便要求万两黄金做定金,大家一致认为这拢月阁的主人定是一个疯子。
事实是,所有人其实都并不了解这神秘的拢月阁。十万两黄金是个幌子,不过是看起来门槛高些。这是一笔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交易。
“第一笔生意,居馫城。”红韶展开那张有些泛黄的信纸,纸张廉价,但不代表写信的那个人也廉价。来信之人是居馫城城主靳云朗,他知道此地做的什么交易。三个月,她要好好忙一场了。
珏泠叫嚣道:“主人,先去冰渊找回我的身体吧!”
“也好,自此以后你便跟着我,一起,做这笔买卖。我不要一个人活着,永生永世地活着,有你陪我,我也安心了许多!”红韶自软榻上起身。
她醒来之后才发现,原来苍云何与自己的姐姐苏翎羽,已经有了孩子。他是皇帝,自然第一个孩子便是以后继承王位之人……
她现在才知道,自己醒来已经是,五年之后了。她已经死了五年了……这五年变化颇多,怕是变的物质不多,人心早已变了吧!
她现在是宋家家主,为了恢复正常她去宋家的藏书阁整整翻了一个月,找到了一半的破解之法,那就是过命,她命数既然已经被定下来,那么生命绵长,她可以以此做买卖,送给需要的人,前提是要把买卖人的魂给系在宋家永生永世,才能帮他复活他想要复活的人,这是极其阴邪的交易,稍不注意被施法的人就会万劫不复。
所以做交易的人她也会挑,但是这个靳云朗她查过,很适合她的交易。
红韶带着珏泠回了一趟云尧山见到了黑菨,然后才是她去云尧山的目的,她要去冰渊取回珏泠的身体。
待她们离开,沉睡多时的珏泠不知何时醒来:“黑菨不是个简单角色!”珏泠话语高深,意味深长。她也知道黑菨一定不简单,自她第一次在绝命山见她,她便知这个人不是简单角色。
“不说了,我们去取你的身体。”
一路无话到了冰渊底,珏泠的身体居然那样可爱,是只似凤凰的冰鸟。羽毛轻盈冰冷,脑袋上插着三根白凤羽,美得不可思议。苏家灵兽居然这般漂亮。
她感觉到自己的心彻底地属于了自己,冰渊中那只白色大凤凰瞬间恢复了活力,胸口早已干涸的伤口瞬间愈合。它仰天长啸,惊彻九霄,傲视天下。眉眼间是与公孙潋烟一般的傲气。果然有其主必有其“兽”。
她乘风而上,跨坐在了珏泠身上,珏泠舒展着翅膀,隐隐有冲破云霄之势,尖鸣一声,桃枝乱颤。花瓣随风铺就一场花雨别礼。一飞冲天,睥睨天下万物。
行宫一株桃花树下,黑菨静静地看着红韶乘着珏泠而去。眸色深沉,红韶,其实我从未怪过你。一切,不过是你劫数太深。
今后,你要承受的怕不是这样一星半点,你要挺下去,好好面对生活,不要再相信什么命数了,宋煜生把宋家交给你恐怕也是算到了吧,算到了这劫数早些把宋家交给你,这样有宋家庇佑,至少你还有个栖身之处,不然千百年那么绵长,什么才能让你一往无前地活下去?
