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门关上。
姜九笙抬头看时瑾:“下班之后有约?”语气尽量平常随意。
他回:“没有。”
还是别开了目光,姜九笙有些不太自然,说:“我请你吃饭。”想到时瑾不太与人共餐,她便又给了个听起来很合理的理由,“当做是谢礼。”
时瑾看她,她低着头,他浅笑:“好。”
安静了少许。
他说:“很好看。”
姜九笙不知所云:“什么?”
“你化妆的样子,很好看。”
她眼里煜煜生辉,盈满了笑:“谢谢。”
光滑的电梯壁上,映着两个影子,她耳边微红,他眸光温柔,气氛微暖,连电梯里的空气都像带了燥意。
时瑾带她去了骨科,还是之前给姜九笙看手的那位主任医生,建议先拍个片子确认之后再拆石膏。
时瑾便又带了她去放射科,大概因着时瑾领路,走的都是特殊通道,对作为公众人物的姜九笙而言,便也方便多了。
她趁时瑾去拿片子时,问莫冰。
“有没有推荐的餐厅?”
姜九笙平时不太爱出去,对此是一无所知。
莫冰是过来人,自然知道姜九笙醉翁之意不在饭,而在情调,她给予了过来人的建议:“你俩是邻居,在家做会更有感觉。”
这句话,怎么有歧义。
姜九笙想了想:“我只会做泡面和炒饭。”
莫冰又支招了:“小乔熬的酱汁一绝,让她给你弄点,你冰箱里有牛排,我看林安之做过,正反面各煎三分钟就行,很简单的样子,然后再摆上红酒和烛台。”吃饭不是重点,重点是她家艺人一片芳心,莫冰想,“时医生不像迟钝的人,估计一看就会明白了。”
姜九笙觉得莫冰的建议不错,不过……
显然莫冰高估了她的厨艺。
晚上七点,小乔的酱料已经送过来了,还特地帮姜九笙把摆盘都做好了,真的只用把牛排煎一下就完事,结果——
“咣!咣!咣!”
锅铲,锅盖,锅,一个接一个砸地上了,那声响,直接从厨房传到了客厅。
时瑾几乎是跑进厨房的:“怎么了?”
姜九笙囧在那里,揪了揪身上的围裙:“火,”她底气不足,不敢看时瑾,“火太大,喷出来了。”
油放太多了,火就给烧起来了,然后吓了她一跳,锅铲打到了锅盖,连着平底锅,就一股脑滚下地了,还好她躲得快,一锅热油淋得地上到处都是。
怪她,煎牛排倒了一小壶油,如果有一次,她一定只倒半壶。
时瑾看了看一地狼藉,绕开地上的油走到她跟前,问:“有没有烫到?”
姜九笙摇头:“抱歉,晚餐时间可能要再推迟一点点。”
她低头,有点垂头丧气了。
太减分了!
时瑾忍俊不禁,拉着她的手腕走出地上那一滩油:“你去洗个脸,我来做。”
姜九笙想了想,做饭应该是个慢慢实践的过程,她觉得不太可能一蹴而就,就点头了,有点羞窘:“本来要请你吃饭的。”
到头来变成他给她做饭了。
莫冰这个狗头军师,出的什么馊主意。
时瑾很善解人意,温声细语地说:“没关系,你下次再请。”
下次啊……
姜九笙爽快地点头了。
“冰箱里有什么?”时瑾问。
“鸡蛋,西红柿。”姜九笙认真想了想,着重补充,“还有泡面。”本来有四块上好的牛排的,现在都在地上。
时瑾哑然失笑:“去我那边做吧,你洗好了过来。”
姜九笙也只好点头了,烛光晚餐就这么泡汤了,她想,要不要把蜡烛也带过去?会不会显得太醉翁之意?
