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杀那个男人,因为她一直哭。
是啊,她也才十六岁,本应该活在象牙塔里的年纪,却跟着他经了腥风血雨。
她没有怪他,只是经常做梦,睡着睡着便哭醒了,然后抱着他,一直瑟瑟发抖,他慌了神,不停地哄她,不停地认错。
“笙笙,你别怕。”
“我以后不会了。”
“我都听你,再也不犯错了。”
“你别哭好不好?”
“我不伤人,我再也不伤人了……”
她哭着喊他:“时瑾。”
“我在,我在。”
他跪在她双膝前,抬头看她。
她却什么都不说,流着泪,一遍一遍擦他的手,她说,有好多血……
没有血,他早就洗干净了。
从那之后,她经常出现幻觉,是抑郁症的中期症状。
时瑾不敢告诉她,他的手早就染过血了,那么多想闯进这栋小楼的人,除了她求情的那一个,剩下的全部都非死即伤。他甚至还会凭空怀疑,总觉得这个宅子里的人都想害她,他想把他们都杀光,像把她藏到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疯狂又极端。
心理医生说,这是偏执型人格障碍的初期症状,若是不控制,以后会有情绪控制障碍,甚至会狂躁暴力。
医生给他开了很多药,他全部扔了,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染上了烟瘾,抽最烈的烟,玩命似的抽。
“为什么抽烟?”
夜深人静,女孩沙哑的嗓音响在身后。
他回头,已经来不及熄灭指尖的烟,便也没有躲,一只手夹着烟,用另一只手抱她,她太瘦,腰特别细,一只手就能环住,说:“不为什么。”
她歪着头看他:“时瑾,我以前不喜欢别人抽烟的,不过,你抽烟的样子很好看。”
“那我以后只在你面前抽。”
她点头,仰着头看他抽烟。
十八岁的时瑾,五官已经长得很精致了,眉眼立体,漂亮得不像话,他的眼睛很黑,是毫无一点杂质的浓墨色,抽烟时,会微微眯起眼,烟雾缭绕朦胧了眼瞳,添了一些迷离,像只妖。
她问过时瑾,烟瘾是不是很重。
他摇头,说不是。
可她看见了烟灰缸里的烟头,满得很快。
那天她睡醒,时瑾不在身边,他在阁楼的窗前抽烟。
“味道好吗?”她走过去。
他摇头:“又苦又涩。”
“给我尝尝。”
她趴在他身上,去抢他的烟,他笑着躲开,抱着她哄:“笙笙,别碰,对身体不好。”
她仰着下巴:“那你为什么抽?”
“不是你说我抽烟好看吗?”他把烟蒂捻灭,吐出烟圈,然后俯身去吻她。
确实,又苦又涩,还很呛人。
她却不躲,乖乖张开嘴,与他亲吻纠缠,
“时瑾。”
“嗯。”
“戒了吧,我不喜欢烟味。”她怕他生病,烟抽多了不好。
“好。”
那时的时瑾,执掌着秦家,生杀予夺,无人能置喙。
他说:“笙笙,我只听你的。”
偏执成狂。
又如何呢,他愿意。
天上弦月正圆,人影成双。
姜九笙仰头,月光与时瑾一起映进眼底:“所以说,你是因为我才患了偏执症吗?”
时瑾摇头:“不完全是。”
她一知半解。
他摩挲着她的手,有些凉,握着揣进了衣摆里:“笙笙,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在我八岁的时候秦行就选中了我。”
“记得。”
“因为我杀人不眨眼。”时瑾停顿了须臾,“我第一次开枪的时候,只有八岁大,那个人是杀害我母亲的凶手,我对着他开了两枪,差点取了他的命,那是我第一次失控,除了杀人,脑子里什么想法都没有。”
她惊讶住。
时瑾只是揉揉她的皱眉,语气平静得好似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应该是从那时候开始,就埋下了病因。”
“你母亲不是意外去世吗?”她记得时瑾说过,她母亲带他出逃时出了意外,她当时只以为是偶然。
时瑾摇了摇头:“她是被秦行下令处死的。”本来不想告诉她的,秦家的水太脏,他不愿意她知晓太多。
“为什么?”她愤然。
“因为秦行不喜欢不听话的人。”时瑾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只是声音微凉,有些缥缈,“秦家是个吃人的地方,我母亲带我逃了很多次,她想把我送出去,因此惹怒了秦行。”
时瑾以前想过,若是他没有遇见姜九笙,应该也会变成秦行那样的人,没血没肉,麻木不仁地活着,一辈子都在打打杀杀。
徐青舶曾问过他,为什么是姜九笙,为什么那么喜欢,他身边,不缺皮囊好的异性,也不乏有品性好的,怎么就别人都不可以,唯独是姜九笙。
他也没有答案,只记得第一次见她时,他那双拿枪杀人都不会抖的手,居然冒汗了。
时瑾把她抱紧了些,继续说:“他们还想害你,不止秦明立和秦家的两位夫人,还有秦行,都在盯着小楼,那时候我就知道,我得带你离开秦家了。”
他说:“可是晚了一步。”
姜九笙眉宇狠狠一拧。
她记不起来,那些曾经刻骨铭心的事、念念不忘的人,她都忘了,可即便一点儿都回忆不起来,听他讲起时,还是会跟着泪流满面,会心疼,像尖锐的东西扎在心口,拔出来疼,不拔出来也疼。
“你的病越来越严重,我不在的时候,你会哭,吃东西也会吐。”时瑾说得很慢很慢,并没有掺杂情绪,只是牵着她的那只手,越收越紧,冷汗湿了掌心,“那时候我才意识到,如果不治病,你可能会死。”
姜九笙抬头,看他的眼,他低头,在她额头亲吻,眼里不喜不怒着。
她怎么会不知道,他那双无波无澜的眼睛里藏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忘了,可他都记得,八年,他一个人抱着过去,让所有伤口长成了伤疤。
“我给你请了一个心理医生。”时瑾抿了抿唇角,眼底有了浮影,“你的病刚有好转没多久,秦明立收买了那个医生。”
他没有告诉她,是因为她的仁慈,放走的那个男人认出了她的病例,才让秦明立有机可乘。
“然后我的病变得越来越糟?”