红韶乘着珏泠来到居馫城不过一日光景。居馫城很静,静得出奇,那是一种跨越生死的冷寂。
红韶自珏泠背上飞行而下,带起阵阵冷烟,这座城很阴,雾气浓郁,遮挡了大半的城池,就好像整个泡在牛乳中一样,大街小巷全部死寂,看不见一点生命。红韶也不介意,毕竟她又不算什么活人。
珏泠变成一团光晕飞向清酒,一瞬间,天地变色,只见红韶右脸上出现一团白雾,白雾散开,是一只栩栩如生的白凤,不错,这便是珏泠的实体。
红韶并不讨厌如此,珏泠这样大,带在身边难免有些碍手,这样倒是方便了些。而她的容貌也因着夺人的亮点而发生变化。至少不熟悉她的人是认不出她就是宋红韶。
恰是此时,云雾破开,只见一个玄衣男子自云雾中踱步而来,倒是个俊逸的男子,眉眼间尽是待客的温润微笑,红韶一看便知他的身份。
不待红韶说话,那男子已然开口:“姑娘便是拢月阁阁主?”其实一切不言而喻。
红韶看着他,他的声音很好听,像是被温水沁过心尖,一阵麻麻的舒畅感。不似她曾经认识过的任何人,很特别,很舒服。他不仅温润而且神秘莫测。
肤色很白,一种长期不见光日的病白。她突然来了要探寻这里秘密的好奇心。她倒是想看看,如此死城,他是怎么还在这里当城主的。
“想来阁下便是靳城主了!”宋红韶看着他,紫衣被寒风撩起?,在冷雾中猎猎作响,墨发翩然,脸上白凤泛着诱人的荧光,美得不似凡人。靳云朗看着她,眸色暗了几分?,隐在袖中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然后又释然般地放开。
“正是在下!阁主若是不介意,不妨移尊至在下陋舍再行商讨。”他的眸子很亮,泛着柔和的光彩。宋红韶看着他,竟在一瞬捕捉到一抹银光。那到底是什么?
红韶不怕死,甚至巴不得死,所以根本不怕什么危险不危险。
“城主客气了,叫我宋红韶就好!”毕竟她再也不是红韶了,真正的红韶为了可笑的爱情,可笑的命数,死在了那场命运的劫数里。
她现在是宋红韶,有师父给的姓,有师父给的庇佑,她是一个全新的宋红韶,而宫闱里那位姐姐,就好好用她的身份活下去吧。
“那阁主不介意便叫在下云朗吧!”仿佛意识到了太过轻薄,又改口道:“宋姑娘若是不介意的话可叫在下……”
“云朗是吧?我这个人熟络得快,我们赶紧去你府邸吧,赶路得有些饿了。”宋红韶说出这句话又有些后悔了,不过她确确实实在那一刻看到了从前的自己。那样真实。
?????靳云朗被她抢了话,有些诧异。这女子倒是有趣,随即勾唇一笑。大大方方地给宋红韶带路。
果不其然,府邸亦是一片死寂。不过倒是有人在这府邸的,他们无声无息地各自做着该做的活,没有表情,眼中也没有一丝神采。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活死人?
宋红韶看着走在她前面的靳云朗,只见那人走路亦是悄无声息,“靳云朗?或者,该叫你什么?”直到来了此府邸,才真正应了宋红韶的猜想。这座城其实就是一座死城。
五年前的居馫城不是这样,那样繁荣,她从苏城嫁到滇京途中便经过了这座城。还在驿站休息了一宿,那时的这里根本不是这样,五年,变数太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果然不是寻常人?,哈哈!此城早在一年前就被封印了。你居然还能在不毁结界的条件下进来,真是有趣!”只见靳云朗转身过来,看着她的样子莫名地可怖,但那俊逸的容颜却是依旧的蛊惑人心。眼中的银色更甚。眸子在变,须臾之间,已是银眸银发,看起来居然更加灼灼不凡。
“活死人?果真是活死人啊!”宋红韶看着他,兴意盎然。
“看来宋姑娘不怕。这倒是让靳某佩服。”银眸银发的他在这片薄薄的迷雾中风华尽显,温润不再,而是一种放肆的邪魅。
“是生是死,或者活死人都不重要,不会影响我们的交易,只要你要救的那个女子是你的挚爱便可。”宋红韶犀利的眼风扫过那些无声无息的下人。又转眼看向放肆地探寻着她的那个男子。满眼的无所谓。
“倒是个豪爽的丫头,希望你真的能救她。不然,你不可能活着走出居馫城。”靳云朗威胁道。
宋红韶却蓦然笑了,她巴不得不能活着走出去。
“带我去见她吧!”