罢了。
还是别动歪心思了,不是她擅长的领域,容易弄巧成拙。洗漱好,她特地换了一件裙子,当然,也是家居的,不好显得太刻意。
到时瑾那边时,他刚好在厨房切菜。围裙是纯白色的,什么图案都没有,他穿了家居的薄毛衣,浅粉色,袖子挽到了手臂,穿着围裙。
很居家,很阳光,多了两分少年气。
想不到,一个男人能把浅粉色穿得这么清新俊秀,半点轻佻都没有,恰到好处的好看。姜九笙不动声色把目光收回来,靠着橱柜上看他切菜。
动作很优雅,慢条斯理的。
她惊了一下:“这是手术刀?”
手术刀细细长长的,很光滑,闪着光,很衬时瑾的肤色,手本就好看,拿手术刀的样子更让人移不开眼。
“嗯。”时瑾低着头,动作很专注,解释道,“我用惯了手术刀。”
然后时医生就用手术刀解剖了一条鱼,手法干脆利落,而且速度很快,姜九笙全程目瞪口呆。
“你刀功真好。”她由衷地夸赞,每一片鱼肉都片得大小均匀,形状也都一模一样,不愧是天才外科医生的手笔。
“以前在医大有练过,心胸外科的教授要求我们每一刀的精确度要到毫米。”时瑾顿了一下,“而且是用尸体来练。”
第一卷 087:发放一批狗粮
“以前在医大有练过,心胸外科的教授要求我们每一刀的精确度要到毫米。”时瑾顿了一下,“而且是用尸体来练。”
医大真是个惊悚的地方。
她想象不出来时瑾拿着手术刀解剖的样子,那样一双精雕细琢的手,沾了血会是什么样子?
停止了胡思乱想,她问时瑾:“做什么?”
“牛肉番茄意面和马赛鱼羹。”
刚好,都是她爱吃的。
姜九笙很有诚意地询问:“需要我帮忙吗?”
时瑾放下手术刀,想了想:“可以帮我调两杯酒吗?酒柜的位置与你公寓一样,杯子也在酒柜里。”
调酒。
那就是她的领域了。
姜九笙很爽快:“当然可以,你喜欢什么口味?”
“浓烈一点的。”
嗯,她也喜欢烈酒呢。她问:“冰块在哪?”
“冰箱下层。”
姜九笙绕过橱柜,打开冰箱门,蹲下,抬手就去拉冰柜下层的抽屉,指腹才刚碰到一片冰凉。
时瑾按住了她的左手,不知何时走到她身后,声音从她耳后传过来,醇厚,像酒酿的洋酒。
“你的手刚拆石膏,尽量不要用左手。”他替她拉开了冰柜的抽屉,然后自然地后退了两步。
姜九笙愣了很多时间:“哦。”耳边似乎还有余热,是好闻的薄荷香,缠缠绕绕的嗓音闹得她有点心绪不宁。
真的,她没见过哪个男人,像时瑾这般,在言谈举止都如此恰当合理的前提下,依旧这么诱人沉沦。
也不觉得冰手,脸有些烫,姜九笙抱着一杯冰块快步走出了厨房,出来后,深吸了一口气。
过了不多会儿。
姜九笙在客厅里喊:“时瑾。”
“嗯?”他从厨房走出来。
“开瓶器在哪?”
“酒柜下面的第二个抽屉里。”
她又跑回酒柜去拿开瓶器。
又过了不多时。
“时瑾。”
“嗯?”
她已经把头发扎起来了,用一根筷子盘在就脑后,把额前落下的发别到耳后:“有没有酒精灯?”又用一根筷子沾了沾杯子里的酒,放在唇边舔了舔,说,“白兰地热了一下味道会更好。”
时瑾关了水龙头:“我去给你拿。”
真是好脾气,贤惠得很。
姜九笙觉得,这种男人就该藏起来,偷偷独享,她抿唇笑了笑,低头调酒。
伏特加1。5盎司,基尔希樱桃白兰地2盎司,无色兰姆与龙舌兰各1盎司,辛辣琴酒1盎司。
顺序从最度数最低的开始,逐一混合,摇匀,颜色逐渐由透明转至淡淡金黄,酒香散开,最后倒入小半杯可乐,放一片柠檬。
姜博美那个狗鼻子就闻到了,跳上了餐桌。
“汪。”
伸着舌头,它想喝。
姜九笙摸摸它的板寸头:“别叫了,你不可以喝。”
不,它就想喝:“汪汪!”