“嗯,有很严重的自杀倾向。”
那是她来秦家的第三个月了。
他给她请了心理医生,开始,是有好转了,已经能进食,状态好的时候,还会跟他说许久的话。
可不到半个月,她的症状又回到了最糟糕的时候,他才意识到那个医生,被动了手脚了,她的所有资料他都藏得很紧,秦家人甚至连她的样子都没有见过,唯一一次的纰漏,就是那个闯进小楼后,却活着出去的男人。
他差点杀了那个心理医生,只是,来不及了。
那天,天阴阴,他回来得晚,她跟往日不同,睡得特别早,他也叫不醒她,才发现地上的药瓶。
她吃了抗抑郁的药,整整一瓶。
“笙笙。”
“笙笙。”
“笙笙。”
“……”
她睁开眼,不在阁楼,顶上是白色天花板,还有很多医疗设备,她戴着氧气罩,喊他:“时瑾。”
他抬头。
她看见了,他在哭。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流眼泪时的样子,依旧很好看,像橱窗里的人偶,精致,却没有一点鲜活。
“你别哭。”她抬手,给他擦脸上的眼泪,声音低弱得几乎听不到,一个字一个字地张嘴,“我不会先轮回的,会等你到白发苍苍的时候。”
她手背上有针头,很瘦,常年不见太阳,白得可以看见细微的血管。
时瑾握住她的手,瘦瘦小小的,似乎稍微用力都能折断,他用脸贴着她的手,轻轻地摩挲,眼角的眼泪滑入掌心:“笙笙,”他说,“没有轮回。”
怎么会呢?
她的心理医生告诉她,宇宙是一种轮回论。他还说,人死了会回到最初,从尘土到灵魂。
她在医院住了四天,然后让时瑾带她回了小楼。
时瑾把她的药都收起来了,一天只给她一颗,她吃药的时候,他就在一旁,他不在的时候,就让姜女士守着她。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第二卷 143:笙笙,穿我的
有一天,秦家来了客人,时瑾不在小楼,她摔碎了碗,偷偷藏起来了一块碎片,等到姜女士去给她倒水的时候,她割破了手。
不过她很久没吃东西,没有力气,割得不够深。
时瑾几乎疯掉,将小楼里所有的东西全部搬走了,除了一张连边角都被磨平的床,后来,她就再也没有下过床,一直躺着,精神一天比一天差。
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小小的一团缩着。
“时瑾。”
“嗯。”
她恍恍惚惚的,眼睛却睁得很大,声音很轻,像梦呓:“我想回家。”
“时瑾,你带我回家吧。”
“我想我妈妈了。”
时瑾握着她的手,跪着在她唇边亲吻,低声地求她:“笙笙,哪儿都不要去,你就在这陪我好不好?”
她恍然惊醒似的,瞳孔放大:“哦,我想起来了。”望着楼顶,她自言自语着,“我妈妈已经不在了,我回不了家了。”
“笙笙,你不要我了吗?”他的声音,微颤。
她转头看他,眼神空洞,瞳孔像蒙了厚厚尘土的琉璃,没有一点光亮,木然又怔忡地看了他许久,才张了张嘴。
“时瑾。”
声音沙哑,奄奄无力。
她说:“以后不要使用暴力好不好?我怕有人向你寻仇。”
没有等他回答,她自顾在说,像是嘱托,一条一条,说得很慢,声音细若蚊蚋。
“你也不要总发脾气,你笑起来好看一点。”
“你别抽烟,也不要生病。”
“你那么聪明,长大以后可以当医生,我喜欢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若是你做了医生,我就不怕你总是受伤了。”
她似乎累了,呼吸却很浅,停顿了很久,用指腹轻轻拂他的脸:“我希望你像个普通人那样活着,不用在枕头底下放枪。”
她啊,竟在交代后事。
时瑾用力抱住她,恨不得揉进骨头里。
他伏在她肩上,眼角滚烫的泪落在她脖颈:“求你,”他哽咽,“别扔下我。”
他又哭了。
时瑾曾经跟她说过,母亲去世之后,便再也没有掉过一滴泪,八年时间,流过血,只是没有眼泪。
她却见了两次了,都是因为她。
那次以后,他便寸步不离。
她没有再自杀,因为不需要了,她已经吃不进东西,连喝水都会吐,知道来了好多医护人员,但她看不太清楚,也听不大清楚,不知道他们和时瑾说了什么,然后他似乎很生气,把他们都赶走了。
恍恍惚惚的,她像听见了时瑾在喊她,歇斯底里似的。
“姜九笙!”