靳云朗带着她推开一间石室的门,里面很大,寒气刺骨。中间躺着一具红棺。红棺?红棺聚阴气,招魂招邪。看来有人想要妖化这具尸体。
靳云朗带着她走近,只见那女子容貌艳美,额间一朵血莲绽放得妖艳无比。即使死了,也有勾魂摄魄的本事。不是风尘中的艳俗,而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妖艳。不过要与宋红韶相提并论,那还是不够格的。
棺中女尸凤冠霞帔,她看向靳云朗,他是要娶她的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她不解,但也不急。
这件凤冠霞帔很美,她第一眼看着就觉得莫名地熟悉,仿佛这件裙衫就该是她的,这个想法让她觉得可笑,她是来解愿的,怎么还打上人喜袍的主意了?还有这盏红棺,那么熟悉,仿佛她就在里面睡过一样。
“靳城主,这红棺和这身凤冠霞帔来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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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认真,早恋你还挺认真?
“迟爷,我喜欢你~”曼罗突然道,心里忐忑,但是她不怕,她已经憋了太久,如果现在不说她觉得这辈子恐怕都没有这样合适的机会跟迟爷开口。
跟曼罗并排坐着的男人一愣,暗浔表示玩完了,这也太恐怖了吧?曼罗到底还是没有看清自己的身份吗?且不说还有个白月虎视眈眈,偏偏迟爷心里就有个白月光,她是黑暗沼泽里的荆棘,但是哪个男人会喜欢这种带刺带毒的荆棘?
要是喜欢那也是像照片里的那个女人一样的白月光啊,纯粹洁白,精致美好。可是暗浔不知道,那哪里还是一朵纯白的娇花,那也是一朵坠入地狱的暗花甚至更艳更毒。
迟尽没有说话,依旧懒懒地躺在软椅上,白色宽松款的长裤包裹着大长腿,颇有闲情逸致地搭在茶几上,一双沉冷忧郁的眸在听到曼罗的告白以后一动不动,仿佛根本就没有听到曼罗心跳加速的告白一样。
这样尴尬的情形让曼罗和暗浔都心里发虚,根本就摸不清这位老大要干嘛,会怎么处理他们!
就在他们都以为迟尽根本没有听到这句话开始要暗暗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慵懒痞气的男人闲散的眸子一扫,盯住了曼罗,让刚刚才出了一身冷汗的女人蓦然后脊一凉,说不出的一种凉飕飕的暗黑感像是一条嗜血的读者一点点从她的脚底爬上脖子,就算是在外面天不怕地不怕的曼罗此刻也开始后悔了,跟这个地狱里的男人谈情爱,无疑就是作死。
她就应该乖乖待在他的身边做一把他手里锋利嗜血的刀,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好好地待在迟爷的身边,只要能够待在迟爷的身边她就知足了。她之前在奢求什么?难不成还以为迟爷会可能看上她吗?那天在古堡下面迟爷明明就已经暗示她了,她就该好好做他手里的刀,至少,握着她这柄刀子的人是他~
“曼罗……”男人低沉的烟嗓响起,连暗浔都闻到了一股子杀戮之气。
“你今天出门是不是忘了吃药?”某个男人十分闲散地从包里面摸出来一包红万,很熟练地抽出来一根,然后立马有暗影走过来给他点上,迟尽修长指节分明的指夹着香烟,任缭绕而上的白色烟雾靡绕在他的俊颜边,这些年他抽过无数名烟,雪茄,可是后来偏偏还是会沉溺于这么一包华币不过十几块钱的红万,当年抽是因为无烟可抽,很穷。
真是想不到迟家大少爷也有穷的时候,他记得那个时候他抽烟身边的小姑娘总会坐在他的身边看着他抽,一双湿漉漉的狐狸眼十分专注地盯着他,看得入神。
于是他忍不住把香烟夹在指上移开抖了抖烟灰,狭长的凤眼有些迷离地看向身边的小姑娘,然后一把把人给搂进怀里,呼吸缓缓,说出来的话都透着一股子迷人的香烟味:“看什么那么专注,读书有那么认真吗?”
