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瑾把她挡在身后,走上前。
姜九笙拉住他:“做什么?”
他说:“赶走它。”
因为她是孕妇,他处处戒备。
那狗瘦巴巴的,她有点于心不忍:“让它待着吧,我们短时间内也不住这里。”
时瑾依她了,带她进屋去。
房子已经布置好了,基本可以直接入住,装修是她喜欢的风格,窗帘的颜色也是她钟爱的素色,还有室内的录音棚,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的。
不过,冰箱里没有食材,怀孕后的她,容易心软,把自己的孕妇饼干捏碎了,泡在牛奶里,然后端到房子外面,不敢靠近那只流浪狗,便将盘子放在了花圃边上。
时瑾在里面喊她:“笙笙。”
她起身:“我在外面。”
他推门出来。
“汪!”
窝在花圃里的那只狗毫无预兆地突然跃出木栏,龇牙咧嘴地朝姜九笙扑过去:“汪!”
时瑾几乎条件反射,伸手挡了一下,泰迪一爪子就挠在了他的手背上,立马渗出血来。
他把姜九笙藏到身后,目光陡然阴沉,那狗狗抓了人,吠了两声,又钻回了花圃。
“流血了。”姜九笙抓住他的手,下意识用指腹去触碰。
时瑾立马按住她的手:“你别碰,流浪狗身上可能会有病毒和寄生虫。”
“那怎么办?”她很慌,盯着时瑾的手背,心疼得不行。
时瑾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摸摸她的脸:“没事。”他目光微微敛着,遮住眼底起伏的情绪,“幸好没碰到你。”
那只狗,真是该死。
时瑾回头,往花圃里看了一眼,瞳孔里是化不开的浓墨色。
凶神恶煞的泰迪突然不吱声了,往草木后面缩。
姜九笙牵着时瑾进屋:“先处理一下伤口。”
因为是新房子,没有备医药箱,时瑾用肥皂水冲洗了很久,手背上的伤口沾了水后迅速红肿,他皮肤本来就白,两道血痕特别显眼。
姜九笙看得难受:“疼不疼?”
时瑾摇摇头:“不疼。”
“我陪你去医院。”
他关了水龙头:“好。”
之后,他们去了最近的医院注射了狂犬疫苗,伤口不严重,因为是流浪狗抓的,怕会携带狂犬病毒,得在二十四小时内接种疫苗。
医院出来已经快黄昏了,时瑾送姜九笙回家后,又出了一趟门,也没说去哪。姜九笙不放心,在家里等了许久,心里有了猜想,惶惶不安,还是忍不住出去寻他。
她去了别墅,花圃里,没有看见那只流浪狗,放在边上的盘子被打翻了,牛奶与饼干溅得到处都是。
她进了屋,环顾了一圈没有看见时瑾,便拨了他的电话,许久才接通。
“笙笙。”
他声音有些干涩嘶哑。
姜九笙问:“你在哪?”
他说:“外面。”
“什么时候回来。”
突然,有水声传来。
姜九笙看了一眼,是浴室里传来的声音,她心头陡然一跳,朝着门口缓缓走去。
“还要半个小时。”时瑾在电话里叮嘱,很耐心,“笙笙,厨房里有汤,你先喝汤,等我回去给你做饭。”
咔哒。
门被推开,温温柔柔的声音后,是水流冲刷的声音,她抬头,看见一室的血腥,混着水,淌了满地。
她声音微颤:“你在做什么?”
时瑾蓦然回头,一双眼,还来不及褪去猩红,他戴了手套,手里拿着手术刀,白色的衬衫上,血迹斑斑,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第二卷 363:狗粮之浴血奋战,时瑾治病
手术刀上的血一滴一滴落下,在地上积了一滩血水。
他本能的第一反应就把手里的那把手术刀藏到背后,躲开她的目光:“笙笙,你出去。”
声音极力压抑着,嘶哑得几不可闻。
姜九笙走进浴室,只是几步的距离,眼里的慌乱渐渐平静下来,再问了一遍:“你在做什么?”