他紧紧勒着她的腰,声音响在她耳边,几乎嘶吼:“你给我听好了,”像声嘶力竭后,突然无力了,“你要是死了,你要是死了,”
话音沉甸甸的,越到后面越没了声,像被掐住了咽喉,他重重喘息着。
过了很久,她耳边才传来时瑾的声音:“你要是死了,我就多活一天,料理好你的后事,我就跟你埋在一起。”
那时候,时瑾才十八岁,最好的年华。
姜九笙低头,把眼泪蹭在时瑾衣服上,沙哑的烟酒嗓带了浓浓的鼻音。
她闷着声问:“后来呢?”
回忆到此,时瑾说完了,却许久回不了神,他稍稍用力,把她抱紧一些,仍是心绪难宁,时隔八年,依旧心有余悸。
因为差点失去,想起来,心都会疼,会怕。
他沉默了顷刻,瞳孔里还有尚未褪去的苍凉:“你好转之后,我就着手准备,想将你送出国,离秦家人远远的。”他低头,亲了亲她通红的眼睛,“在去机场的路上,出了车祸。”
她抬头:“是意外?”
“不是。”时瑾顿了顿,说,“是秦行。”
因为秦家的继承人不能有弱点,秦行一直容不得她。
“不过,我提前知道了他的计划,就将计就计了,想借此机会让你在车祸中脱身,只是没料到秦行会做那么绝,制造了连环车祸,那场意外伤了很多人,其中有一对母女当场死亡。”
姜九笙很快就想到了:“死的那个女孩和我换了身份?”
真聪明。
时瑾点头:“你若是还活着,秦家不会善罢甘休。”
他伪造了尸体,让她金蝉脱壳,然后,她便养在了姜女士家里。
他断了秦明立一根尾指,毅然离开了秦家,去了耶鲁学医,养一条博美犬,变成了与人为善的绅士。
他花了八年时间,重新站在了她面前,以她喜欢的样子。
他说了许多许多,她消化了很久,眉头却越皱越紧,脑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翻天覆地,像卷土重来的风暴,冲撞翻涌没个消停,可偏偏,毫无思绪与规律,什么都理不清,缠缠绕绕拧成了一团乱麻。
许久,她问时瑾:“我身上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我问过医生,说不是车祸。”
“是良性肿瘤,在去秦家之前开了刀,因为留了疤,你说不好看,非要让我带你去纹身。”时瑾带着她的手,覆在自己右腹上,“我也是那时候纹的,和你的一模一样。”
“时瑾。”
“嗯。”
她狐疑不决了许久,仰头看时瑾的眼睛:“我失去记忆不是因为车祸事故对吗?”
上次常茗给她做催眠时说过,她的意识里,有过催眠暗示。
或许,和她的病有关。
时瑾沉吟,说:“是催眠。”他伏在她肩上,低哑的声音轻轻绕进她耳里,带着他微重的呼吸声,“我怕你自杀,若是再来一次,我可能真要疯了。”
果然。
与她的猜想一样,重度抑郁症的治愈几率很小,除非破釜沉舟,记忆催眠虽然冒险,却是短期内最有效的方法,那时,她已经有了自杀倾向,时瑾根本等不起,只能剑走偏锋。
怪不得忘得这么一干二净。
姜九笙起身,面朝眼前的小楼,凝视了很久,迈开了脚步。
时瑾毫不犹豫地拉住了她。
“笙笙,”他摇头,眼里有央求,“别进去。”
她没有收回脚,若有所思。
他拉着她的手腕,冬夜天凉,他手心却有薄汗,声音像是压抑着,低得像呢喃:“我怕你想起来。”
怕她生病,怕她像八年前那样。
姜九笙抬头,瞳孔漆黑,亮得惊人,像雨后拨开了云雾的晖光。
“时瑾,”话音突然停断,姜九笙的目光不经意间刚好掠过门口,然后定住了,“这里本来是不是放了吊篮椅?”
时瑾闻言,神色立马紧张了:“笙笙,你想起来了什么?”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门口,试图深想,可脑中像有千丝万缕的线在拉扯她的神经,稍稍用力便会绷紧,扯得她头痛欲裂,几乎站都站不稳,身体摇晃了两下。
时瑾扶住她,揽在她腰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笙笙别想了,什么都别想。”他紧紧攥住她的手腕,几乎失控,“我们出去,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