乔狸本来看得认真,突然被迟尽给扯进怀里,本来吓了一跳,可是被迟尽熟悉的味道包围的时候她又十分安心,干脆直接小手一搂,环在了迟尽的腰侧。
见怀里的小姑娘这么主动,迟尽狭长的眸子里载满了宠溺,也只有她才能成为他的软肋,成为他不得不变强的理由。因为要保护她,所以一切的痛苦都是值得。
“读书没有那么认真,喜欢你才那么认真。”
乔狸往迟尽的怀里钻了钻,说出来的话越发撩人,这也不怪这姑娘厉害,一天天个迟尽黏在一起,被他撩得天花乱坠的。读书学习就好,很喜欢举一反三,跟迟尽学情话套路那也是分分钟举一反三,每每都弄得迟尽哭笑不得。
“……”老师:读书不认真,早恋你还挺认真?
也不知道把这小姑娘调教得那么精是误人子弟还是害了他自己。
“鬼灵精~”迟尽觉得好笑,于是捏了捏她的小鼻尖,叼着香烟的指伸过来打算再抽一口,却蓦然被某个小姑娘给一把拦住,迟尽以为她不喜欢烟味,挑眉:“你要是不喜欢烟味,我戒烟。”
他说得很认真,不是小姑娘都不喜欢抽烟的男人吗?他从前是因为没有她,所以根本不在意,有的时候男人心烦还是会靠香烟来平复心情的,但是有了阿狸,他应该再也不需要香烟了。
“谁要你戒烟了?我喜欢看你抽烟,你抽烟的样子……好帅啊!”乔狸突然不按常理出牌,从迟尽的手里夺走了香烟,然后学着她的样子把烟放到了自己的粉唇上,学着他的样子深吸了一口烟雾,然后……很不出意料地被呛到了。
“……”迟尽:帅?果然是他家姑娘,脑回路都跟其他女人不一样,真是捡着个宝了~
“……咳……咳……咳咳……”乔狸被呛到了,咳了两声,迟尽赶紧给她顺了顺背,却是很无奈地笑起来:“不会抽就别抽,你还没成年,抽烟伤身体。”
“……咳……嗯嗯,你教我抽呗,我就学一下下。”乔狸无赖地缠着迟尽道,软嫩的小手很小心机地伸到迟尽的大手边,一把握住,一副你不教我今天就别想走的样子。
“真拿你没办法,小妖精。”迟尽挑起一抹痞笑,勾着“小妖精”的手却不放,接过乔狸手里的烟,很熟练地抽了一口,然后居然特地凑到了乔狸的俏脸边,吐出了点点烟圈,看起来十分漂亮。乔狸被这么一吐,虽然看着很好看,但是被烟味一熏,立马就要改口了。
“虽然很帅,但以后少抽,你看这上面写的,吸烟有害健康。”像是想到了什么,乔狸从他的包里摸出了红万的香烟盒子,细白的指落在盒子上,指着上面的警语说得一本正经。
“都听你的。”迟尽缓缓道,他家这个小媳妇儿说什么就是什么,他都听着,然后满足她。
“啊啊啊,阿迟你怎么变了?”乔狸突然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心里却是甜滋滋的,想当初她刚刚认识他的时候,那个冷漠那个高冷禁欲范儿……她都快不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那个三分痞气七分冷漠的少年了。当初要不是她死皮赖脸地吊着他,第二次见面就拽着他的裤腿哭了两小时,怕是根本就没有机会成功把人撩到手吧?
乔狸暗搓搓地想,心里却是甜滋滋的,她永远忘不了他背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