姜九笙哄:“听话。”
在妈妈跟前,博美皮得有一批。
“汪汪汪!”
它伸出舌头就往酒杯里舔。
姜九笙失笑,端开:“不能喝。”
“汪汪汪汪!”
在厨房门口的时瑾不轻不重地叫了句:“姜博美。”
正抢酒喝的姜博美:“……”
不好!爸爸要生气了!它立马跳下餐桌,躲狗窝里装乌龟去,那逃窜的速度,秋风扫落叶。
姜九笙顿时哭笑不得:“博美好像很怕你。”
“嗯,它跟我不亲。”时瑾说,“它更喜欢你。”
很平常的一句话,怦然心动,她笑了,依在餐桌旁看着时瑾在厨房里忙碌。
是谁说的君子要远庖厨,这句话很显然不适合时瑾,他做饭时的样子十分赏心悦目,出奇地让人心安与舒坦。
岁月静好大抵如此,一杯酒,一只狗,一个可以为了你忙碌的人。
倒好了酒,她在客厅等,本想去厨房帮时瑾,他笑笑说快好了,她便无所事事,开了电视来看。
刚刚好,她白天录的节目播了。
时瑾做好饭端上来时,电视里刚好放到她挂电话,没接通,算她游戏失败,她便去喝了一杯惩罚饮料,味道很难下咽,好在,她表情管理不错,没有失态。
“很难喝?”时瑾将盘子摆放好。
“嗯,超难喝,放了我最讨厌的芥末。”姜九笙站起来,帮忙摆筷子。
时瑾将目光从电视移到她的目光里:“抱歉,没接到你电话。”
不仅手好看,做饭好吃,还贤惠温柔善解人意,姜九笙摇头:“没关系。”
“笙笙。”
姜九笙酒倒到一半,抬起头:“嗯?”
时瑾怔忡地盯着她,许久后,郑重其事的口吻:“你最好看,我最喜欢你。”
她愣了。
这突如其来的表白……
时瑾靠近。
她往后退,趔趄了一下。
他扶住她的腰,接了她手里的已经快要溢满出来的酒杯,嘴角噙着浅浅的笑:“补下午的。”
会错意了……
姜九笙不露声色把视线挪开,看看老旧CD机,看看吊椅,就是不看时瑾,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哦。”
摆好了餐具,相对而坐。
时瑾先尝了酒:“很好喝。”
“下次再给你调。”
最近,她特别喜欢‘下次’这个词。
“好。”
姜九笙心满意足,安静地用餐,口味刚刚好,都是她喜欢的食物,她甚至怀疑,时瑾或许比她自己都还要了解她的喜好。
“你的厨艺是怎么学的?”姜九笙端起酒杯,尝了一口,眯了眯眼,又喝了一口。
“酒太烈,你别空腹喝,先喝点牛奶垫胃。”时瑾倒了杯温牛奶给她,才回答了方才的问题,“网上有视频。”
她乖乖放下酒杯,端起牛奶来喝,舔了舔唇角的奶渍:“我也照着做过,学不会。”
“我会就够了。”似乎觉得话不妥,时瑾又补了一句,“我晚上都会做饭,不忙的话,你可以过来吃。”
求之不得。
姜九笙点头。
时瑾用餐礼仪很好,餐桌上很安静,电视里的声音开得很小,仍然清晰可闻。
男主持的声音很磁性,带了很轻的播音腔。
“笙笙要唱新专辑的主打歌吗?”