时瑾低着头,手放在背后,不停地擦手上的血,眼睫惊慌地颤着,不安躁乱得像犯错后被绑在十字架上的囚徒。
他说:“尸解。”
姜九笙看向地上,血水遍地流淌,湿了她白色的鞋,一地的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她依稀能看出来,是那只抓伤他的流浪狗。
他杀了那条狗,他解剖了那条狗。
他不敢抬头了,无措地解释:“那只狗差点抓伤了你,我想忍,可是忍不住。”
他是病人,他心里扭曲,他仇恨所有伤害她、或者意图伤害她的一切生物,他骨子里有一股残暴的血液,他快要压制不住破体而出的毁灭欲。
这么多年伪装,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他体内的那只魔。
“时瑾。”
她要走向他,他猛然后退,惊慌失措地抬了一下眉眼,立马又藏起来:“别过来笙笙,我身上都是血。”
别过来。
她喜欢翩翩君子,他怕吓到她。
姜九笙走过去把水关了,浴室里一下子突然安静,血腥味似乎更浓了,扑面而来的气味让她胃里不舒服,她揉了揉肚子。
宝宝,要乖。
把那股反胃的感觉压下去,她朝时瑾走近,她近一步,时瑾就退一步,她便伸手拉住了他的袖子。
时瑾不再动了,却也不看她。
她伸手,用手指擦了擦他脸上沾到的血:“没关系,现在我也沾到了。”
怎么会怕呢?
从她爱上这个人起,就做好了粉身碎骨的准备,她敢要他,就不怕地狱黄泉,怎么都要跟他一起走的。
她这一生,算不上慈悲为怀,但也活得磊落,也就只有这一个人,能让她不问对错,不辨是非,不管善恶,只一味偏袒。
时瑾还是低着头,手背在身后,他摘了沾满了鲜血的手套,去遮住她的眼睛,颤抖着声音轻哄:“别看了。”
姜九笙推开他的手:“我不怕。”
他用力捂着她的眼睛:“别看。”
她仰起头,把他的手拉下来,唇覆上去,亲他微微凉的掌心:“时瑾。”
时瑾不看她,长长的睫毛把眼底所有浮动都遮住。
“时瑾。”
“时瑾。”
她耐心地一声一声喊他的名字,小心翼翼的温柔。
时瑾还是抬起了眸,瞳孔里猩红未褪,一片灼灼的光,热得滚烫,慌乱又惶恐,亮如星辰。
这样的他,依旧美得惊心动魄。
姜九笙踮起脚,在他左边眼睛上亲了一下,右边又亲一下,亲完浅浅笑了:“你怕什么呢?我被鬼迷了心窍,就算是地狱,都敢去的。”
咣——
手术刀落在地上,他捧着她的脸,重重吻下去。
还不够,他想要更多,想把她吞下去,狠狠地占为己有,手绕道她后背,将她的裙摆撕裂。
白色的衣服扔在地上,瞬间被血水染红,他把她按在了冰凉的墙上,发了狠地吻她、咬她,掌心带着轻颤,从她光滑的后背抚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嗯。”
“你要爱我久一点。”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姜九笙点点头:“你好。”
约翰塞看上去年纪不大,却比时瑾年长一些,不禁上下打量她,目光很友好,只是好奇很多:“你好,时太太。”
姜九笙莞尔一笑。
时太太,她出奇地喜欢这个称呼。
飞机起飞,越飞越远,蓝天白云,微风和煦。
阿弥收回目光:“少爷,我们回去吧。”
还以为少爷是来抢人的,结果面都没露一个。
滕茗依旧站在机场的落地窗前,看着窗外的远处,问:“阿弥,你养了多少只猫?”
阿弥一脸困惑,不知道少爷为何突然问起,便诚实回答:“现在有十九只。”他是个猫控,猫奴,十九只猫,全是他的心肝宝贝,是他的小宝宝小肉肉小甜甜。
滕茗把视线从远处收回来,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的,很好脾气的样子,气定神闲说:“把你最喜欢的那只给我。”
阿弥大喊:“少爷!”
不!不行!那是他的命!
滕茗对他笑了笑,温柔和煦:“不给也可以,我宰了它。”
“……”
阿弥一脸的生无可恋,少爷一定是自己不幸福,所以,看不得他和他的猫恩恩爱爱,这个魔鬼!而且这个魔鬼肯定不是说着玩的,这个鬼畜一定会宰他的心肝宝贝小甜甜的。
他不敢反抗啊!好悲伤,好悲伤,好悲伤……
滕茗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消失不见的飞机,转了身。
对面,拉着行李箱的女人突然定住了脚:“少爷。”
那是一张陌生的脸,很普通,没有任何特点,见一眼会忘,她把头发剪得很短,几乎贴着头皮。
滕茗只是略微地瞧了一眼:“是你啊,渺渺。”
是她啊,韩渺,改头换面后的她。
时瑾换了她这张脸,一张陌生得她自己都不认得的脸,她眼眶突然就红了一圈:“你还认得我?”