电视里的她,化了很精致的妆,大地色的眼影,她微敛眸,冷然又英气,话筒里的声音有些低沉,是姜九笙特有的烟酒嗓,她说:“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第一卷 088:姜九笙要表白
“要唱我前队友的歌,她出了单曲,我也没有送她什么礼物,所以要帮她打歌。”
她前队友的话,是柳絮无疑。
主持人有数了,微微提了提声调,报幕:“有请笙笙带来《囚徒》。”
掌声过后,舞台上朦胧缭绕的雾气升腾,她背着吉他,站在聚光灯下,微微磁性的嗓音一出来,掌声便雷动。
姜九笙的烟酒嗓和气泡音,在整个摇滚圈独一无二。她穿着白色的裙,长发黑眸,将一首歌,唱到极致。
是柳絮的单曲。
不过,稍作改编,音域加了四个度,高音一冲出来,听觉刺激很强,不同于柳絮的演绎,后者平平无奇,虽毫无瑕疵,却没有摇滚的那种野劲儿,而姜九笙,一把嗓子唱得真狠,酣畅淋漓,让人痛快。
她,天生就是唱摇滚的料。
最后一个音落,尖叫声冲出了电视屏幕,整个客厅都喧哗了,吵吵闹闹里,时瑾的声音依旧是轻轻浅浅的,听在耳边缠缠绕绕的。
他说:“你唱得比那个女人好。”很肯定地强调,“好很多很多。”
姜九笙莞尔浅笑:“我也觉得。”
“你是原创?”
她点头:“嗯,这个版本才是最终成品,柳絮那版是最初的样带。”抬头看向时瑾,“怎么听出来的?”
正常来说,不知内情的人,应该都会以为她只是改编了,而非唱出了修饰后的原版。
时瑾不假思索:“脑残粉应该都听得出来。”他看着她,目光灼灼发亮,像仲夏夜的星辰,语气理所当然,却又坚定不移,“姜九笙的歌,别人唱不了。”
确实,她的歌音域太宽,一般人开口就是车祸现场。
姜九笙放下勺子:“时瑾。”
“嗯?”
她迟疑了许久,眸光潋滟,微微凝了光,她问他:“可不可以不当粉丝?”
有点小心翼翼,带了不确定,却又似乎一腔孤勇,笃定而决然。她啊,鼓足了勇气,才敢这样不留后路地走向他。
时瑾却似乎没有明了,动作微僵:“你不喜欢吗?”
姜九笙摇头:“正好相反呢。”
咣当!
他手里的勺子掉在了餐桌上,眸光亮得惊人,怔了许久才开口,声音微微战栗:“笙笙——”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打断了时瑾的话。
他不自觉地咬了咬唇,目光一直定定地看着她,专注灼热得惊人,像一汪漩涡,能把人硬生生地吸进去。
姜九笙失神了片刻,才慌手忙脚地找出电话,接通。
“哥。”
是程会的电话。
那边说了约摸一分钟,姜九笙的脸色骤然变了。
“我马上下来。”
她挂了电话,时瑾问她:“怎么了?”
“家里出了急事,我哥来接我,已经在楼下了。”
时瑾欲言又止,看了看她,将话咽回去,放下餐具,他跟着起身:“我送你下去。”
姜九笙没有拒绝。
餐桌上的东西,她几乎只吃了几口。
时瑾转身去厨房,用袋子装了一盒甜点与一盒酸奶:“是我做的甜点,你在路上吃,你胃不好,晚上不能空腹。”
姜九笙接过他递来的袋子,有些心不在焉:“谢谢。”
他摇头,声音很轻:“别胡思乱想,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
不知为何,本来很慌乱的,他一开口,心便平静了不少,姜九笙应道:“好。”
他拿了外套和钥匙,送她下楼。
程会已经在小区门口等她,黑色的宾利停在路口,打了远光灯,远远见姜九笙出了小区门,程会按了喇叭。
姜九笙回头,对时瑾挥了挥手,转身上车。
他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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