她第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她都未能认出自己,恍如隔世,陌生又虚幻。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目光温和又薄凉:“我认得你的眼睛。”
一句话,让她泪流满面。
那时候,他把她弄成姜九笙的模样,一言一行一颦一笑、连声音,都要刻意模仿,可是他不满意,总是说,渺渺啊,哪里都像,就是眼睛一点都不像。
还好,眼睛不像。
她想,是不是她多少有些不同,以至于他还认得她的眼睛,心里又忍不住贪婪了,小心地问他:“我可以不走吗?”
安排她出国,便是他的意思。
他很快摇头:“不可以。”走近一些,轻声哄,声音却没有一点温度,“渺渺,最后再听话一次,永远都别回来。”
韩渺低头,眼泪砸在地上。
默了很久,她点头:“好。”握着行李箱拉杆的手,紧了又紧,手心汗湿,她低声说,“保重,少爷。”
一直往前走,没有回头,等到走远了,蹲下,捂着嘴痛哭流涕。
她这一生,所有的轰轰烈烈,都出现在那场火里,惊艳了她整个一生,太绚烂了,所以,要用一生去忘掉那个冲进火里的人。
“少爷,”阿弥温温吞吞地说,“渺渺爱慕您。”
滕茗眼波平静:“所以?”
阿弥斗胆:“您对她太心狠了。”就算是养只猫,养了这么多年,也该有几分旧情了,没用了就扔,好渣。
滕茗笑:“我对你太仁慈了,阿弥。”
阿弥顿时觉得毛骨悚然,立马说:“少爷,是阿弥多嘴了。”
他不在意似的,扶了扶眼镜,不气不恼的语气,幽幽冷冷阴阴沉沉的调儿:“把你第二喜欢的猫也给我。”
阿弥:“!”
少爷,嫉妒让您丑陋!
云淡风轻,春日正好,江北市警局里,一派轻松。
赵腾飞从审讯室出来,汤正义就问他:“招了吗?”
傅冬青的案子锁定了嫌疑人,就是那个与她传绯闻的导演,那家伙今天打算出国,被刑侦一队给押回了警局。
“还能不招?”赵腾飞倒了杯水喝,破了案,心情畅快,“指痕匹配吻合,第一案发现场也有他的DNA,监控都拍到了,铁证如山还想狡辩不成?”
跟猜想的一样,汤正义立马又问了:“是不是情杀?”
赵腾飞点头:“傅冬青怀孕了,想公开,那位大导演不同意,他家里还有个背景强大的未婚妻,非要傅冬青去打胎,人家当然不肯,一个要母凭子贵,一个想吃完就跑,没谈妥,就变成一桩命案了。”
汤正义啧啧感叹:“最毒男人心啊。”感叹完,他拨了个电话,立马精神抖擞,“刘局啊,我是小汤,侦查推理大赛还能报名吗?”
这次傅冬青的案子让他看到了自己的无限潜力,绝对是种子选手,下一个福尔摩斯啊,他自信心已经快要爆棚了。
刘局在电话里问:“怎么,霍队要参加了?”
汤正义挺直腰杆:“不是,是我要参加。”
刘局嘿嘿一笑,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小汤啊,有梦想固然是好的,但也不能不切实际是不是?”
汤正义:“……”
居然看不起未来的福尔摩斯!他要气爆炸了!
刘局还丝毫没有察觉到他已经伤害了一位种子选手的自尊心,还接着伤害:“帮我问问霍队,他要不要再考虑考虑,今年的奖品丰厚的。”论刑侦推理,霍一宁闻名警界。
办公室的座机声音很大。
霍一宁自然听到了,还在低头看手机,回了句:“不参加,没空。”
汤正义代为转述:“他说不参加,没空。”
刘局不死心啊:“最近不是没案子吗?”
“陪女朋友。”霍一宁在刷女朋友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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